近日,正安法院芙蓉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死亡赔偿金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两次面对面调解及四十余次电话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全额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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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5年9月,杨某因车祸去世,其家属与相关方达成协议,共获得赔偿款补偿,范围涵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约定由杨某再婚妻子刘某先行收取后再与其他亲属协商分配。杨某父母、杨某与前妻所育两名子女(上述系四原告)及刘某、杨某与刘某所育子女杨某一均为赔偿款合法权利人。刘某在收到赔偿款后,未能与四原告就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四原告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赔偿款。

审理过程

庭审当天,双方在亲友陪同下到庭,情绪对立明显。初次调解未果后,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四原告要求平均分配赔偿款,被告则认为自己需要用赔偿款来偿还杨某生前的债务,未来还要独自抚养年幼的子女,反对平均分配,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承办人在审理中,不仅关注款项如何分割,更重视亲情的延续,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杨某的离世,对每个人都是沉重的打击,本案不仅关乎财产分割,更关乎亲情维系,希望双方树立亲情为先的原则,结合实际困难协商分配比例。

判决结果

本案涉及三个家庭,利益与情感交织,调解难度较大。由于当事人分别居住在贵阳、重庆等地,面对面调解不易。

庭审后,承办人没有急于下判,而是继续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前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承办人与双方打了四十余次电话,倾听各方的诉求,疏导情绪,释法明理。同时,法庭也抓住机会组织“面对面”调解,从法律上讲清赔偿款的性质和分配原则,从人情上劝导双方念及亲情,相互体谅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扣除处理杨某身后事宜的一切花销后,由四原告分得部分款项,其余款项归属刘某及其子女,同时对未赔偿到位的赔偿款进行了明确。

法官说法

家事纠纷,往往情理交织。芙蓉江法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大量精力投入调解,用四十多次的电话交流和多次面对面沟通,终换得双方放下分歧,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的担当与温度。办案不仅在于判决,更在于促成理解与和解,这或许是对“司法为民”最朴素的诠释。

供稿:正安法院芙蓉江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