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创业本是佳话,可一旦闹起经济纠纷,往往连朋友都没得做。最近恩施市法院芭蕉法庭就遇到了这么个案子,经过执行法官一番“修复术”,让昔日老友“谈钱不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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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到借钱,昔日好友“对薄公堂”

陈某与谢某曾是一对好友。2017年,两人合伙经营养猪场,陈某出资,谢某负责日常管理。后因猪瘟疫情影响,陈某退出合伙,谢某则继续经营,并一直使用陈某早年出资建设的养猪场

经营期间,谢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15万元。后经多次催要,谢某陆续归还9万元,剩余6万元迟迟未还。陈某拿着谢某出具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名下并无足额存款,也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

“囊中羞涩”,谈钱真的伤感情?

执行法官前往谢某家中,家中只有早年经营茶厂已老旧淘汰的设备和陈某早年建设的养猪场,目前这个小小养猪场里喂养的生猪是其唯一收入来源。

谢某从不否认欠款事实,但一肚子苦水,他认为好友陈某在猪瘟来临前通过合伙获利,而自己独立承担后续经营压力,导致亏损负债。加之妻子与陈某之间存在其他经济纠纷,多重因素叠加,双方互生嫌隙,还款事宜无从协商。

情理法相融,上演“友情修复术

顾虑昔日好友这一情分和谢某的实况,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执行法官向陈某如实道出谢某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同时提出其养猪场即将出栏的生猪可作为还款来源,引导陈某给予谢某时间与理解。

面对谢某,执行法官一面严肃说明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法律底线,一面引导他换位思考“这些年你一直无偿使用陈某出资建设的养猪场,这份便利本身也是一种情谊。一码归一码,就算有其他纠纷仍可依法另行解决。”

“死结”变“活扣”,双方握手言和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陈某考虑到谢某的实际困难,愿意给予履行时间;谢某也意识到应当积极面对债务,主动提出还款计划。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谢某按生猪出栏时间,分两期偿还6万元欠款。签署协议时,二人握手言和,昔日的朋友情谊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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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语

本案的执行过程,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实践中的运用。面对涉及人情关系的纠纷,法庭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化解矛盾根源,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法官提醒,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建议做到借款凭证清晰、约定明确,避免因账目不清影响感情。即便发生纠纷,也应及时沟通、依法处理,莫让误解损伤了值得珍惜的情谊。

来源丨芭蕉法庭

作者丨陈 旺

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