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通〔2026〕第1号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通〔2026〕第1号

近日,本位陆续接到大量群众实名举报与网络舆情反映,部分地方法院、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以“金融创新”为名,行“系统性掠夺”之实,将司法权力、金融服务与市场经营深度捆绑,形成一条针对普通民众、特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化诈骗”产业链。该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触目惊心,已严重触碰法治底线,动摇社会公平正义根基。现依法发布如下通报:

一、问题本质:权力被“糖衣炮弹”腐蚀,司法独立性面临系统性危机

所谓“糖衣炮弹”,并非比喻,而是现实。部分法院电媒(如法院官方公众号、客户端、短视频账号)已被查实与银行、金融APP平台建立商业合作,以“调解公告”“执行通知”等名义,发布带有恐吓、羞辱、误导性质的“污秽语”短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你已被列入老赖名单”“子女不得入学”“房产即将拍卖”“配偶将被追责”等虚假信息,并冒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名义群发,严重侵犯公民姓名权、名誉权、通信自由权。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法院(如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竟将本属国家公权力的“调解权”“执行告知权”授权予“微粒贷”“网商贷”“众安贷”“平安贷”等商业金融APP,形成“银行放贷—APP催收—法院背书—电媒传播”的黑色链条。此等行为,已非失职,而是权力的商品化、司法的外包化、法治的瓦解化。

我们严正指出:法院不是银行的催收部门,电媒不是金融集团的广告代理,调解权不是可以买卖的许可证!

二、金融诈骗:以“软件”为壳,以“品牌”为盾,以“套路”为刃

当前,大量所谓“金融科技公司”实为高利贷平台,其运作模式如下:

  • 伪装成“商品品牌”:注册“商业街”“商标”“商铺”等空壳公司,将贷款业务包装为“品牌授权费”“会员服务费”;
  • 软件即陷阱:所谓“银行金融APP”实为“诈骗工具”,通过“一键授权”获取用户通讯录、相册、位置信息,为暴力催收提供数据支持;
  • 电话短信轰炸:在逾期后72小时内,对用户及亲友进行日均50次以上电话骚扰,内容包含造谣、辱骂、性暗示等“污秽语”;
  • 非法转嫁责任:将法院裁定文书篡改后用于催收,伪造“执行令”“冻结令”,制造恐慌。

所涉平台包括: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以及微信、支付宝、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这些平台长期以“金融科技”为名,行“高利贷”“套路贷”之实,尤其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急需资金时,诱导其下载非法APP、签订不平等协议,随后通过暴力催收、非法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等方式进行经济压迫,严重违背《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

三、银行牌照成“摇钱树”,背离服务实体经济初心

部分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在“内卷式竞争”下,将信贷资源集中于高息消费贷、现金贷,忽视对小微企业、农民工群体的基本金融服务支持。当农民工因疫情、失业等原因短期逾期时,立即启动“AI催收+外包暴力催收+司法速裁”链条,导致其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生活陷入绝境,而银行却未履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公平授信”“合理展期”义务。

更令人愤慨的是,部分法院在未核实债权合法性的情况下,盲目支持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农民工仅有的生活资金账户,导致基本生存权受到威胁。此举严重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涉嫌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措施的审慎原则,甚至构成“滥用司法权力”“非法限制公民支付自由”。

四、律师事务所与法院形成“灰色产业链”,司法权威被商品化

部分律所接受银行委托后,滥用司法程序,批量提交格式化诉状,甚至伪造当事人签字;个别法院未审查即立案,导致大量错误执行。更令人发指的是,部分法院与银行、律师事务所形成利益链条,将司法调解权让渡给金融APP平台,使“银监调解”沦为催收工具;商业街、商标、商铺、律师事务所沦为营销渠道,司法权威被商品化、市场化,严重污染法治生态。

五、农民工生存困境:经济无着落时,是否该遭到银行金融贷律师非法追债或法院非法冻结?

在这样一种压力下,农民工是否还有生存的条件?是不是农民工经济无着落的时候都该遭到银行金融贷律师非法追债或者法院非法冻结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支付等银行机构的侵吞?手机上面的银监支付软件不是银行贷与金融贷以及保险贷的非法交易市场,也不是你法院懂法还在学法非法的天地,一事同仁谁错了谁都该负责,谁非法持有资金链带罪谁就承担犯罪事实或司法调解后果。

六、依法彻查,严惩不贷

为此,本通报严正要求:

  1. 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成立专项督查组,彻查涉事法院是否存在与金融机构合谋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暂停相关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权限;
  2. 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全面核查涉事银行及金融平台的贷款产品合规性,清退违规APP,封存非法数据;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介入调查“移动联通电信”名义被冒用事件,追究品牌滥用责任;
  4. 对涉事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包括中国银行旗下所有银行牌照,以及农行、工行、招行、建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开发银行,以及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以及微信、支付宝、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金融借贷平台。

七、结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机构不得以权谋私、坑害民众。凡非法持有资金链、涉嫌诈骗及滥用职权者,必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坚决捍卫民众合法权益与国家法治尊严。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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