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月27日重庆讯(记者岑峻岭报道)《论语·子张》有言:“君子信,则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这句话告诉我们,诚信不仅是治国从政者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我们立身处世的一项重要智慧。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所谓君子重信方能维系人心!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可在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在金钱面前,“信”不值一提,“道”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重庆合川的谢骄,用其母亲的名义注册了多家公司,打着“直播带货投流”的名义,吸引合伙人及投资人巨额资金投入,面对债权人的“催讨”,总是敷衍搪塞、推三阻四,之后与债权人玩起了“躲猫猫”……并在微信聊天内容中威胁债权人说:宁愿花50万“搞死”债权人,也不愿意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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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王先生诉谢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调解书》

【存疑】有钱注册六家公司,却无钱归还债权人

据了解,1988年10月19日出生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临渡村萝卜沱组170号的谢骄(又名谢瑞),于2024年5月30日,成立了昆明布鲁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春虎,注册资金50万元。2024年6月11日,成立了云南守望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伴,监事:田世香,注册资本100万元。2024年6月14日,成立了昆明琼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勇,监事:田世香,注册资本:50万元。2024年6月14日,成立了昆明幻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康月,注册资金:50万元。2024年6月25日,成立了昆明园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党,监事:田世香,注册资本50万元。2024年6月26日,成立了昆明萧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春雁,监事:田世香,注册资金50万元。

据当事人从多种渠道了解得知:以上这些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谢骄,谢骄用其母亲田世香担任法人及股东,打着“直播带货投流”的名义,以投资入股合伙经营为形式, 向多名合伙人及投资人募集资金,后因项目未达预期而产生巨额债务纠纷,目前已经有上百人以借款的名义,借钱给谢骄,有的借20万元,有的借30万元,有的借40万元,有的借50万元……

家住重庆南岸的王先生,于2019年借款50万元给谢骄,谢骄承诺半年还清,结果后面却以工程失败为由一拖再拖。这些年,在多次催讨的情况下,像挤牙膏一样只是收回了点利息。谢骄从2024年开始连续成立了6家公司,注册资金都是几百万元,在明明有钱的情况下,却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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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谢骄出入境证件信息反馈表

【嚣张】宁愿花50万“整人”,也不愿意还50万

王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21年12月,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该院作出(2021)渝0108民初30645号《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确认谢骄尚欠王先生借款本金440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以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自2021午12月8日起至全部借款本金440000元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40000元中的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

二、谢骄于2022年2月1日前向王先生归还借款本金260000元,于2022年5月1日前向王先生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全部利息(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以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别率1.28%计算,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全部借款本金440000元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40000元中的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

三、若谢骄未按期足额履行第二项支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440000元中尚未履行的部分及利息(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7日以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全部借款本金440000元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40000元中的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月利率1.28%计算。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内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谢骄却并没有把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当一回事,他知道法院异地执行的难度大,便离开重庆,转移到昆明发展。

因为债权人的投诉,目前谢骄虽然被限制高消费,但出行都是头等舱,五星酒店,一身奢侈品,于近段时间申请拒执罪限制其出入境。根据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跨年夜当天,王先生收到了谢骄多条威胁的信息,自称目前身家几千万元,宁愿花50万“搞死”王先生,也不愿意还钱!谢骄还在聊天中称:已经花了20万请人谋害王先生,王先生担心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只得于2026年1月4日,向重庆市执法部门报案求助(有报案凭证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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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谢骄称:“老子玩死你,玩不死你,拿20W搞死你!”的聊天记录

【说法】向执法部门报案或寻求媒体与舆论监督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黄仁雄教授,黄教授在听取记者基于现有材料的陈述后分析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而不仅仅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卷款巨额资金后失联”的行为,极有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

他还说:债权人不能仅仅停留在民事追讨或“求告无门”的等待中,必须立即、主动地采取法律行动,收集并整理证据: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债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债权凭证:借款合同、借条、收据、欠条、转账记录(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承诺的内容)、通话录音等。

谢骄的身份证号码、照片、住址、电话号码、车辆信息、房产信息等所有能获取到的个人信息。财产线索:尽可能提供谢骄可能隐匿的财产线索,如房产地址、车辆号牌、银行账户信息、投资去向等。

黄教授还提出,必须清晰、有条理地写下整个事情的经过,包括如何认识谢骄、借款投资的原因、金额、时间、承诺的回报、以及发现其潜逃的过程等。选择正确的报案地点:犯罪行为发生地:即重庆合川区,可以向合川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如果有明确线索,也可以考虑向主要财产所在地执法部门报案。务必索取《报案回执》或《受理案件回执》。

报案后,可以同时采取以下辅助措施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了解到谢骄在国内仍有未被转移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可以立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其资产,防止被进一步转移或变卖。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如果已经有生效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将其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黑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

黄教授还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渠道反映情况,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相关部门重视和加快处理。

总结来说,对于重庆合川谢骄涉嫌卷款逃逸的事件,债权人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整理好详实证据,正式向执法部门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也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举。

截至目前,谢骄去向不明,法院执行程序受阻。

关于此案最终结果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作后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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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谢骄在聊天时说:“我花50万我的关系搞你,老子几千万比你有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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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谢骄在聊天中说“我前几天去上海,一样的坐头等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