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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新闻引发舆论哗然: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因货款纠纷,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带人围殴经销商张先生,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半个多月。

更令人愤慨的是,当地公安机关仅对这位国企老总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三百元的“象征性”处罚。事件曝光后,太原市国资委虽已对荣某锋作出停职检查决定,但公众的疑问远未消除,一个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何来如此嚣张气焰?谁给了他欺行霸市、动手伤人的“狗胆”?

回顾事件始末,种种细节触目惊心,合作多年的经销商,只因讨要合法货款,便遭单方面终止合作、强行塞货、拖欠款项等一系列刁难。当张先生表示将向上级反映时,荣某锋竟带十余人上门威胁,口出狂言“砸了给你赔”,继而挥拳相向,多人围殴致其倒地。事后,这位董事长仅在微信上敷衍一句“我为昨天的事情道歉”,毫无悔意,而当地警方最初的处罚决定,更似隔靴搔痒,施暴者若换作普通百姓,处罚会如此之轻吗?

我们不禁要问,这种霸道行径的背后,是怎样的权力逻辑在作祟?太原酒厂作为太原市唯一的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其负责人本应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表率。然而,荣某锋的所作所为,却更像旧时欺行霸市的劣绅,将国有企业资源视为个人“封地”,把合作伙伴当作可随意欺压的“附庸”。拖欠货款已属失信,动手打人更是无法无天,这种“权大于法”的思维,不仅严重损害企业声誉,更玷污了“国有企业”这块金字招牌。

值得深思的是,如此恶性事件,为何仅在媒体曝光、舆论发酵后才得到重视?从去年12月21日事发到今年1月26日媒体披露,一个多月时间里,施暴者依然安稳坐在董事长位置上。若不是受害人坚持维权、媒体介入监督,此事是否会悄然掩埋?而那份“拘留三日、罚款三百”的处罚决定,是否折射出某些执法环节对“特殊身份”者的下意识袒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对国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更应从严查处,方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荣某锋的嚣张,表面看是个人品行失范,深层次却暴露出监管机制的缺位,作为国资委监管企业,太原酒厂的人事任用、权力监督是否规范?当企业负责人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契约精神之上,甚至动用暴力手段解决商业纠纷时,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何在?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是否流于形式?这些疑问,都需要在接下来的专项调查中得到严肃回答。

国有企业不仅是市场经济主体,更承担着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其负责人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服务人民、守法经营,而非变成欺压百姓的“私器”。此次事件中,荣某锋的行为已严重背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业操守,更涉嫌违法,停职检查只是第一步,后续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给受害人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交代。

同时,我们也应反思当前营商环境中的顽疾,商户与国企合作,本应平等互利,却屡屡遭遇“店大欺客”、以权压人的困境。当合法权益受损时,维权渠道是否畅通?执法机关能否真正做到不偏不倚?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简化审批流程,更要筑牢法治屏障,让每一位经营者都能在公平、安全的环境中放心发展。

张先生至今夜不能寐,一闭眼就是噩梦连连,身体的创伤或可愈合,但对法治信心的冲击却难以轻易平复。这起事件不应仅作为个例处理,而应成为整顿国有企业治理、强化权力监督的契机。只有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个滥用权力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谁给你的狗胆”这种嚣张气焰滋生的土壤。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国有企业更应成为守法诚信的标杆,而非特权的“自留地”,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彻查此案,依法严惩所有违法者,并以此次事件为镜,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让“老字号”焕发新活力,而不是因个别人的无法无天而蒙尘。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相信,在这个法治社会,没有人可以拥有肆意妄为的“狗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