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刊“隔年用稿制”,为青年学者和学界新生力量打开了希望之门。
▲资料图:“C刊发表难”是一个学术发表中普遍焦虑和关心的话题。图/IC photo
文| 原平方
据报道,近日,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C刊《法学》杂志宣布于2026年起实行“隔年用稿制”,即本年度在《法学》刊发过论文的,需间隔1年方能再次投稿发表论文。
所谓“C刊”,即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的简称,全称《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是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定,是国内人文社科领域认可度最高、最权威的核心期刊目录。
由于近10年来,我国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高校的学术职称评定和博士毕业都要求把核心期刊发文作为一项关键指标,因而“C刊发表难”已成为学术发表中所普遍焦虑和关心的话题。
“隔年用稿制”这一看似技术性的编辑规则调整,直接针对的或许正是学术界长久以来心照不宣却积弊已深的顽疾,即由少数“学术权威”或“高产教授”对顶级期刊版面的持续性占据。
因此,《法学》此举,绝非简单的流程变更,而是一场旨在打破资源固化、促进学术公平的勇敢尝试。其直面学术资源分配不公的痛点,以简洁有力的规则挑战固有的利益格局,为青年学者成长开辟通道,为学术生态健康发展注入活水。
顶级C刊版面是极其稀缺的学术资源,而其“隔年用稿制”的首要锋芒,就是指向学术发表领域的“马太效应”。
现实中,一位知名教授因其声望,其稿件可能更容易通过初审,甚至享有某种“绿色通道”;而年轻学者或独立研究者即使论文写得不错,也往往因“资历尚浅”“职称不够”或“缺乏名气”而在匿名评审前后就遭遇无形壁垒。
这样一来,大佬们持续占据学术话语高地,新人则难以获得关键的起步平台,“强者恒强”的恶性循环也由此形成。
“隔年用稿制”,正是以程序的刚性,强行切断这种可能存在的惯性循环。换言之,《法学》杂志以一种“非人格化”的规则,为所有作者设定了一个平等的冷却期,无论其头衔高低、过往投稿频率如何。
事实上,这也是在主编的终审裁量权与匿名评审制度之外,增设了一道保障公平的防火墙,确保期刊的宝贵版面不会在无形中过度集中于某个封闭的小圈子。
而“隔年用稿制”最值得称道的积极意义,则在于其为青年学者和学界新生力量打开了希望之门。
因为,在此制度下,一位青年学者即使在某一年惜败于某位教授的宏论,也将明确知道,下一年这位教授将不会参与竞争,他与所有同行站在了相对更平等的起跑线上。
这种可预期的机会公平,远比空洞的鼓励更能提振信心,鼓励青年学者潜心打磨高质量论文,而不是在屡屡碰壁中消磨热情,或转向寻求非常规的“捷径”。
长此以往,期刊的作者群将得以拓宽,学术观点的多样性将得到增强,这本身就是对期刊质量和学术生态的贡献。
或许,也有人担忧此举是否会造成“学界损失”。如果一位学者连续两年都有里程碑式的杰作,岂非因制度所限而被迫延误一年发表?这种担忧看似合理,实则忽略了学术繁荣的根基在于“百花齐放”,而非“一枝独秀”。
中国法学界乃至整个学术界,人才济济,思想的火花绝不会只迸发于少数几人身上。制度的调整,正是要激发这“沉默的大多数”的潜能。
而且,顶级学者完全可以将次年的佳作投给其他同等优秀的期刊,这反而促进了学术成果在不同平台间的流动与竞争,避免了学术话语权在单一期刊的过度集中,于学术生态更有裨益。
“隔年用稿制”所倡导的,是一种反对“速成”、鼓励“沉淀”的学术文化。这也是间接引导所有学者,包括高产教授,对每一篇投向《法学》的论文都更加审慎、精益求精——因为,发表机会在时间维度上变得更为珍贵。
而这也恰恰与学术研究需要深度思考、反复锤炼的内在规律相契合,是对浮躁学风的一种制度性匡正。
在学术评价体系改革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法学》杂志这样的微观制度创新尤其具有示范价值。此举告诉我们,公平的学术竞争环境、学术的“新陈代谢”可以通过规则设计来营造、引导,中国学术界也能因此有一个更加开放、公平,更具活力的未来。
撰稿 / 原平方(学者)
首席编辑 / 何睿
校对 /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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