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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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月28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融洁、朱小梅、林琛。
决定书显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中富通对部分购销合同的会计处理不恰当、不当使用总额法确认数字营销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陈融洁、总经理朱小梅、财务总监林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中富通及陈融洁、朱小梅、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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