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太感谢你们了!我们110名工友300多万的工资,今天全部打到卡上了!”近日,在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一群满怀感激的群众专程前来致谢。工友们表示,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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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

2025年11月17日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移送辖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拖欠工人工资的线索

经审查

该公司自2023年2月至2024年9月

负责五通桥区某企业建设工程项目

其负责人柳某涉嫌拖欠

110名工人工资330余万元

区人社局发出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

仍未在限期内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分局依法对该企业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开展侦查

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和全面取证

迅速查清案件事实

并依法传唤该公司法人柳某

柳某拒不配合到公安机关

接受询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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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在福建警方协助下

专案组民警成功将柳某抓获

柳某到案后对其涉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保障工友合法权益

分局联合区级有关部门

督促相关责任方

将拖欠的工资款筹集到位

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程序

于2026年1月20日全部全额

发到110余名工友手中

相关法律法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

请采取有效方式维权

收集好证据。请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欠条、结算单、劳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收集好。

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如包工头欠薪,请及时向工程项目部反映;如项目部不处理,请找业主寻求帮助;如果上述途径无效,请带齐相关凭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理性维权。请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维权。不能采取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只有依法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乐山公安温馨提示

广大用工单位

请务必恪守诚信守法经营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依法取得薪资报酬

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凡是企图逃避责任

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乐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