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刑?马虎不得
(二十五)
醉驾闯卡?一念之差酿大错!
酒驾醉驾零容忍,侥幸心理不可有
弘扬法治精神 做好普法宣传
FACTS OF THE CASE
案件事实
2025年3月某日凌晨,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道路交叉口时,遇交警执法检查,因心存侥幸为逃避查处,周某驾车冲卡。民警随后驾驶警车将其成功拦截,过程中周某驾驶的车辆撞击了警车,造成警车受损,车内民警头部、手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mg/100mL。案发后,周某被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
LEGAL ANALYSIS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周某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周某为逃避处罚一时冲动驾车冲卡,造成警车损失、人员受伤,同时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对其数罪并罚。
PROMPT
检察官提示
1.酒驾已然触底线,闯卡逃避错上加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交通安全的铁律,酒后驾车触碰了法律红线。涉嫌危险驾驶罪,通常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面对交警检查,一时冲动选择闯卡逃避,绝非规避处罚的办法,反而会让单一的危险驾驶行为升级为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公务数罪并罚,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后刑期将大幅加重,个人前途、家庭生活都会因此受到巨大的影响。
2.遇事冷静莫侥幸,尊法守法是根本。全体交通参与者在面对执法检查时,应保持冷静、主动配合,切勿心存侥幸、采取过激行为。主动配合执法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必要前提,不要因一时冲动的选择,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让人生留下无法回首的遗憾。
3.司法警示显权威,共筑安全防护线。我院办理此类案件,不仅是为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更是以司法警示彰显法律权威,引导全社会养成配合执法、敬畏法律的自觉。唯有人人守法、主动配合,方能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坚实防线,让每一次出行都更有保障,让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团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