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被誉为“史上最牛军改”的上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其中有一项十分关键的举措便是彻底取消解放军四总部、转为设立相应的军委机关部门,如此一来实行了近70年时间的解放军总部制自此完成使命退出了国防历史舞台。而纵观人民军队的总部体制历史可以发现,我军总部制始于红军时期,发展于抗日战争时期,壮大于新中国成立后,期间主要经历了解放军“四总部、八总部、三总部、四总部”等阶段,直至军改中彻底取消总部制。那么,今天小圣就带大家一起回顾了解一下曾在我军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总部制”发展概况。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7月至1937年7月)是人民军队从萌芽到生长、从弱小到壮大的重要“发育”阶段,同时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领导机构不断调整完善的关键时期。早在1931年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根据代表大会的决定,通令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并由中革军委负责对全国各地红军和苏区地方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与指挥。
如此一来,中革军委便正式取代“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军事部”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中央苏区最高军事领导和指挥机关。中革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后改称总供给部)、总军医处(后改称总卫生部)等机构及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后增设中国工农红军最高军事裁判所、抚恤委员会等机构,这便是人民军队历史上第一次探索实行总部领导体制。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具体时间是1937年8月,党中央决定重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驻地在延安,对外称“八路军延安总部”,并且同样设立相应的总部职能部门,例如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等等(之后又成立军委后方勤务部),中央军委各总部机关负责统一指挥八路军、新四军及延安留守部队。
解放战争时期,具体时间是1946年6月以后,原中央军委机关与原八路军总部机关合并组建为一体;如此一来,八路军总部即为全军总部,直至1947年2月10日人民解放军总部成立(此时军委和总部共同领导同一机关进行领导指挥、指导协调工作,类似于“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而这一部门设置格局也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解放军三总部领导体制的基础。当然了,解放军战争时期的总部机构设置比较简单精干,权力也没有很集中,例如当时总政治部的工作机构实际上只有两个研究室。至解放战争结束,中央军委领导机关和总部机关的编制体制没有大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军队的总部机关已经步入了规范化、系统性的建设时期,一开始是设立“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这三总部,均隶属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全军军事、政治、后勤方面的相关工作。而在三总部实行了一年后,即1950年9月初,中央军委又组建成立了总干部管理部(后于1952年改称总干部部),如此一来,我军就步入了“四总部时期”。
1954年9月以后,我国国防领导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那便是重新设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指挥机构,同时撤销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解放军总司令职务。相应的,原来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各总部,从当年10月起一律改为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如解放军总参谋部),至于各总部负责同志、内设机构设置维持不变。
步入上世纪50年代中期后,在解放军“总参、总政、总后、总干”四总部的基础上,又相继增设了“武装力量监察部、训练总监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这四个总部部门,从而形成了解放军八总部领导体制。具体过程是:1954年11月,经中央军委批准,原军委军械部改建为解放军总军械部(负责统一管理全军军械工作);1955年4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以原总参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调整组建了解放军训练总监部(负责领导全军训练工作)。1955年6月,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又完成设立并运行(该部门主要负责陆军、空军、海军和后勤财务监察工作);同年8月11日,原军委财务部正式改称解放军总财务部,主要负责全军财务工作。
实际上,解放军八总部领导体制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而是在短短2年后就根据八总部体制在实践中暴露的缺点(如机构设置过于分散、人员编制冗余、经费开支压力太大等)进行了大幅精简优化。1957年1月,军委召开扩大会议,会上作出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根据《决定》要求:解放军总财务部于1957年5月缩编为总后勤部财务部,总军械部于1957年7月初缩编为总参谋部军械部(后又转隶总后勤部)。
1958年7月,中央军委做出了进一步确定总部体制的调整部署,其中有两点规定非常的重要,一是明确中央军委是党中央的军事工作部门,是统一领导全军的统帅机关;二是明确中央军委只设立“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个总部部门。
于是在这一部署下,总干部部于1958年10月1日被撤销并入总政治部,武装力量监察部于1958年11月1日被撤销(相关监察职责分别移交三总部),训练总监部则是于1958年12月11日被撤销并入总参谋部(调整组建为总参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出版部)。至此,解放军八总部体制正式调整为“总参、总政、总后”三总部体制,而三总部体制实行了40余年,直到1998年4月3日总装备部组建,系我军历史上执行时间最长的总部领导体制。
为了改变全军装备建设多头管理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全军装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军委于1998年4月3日作出决定: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总参谋部装备部和总后勤部有关单位合并组建总装备部。1998年4月5日,解放军总装备部正式办公,内设有“综合计划、军兵种、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等部门。伴随着总装备部的组建,解放军步入了“四总部体制”,并一直持续至军改前。
军改初期的2016年1月,为了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提高决策效率,军委机关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将四总部体制调整为由15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军委多部门制。调整组建后,军委机关由原来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4个总部,改为7个部(厅)、3个委员会、5个直属机构共15个职能部门。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形势和军队建设的需要,解放军总部体制大体上经历了“三总部、四总部、八总部、三总部、四总部”等几个时期,最终在军改中彻底取消总部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