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缓刑有执念,觉得只要能判缓刑就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有个诈骗案的例子,同案犯20多个,其中一名当事人被判了三年半实刑。听起来刑期不短,可他已经在看守所关了三年,再过半年就能刑满释放。如果当初争取缓刑,按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至少3年,甚至可能5年,这期间要每周或每月去司法局报道,参加公益劳动,不能随便离开本市,工作和生活都会受限制。而判实刑的话,半年后出来,不用再受监管,不用怕违反规定被收监,生活能立刻恢复正常。
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它的优势在于能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节奏,避免监狱服刑带来的脱节问题,适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风险的人,比如一些初犯、偶犯的轻微盗窃案,被告人积极退赃悔罪,可能会判缓刑。但缓刑也有风险,如果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比如擅自离开居住市、不按时报道,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
实刑则是要在监狱实际服刑,意味着失去人身自由,对家庭和个人生活影响大,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也有难度。但实刑的优点是惩罚性强,能让罪犯切实接受改造,对于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大的人,比如暴力犯罪、多次犯罪的,实刑能更好地体现刑罚的严肃性,也能防止再犯。而且像前面提到的案例,当被告人已经被羁押很长时间,判实刑反而能更快结束案件,让生活回到正轨。
其实缓刑和实刑没有绝对的好坏,关键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犯罪情节轻、悔罪态度好、再犯可能性小,缓刑是更合适的选择;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或者已经被羁押很久,实刑可能更“利落”。比如有人因为诈骗被抓,羁押了两年,案子拖了很久,判两年实刑的话,马上就能出来,而缓刑要等考验期结束,反而更麻烦。
还要考虑家庭需求,如果家属急着要人回家照顾老人孩子,哪怕缓刑也愿意;但如果更在意未来的自由,不想一直被监管,实刑可能更符合需求。作为当事人,不能一听缓刑就高兴,也别觉得实刑就一定糟,得算笔“时间账”“生活账”,结合羁押时间、案件进度和家庭情况,才能做出最适合的选择。
法律上对缓刑的适用有明确条件,比如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条件应当宣告缓刑。而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实刑的判定则要看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往往会判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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