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口在北宋时期建村,现隶属于郓城县双桥镇。

据《刘氏族谱》载:刘氏原籍山西平阳府洪洞县霍山集,于北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迁于郓城官道北冷水之东居住建村,以姓取名刘欢口。明万历年间,绕村筑围墙,遂更名为刘家垓,后简称刘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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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1928年属菏泽县。1940年归郓南县三区,1942年归郓鄄巨办事处,1943年归临泽县,1944年归郓巨县五区,1949年刘垓村归郓城县十一区。1958年建刘垓大队,属武安公社。1978年自成大队,1979年1月归双桥公社,1982年因重名,复称刘欢口。1984年建刘欢口村村民委员会,隶属双桥乡。2011年9月,撤销双桥乡,设立双桥镇,刘欢口隶属之。

刘欢口村位于郓城县城西南部9千米处,镇驻地双桥西1千米处,东临双桥,西临赵欢口,南临梁店,北临马庄。村庄总面积0.95平方干米,206户,627人,有刘、张、陈、殷、边、季等姓氏。张氏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十三世举道由城关镇张兴庄迁此定居,殷氏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十九世奉彩由玉皇庙镇殷楼迁此定居,季氏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十三世祖锡缥由武安镇季庄迁此定居,边氏于1947年十八世广超由城关边庄迁此定居,陈氏于1947年十六世广任从陈坡村迁此定居。2002年全村共142户 559人,其中刘氏469人,张氏15人,季氏 33人,边氏6人,殷氏20人,陈氏16人。

刘欢口村交通便利,共有两条东西向主街、六条南北向主街,村南村北各有一条小河,共有桥10座,建有刘垓小学,村东有关公庙。

村内特色种植有苹果、蔬菜、西瓜。特色产品为刘垓香油。特色产业有酒厂和烟厂。

曲艺传承

村内有山东琴书一队,发起人刘登高,师从琴书大师张殿玉。队内成员有刘存恩、刘能凯、季德林、季明玺等人。

山东琴书最早为民间小曲联唱体。元明以来,山东境内俗曲盛行,至清代更盛。当时,鲁西南曹州府有通晓音律的文士名流,编写唱词,连缀曲牌,抓筝抚琴,弹唱自娱,自称“琴筝清曲”。因演唱情节需要,连缀数百种曲牌演唱,有了《白蛇传》《秋江》等曲目,联曲体、新曲种、小曲子应运而生。早期演唱小曲子的文人雅士宗儒尊孔,曰“儒门传清”。据“儒门传清”宗谱记载,其门户是在雍正十三年,由“精通琴书画,闻名东平湖”的王尚田创立,下传陈兴顺、陈大俊、刘道友、陈延展、陈来元、陈怀教六世。陈怀教的弟子陈翅端对琴书曲牌继承最多。

主要流行于山东地区。

山东琴书主要有三路四流派,即南路琴书的李派和茹派;东路琴书的商派;北路琴书的邓派。各流派源自南路,初期大体一致,但由于语言、演唱书目、演员文化价值认同、各地方戏曲曲艺的影响等种种因素进入了流派纷呈。

山东琴书早期表演形式为分角坐唱,演唱者四五人或六七人,分操琴、筝,配以四胡、竹笛、琵琶、简板、碟子、碰铃等。操琴、筝者唱主角,居中坐唱,其余分坐两侧呈扇面形。唱词也根据其乐曲,有七字句、十字句和长短句之分。有说有唱,一般以唱为主,以说为辅。伴奏乐器除扬琴之外,也兼用三弦、二胡、筝、坠胡等。传统的演唱讲究稳重大方,演唱者正襟危坐,仪态端庄,目不斜视,全靠富于变化的唱腔和有机的伴奏配合来完成故事情节的表达和人物形角的刻画。

宗祠

刘氏宗祠自建成历经两次黄河水患,多次修复后但因建筑浸泡严重,墙体出现裂缝,房顶瓦片脱落。2023年春成立刘氏宗祠重建委员会完成重建,刘氏宗祠为一进,总面积600余平方米,宗祠原址,原标坐向,原地崛起,原貌再现,新建仿古大门、影壁墙、围墙气势恢宏。面临中心大街北侧,要道之处。宗祠竣工,溢彩流光,黛瓦覆顶,玉柱擎梁,五脊六兽,瑞气呈祥,祠堂正面为三山门楼,采用名贵红木制作,大门悬挂“刘氏宗祠”鎏金额匾,祠堂正门上悬有“祖德重光”门匾,左右有“万卷珠玑朝汉室,一天星斗照彭城”门联。祠堂屋面饰满各种题材的彩绘,左右有礼义仁孝,右边有以“二十四孝”等内容彩绘,祠堂大厅悬挂有“彭城堂”堂匾,安放有大神龛上有刘氏列祖列宗的牌位,配有一套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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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宗林

刘氏族二世祖光世,字绍业,于宋徽宗年间任相州节度使,赴磁州平定叛乱,屡建奇功。

刘欢口村刘氏宗林位于双桥镇刘欢口村北200来,是一处宋代徽宗年间的大型家族墓群,整个墓地石碑及碑楼排列大致呈“T”形,墓地周围植有柏树。刘氏家族墓地是郓城当前仅存的一座宋代大型家族墓群,它对郓城地方历史及宋代丧葬制度、墓葬石刻形制、石刻雕刻艺术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

因年久失修,各墓碑楼损坏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各个墓封土局部坍塌,故同刘氏祠堂一起进行修缮保护,主要包括:碑楼修缮保护、封土保护、加盖宗林门亭围墙、宗门石狮修建、修建宗林道路、绿化墓区环境等保护性措施。

墓群碑楼林立,气势宏浩,刘氏族人告慰先灵,以表心愿,光前振起家声远,裕后留贻世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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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族二世祖光世画像

陈庆勇 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 1982年毕业于菏泽师专,分配到东明教师进修学校任教师,1984—1987年先后任东明县委办公室干事、秘书、副股长,1987年5月任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7月任行署办公室副科级秘书,1989—1997年任行署综合室副科长、正科级秘书、综合室科长、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1月任鄄城县委副书记,2001年任鄄城县常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17年3月30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陈庆勇为山东省菏泽市审计局局长。

2022年3月22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陈庆勇为菏泽市审计局局长。

2022年6月28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免去陈庆勇的菏泽市审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