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的

公告

全镇广大村民:

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坚决制止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行为,保障乡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巴东县农村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循宅基地审批与建设程序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建设”的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任何“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行为。

二、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以下行为均属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

1.未批先建: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自行占用宅基地或其他土地进行建房。

2.批少建多:超越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设。

3.批甲建乙:未按批准的位置建房,擅自移位或占用其他土地。

4.非法转让:将宅基地非法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建房。

三、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拆除或恢复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拒不配合、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地址:野三关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巴东经济开发区713室)

举报电话:0718-471353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ysgcjbgs@163.com

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来源:野三关镇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