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假冒“查干湖”鱼打击力度,截至目前立案29起,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选取一批案件予以曝光。

1、松原市查干XX水产品店销售的胖头鱼外包装正面标注“查干湖XXXX”,侧面标注“对人体有提高智商、增强记忆、补充营养、延缓衰老的作用”等虚假宣传内容。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违法事实成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罚款35000元。

2、松原市XX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胖头鱼外包装标注“健脑保健、预防高血压等疾病、延年益寿”等虚假宣传内容。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违法事实成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罚款10000元。

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XX野生鱼批发部销售的“查干XX”牌胖头鱼,外包装标注已废止使用的“中国名牌产品”“吉林省著名商标”字样,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违法事实成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镇XX冬捕鱼产品经销处通过抖音账号“查干湖镇XX冬捕鱼产品经销处”发布标注“查干湖冬捕”“查干湖胖头鱼”的视频,但销售页面未标明鱼产品产地、品牌,误导消费者认为所售鱼为查干湖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没收“查干妙音胖头鱼王”包装箱10个、胖头鱼10条;2.罚款10000元。

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假冒“查干湖”鱼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查干湖”鱼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广大市民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如有发现销售假冒“查干湖”品牌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15。

来源|松原发布、松原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