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云南普洱,山清水秀的村子里藏着一桩让人唏嘘的闹剧,最后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十七八岁的阿川和小玉,在双方家庭的撮合下凑成了一对,年纪轻轻连结婚证都领不了,就先办了婚礼搭伙过日子——农村里总说“早结婚早定心”,可这没感情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埋好了雷。
刚结婚那阵子,两人还学着大人的样子相处,磕磕绊绊倒也平静。阿川在外打工赚钱,小玉在家待着,可矛盾很快就冒了头。阿川回家就盼着热菜热饭,稍不如意就抱怨不停,嫌小玉天天在家“不干活”;
小玉正是爱热闹的年纪,哪甘心天天围着灶台转,公婆和阿川还把她当保姆使唤,心里的叛逆劲儿越积越满。吵到最后,两人都动了离婚的念头,可就在这节骨眼上,小玉怀孕了。
公婆一听说要抱孙子,坚决不让打胎,亲戚们也轮番劝说“流产伤身体”,小玉架不住众人施压,只能咬着牙把孩子生了下来。孩子的到来让两人的关系缓和了一阵子,阿川看着小玉生孩子的辛苦,心里多了几分愧疚,说话也温柔了不少,小玉也暂时没了吵架的心思。可谁能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养孩子的压力一上来,两人的矛盾又卷土重来,还是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吵得比以前更凶,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成了家常便饭。
更过分的是,阿川竟然动手打了小玉。家暴这事儿,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小玉彻底寒了心,收拾行李从家里搬了出去,找了份普通工作,只想眼不见为净。
本以为日子能就此平静,可小玉在工作中遇到了陈某。陈某细心又温柔,照顾起人来春风拂面,从来不会对她发脾气,更不会动手打人。小玉长这么大,第一次体会到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心动。
很快,她就忘了自己还有家庭、还有孩子,和陈某走到了一起。两人一起散步、买菜做饭、逛街挑小礼物,感情越来越深,最后干脆同居了,这一切都瞒着阿川。
阿川对小玉算不上多爱,但骨子里的占有欲让他无法接受小玉“跑掉”。他打听清楚小玉的工作地点后,时不时就过去“查岗”,一来二去还真让他看出了不对劲。
小玉和单位里的一个男同事走得特别近,偶尔回家的时候,还总背着他偷偷打电话,语气暧昧得很。阿川当即找小玉质问,可小玉死不承认,他没抓到实质性证据,只能暂时作罢,但心里的怀疑却像野草一样疯长。
为了查清真相,阿川也是下了血本。某天下午,他偷偷钻进了小玉租房的床底,打算来个“捉奸在床”。
其实租房里到处都是陌生男人的东西,只要稍微留心就能发现端倪,可阿川一门心思要抓现行,还抱着一丝侥幸:“要是这次没发现什么,就跟小玉道歉,好好过日子。
可这侥幸,在他躲了8个小时后,彻底碎了。傍晚时分,他听到了开门声,接着是一前一后的脚步声,一男一女的说说笑笑,再后来就是不堪入耳的亲密声响。阿川在床底气得浑身发抖,手脚发软,脑子里一片空白,等他爬出来的时候,脸色惨白得像纸,眼神冷得像冰。
小玉看到床底下突然爬出个人,吓得尖叫起来;陈某压根不知道小玉结过婚,还以为闯进了小偷,二话不说就朝阿川猛扑过去。
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把水果刀,阿川被怒火冲昏了头,情急之下一把抽出刀就迎了上去。小玉想拦都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鲜血染红了租房的地板,陈某倒在了血泊中。
直到看到鲜血,阿川才彻底冷静下来,瘫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小玉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后,当场把阿川带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阿川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但造成了陈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好好的三个人,就因为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落得如此下场。阿川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小玉失去了爱人,也毁了自己的生活,无辜的陈某更是丢掉了性命。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就像没有根基的房子,风一吹就倒,勉强凑在一起,终究是两败俱伤。
本文系社会新闻/真实案件改编,人名为化名,本文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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