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铁瓜

相对于后世那个自诩没有昏君,各种千古一帝的王朝来说,明朝在面对小日子的时候从来都没怂过,不但没有割地赔款,更不会皇帝去给小日子当傀儡,而且被明朝对待被俘虏过来的倭寇和汉奸的方式让人看着都直呼过瘾!今天我就带大家从一个平民的视角去看明朝是怎么处理这些人渣的!(本文很多情节来自一个叫张大富的明朝书生记录自己的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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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四月己卯,北京西市刑场被数万百姓围得水泄不通,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没有窃窃私语,只有压抑不住的愤怒与亢奋。泥土、汗水与隐约的血腥味交织在一起,弥漫在京城的空气里。这一天,是大明朝廷为历时七年的抗倭援朝战争画上句号的重要时刻——公开处决从朝鲜战场押解回京的日本战俘与汉奸。这绝非一场简单的行刑,而是一套完整且庄严的“献俘礼”收尾环节,从紫禁城午门的国家典礼,到西市刑场的终极裁决,明朝用最隆重的仪式、最严厉的手段,向天下昭示着对侵略者与叛国者的决绝态度。

要理解这场处置为何让百姓如此沸腾,必须回溯那段积怨已久的历史。自嘉靖年间起,东南沿海的“倭患”便如附骨之疽,持续数十年。倭寇与汉奸相互勾结,驾着快船突袭沿海州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浙江台州被屠城时,百姓尸体塞满街巷,福建泉州的商船被劫、港口被毁,无数家庭失去生计,广东潮州的村落被纵火焚烧,老弱妇孺惨遭屠戮。1992年版《慈溪县志》更是明确记载:“慈溪现境原为慈溪、余姚、镇海3县滨海之地,倭患首当其冲,居民受害最深,据《明史·日本传》载:‘时两浙皆被倭,而慈溪焚杀独惨,余姚次之’”。这些伤痛早已刻进民间的集体记忆,而万历朝鲜战争的爆发,更是让这份仇恨雪上加霜。为了阻止丰臣秀吉以朝鲜为跳板入侵明朝,朝廷前后投入兵力超20万,耗费白银近八百万两——这相当于张居正改革十年积攒的国库储备,是全国边军三年的军饷总和。为凑齐军费,浙江盐税暴涨七成,苏州丝绸税翻倍,陕西、河南等内陆省份的田赋加征三倍,底层百姓不堪重负,卖儿卖女、流离失所者不计其数。史书所载“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背后是无数士兵战死沙场、无数家庭支离破碎的惨剧,这份血海深仇,自然要在战俘身上讨还。

献俘礼的流程,从紫禁城午门便已开始,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对敌人的羞辱与对国威的彰显。前一日,战俘们被押至午门广场,在文武百官的注视下,匍匐于地等候万历皇帝的最终裁决。午门作为国家典礼的核心场所,从来不是刑场,所谓“午门斩首”不过是民间讹传,但这里的仪式感,比直接行刑更具震慑力。兵部尚书身着朝服,立于丹陛之下,高声宣读战俘罪状,从倭寇入侵朝鲜的暴行,到汉奸背叛祖国的罪孽,字字铿锵。礼乐声止,炮声齐鸣,万历皇帝在太和殿上掷下“拿去”二字,旨意通过层层传令官传达至广场,战俘们被强行按头叩首,无人敢有丝毫反抗。这份来自皇权的终极宣判,不仅是对敌人的死刑命令,更是对天下百姓的交代,对后世叛国者的警示。

当战俘队伍被押往西市刑场时,沿途的气氛达到了顶点。明军士兵身披重甲,手持长矛分列两侧,寒光凛凛的兵器让战俘们不敢抬头,脚镣手铐拖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哐当哐当”的刺耳声响,像是在为他们敲响末日的丧钟。人群中,百姓们早已按捺不住愤怒,纷纷投掷石块、烂菜叶、鸡蛋,怒骂声此起彼伏。“杀了这些倭寇!”“汉奸不得好死!”的呼喊声震耳欲聋,有白发老者拄着拐杖,对着战俘队伍唾骂不止,他的儿子正是在朝鲜战场战死的明军士兵,有年轻妇人抱着孩子,指着汉奸哭诉,她的家乡曾遭倭寇洗劫,丈夫至今下落不明。苏州书生张大富在笔记中记录下这一幕:“万众云集,骂声震天,砖石如雨,战俘衣不蔽体,血污满面,无一人怜悯,盖其恶已深入骨髓。”

队伍中,那些说着汉语的华人汉奸,遭遇的是比日本战俘更猛烈的憎恨。其中一个绍兴籍汉奸,罪状早已传遍京城:他在家乡杀害亲兄后畏罪潜逃,辗转投靠倭寇,凭借对明朝沿海地形的熟悉,多次为日军带路,在朝鲜战场上更是亲手斩杀明军伤员。被押上刑台时,他还妄图狡辩“是被倭寇掳去的,不从便杀”,但这番说辞只换来了更激烈的怒骂。“你这畜生!”一个瘸腿的明军老兵拄着长枪上前,声泪俱下地控诉,“我在宁夏平叛时,三千义乌兵刚搭好营寨,还没吃早饭就被敌军突袭,全部战死,谁给他们选择的余地?你主动投靠倭寇,杀我同胞,如今还敢狡辩!”话音刚落,人群中飞出的一块石头正中他的额头,鲜血瞬间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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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汉奸的痛恨,远非一时情绪,而是贯穿整个抗倭史的坚定立场,这份立场背后,是无数血淋淋的教训。明朝中后期,倭寇与汉奸本就是一体两面,嘉靖年间肆虐东南的倭寇集团,核心成员与领导者大多是华人。徽州歙县人汪直,早年从事海外贸易,因海禁政策受阻,竟“招聚亡命,勾引倭奴”,成为倭寇集团的头号头目,他在日本建立据点,纠集数万兵力,多次突袭沿海。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汪直勾结倭寇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浙西、江南、江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其一股自胜山港登岸,横掠上林、梅川、云柯、孝义,直入泗门堡,四月又陷临山卫。明朝官方对其定性一针见血:“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最终,王直被诱捕后斩于杭州,头颅被传首九边,警示天下“背叛祖国者,虽远必诛”。

与汪直齐名的汉奸头目徐海、陈东、麻叶,罪行同样罄竹难书。徐海本是浙江沿海的海盗,后与倭寇勾结,率部攻破上海、苏州等地,所到之处“焚城郭,掠妇女,劫财货”,无恶不作。陈东、麻叶则以柘林、乍浦、川沙洼为巢穴,常年骚扰郡县,他们熟悉明军防务部署,多次为倭寇提供情报,导致明军围剿行动屡屡受挫。抗倭名将胡宗宪为瓦解倭寇集团,巧用离间计,令徐海、陈东、麻叶自相残杀,最终徐海兵败自杀,陈东、麻叶被擒。朝廷对这两人的处置极为严厉,在杭州府衙公开审讯后,判以凌迟处死——行刑时,刽子手将其肉一片片割下,围观百姓争相购买“汉奸肉”以泄愤,其首级被悬挂在沿海各卫所城门上,暴晒三个月之久,直至腐烂殆尽。这种极致的惩罚,既是对汉奸罪行的清算,也是对潜在叛国者的震慑,让“通敌者死”的观念深入人心。

在浙江慈溪,倭患造成的破坏更为惨烈。嘉靖三十二年,倭寇由胜山港登陆,攻入姚北泗门,焚毁太傅宅、方伯第、侍郎第等多处名门宅邸,将师桥沈氏花费巨资修建的永春堂付之一炬;在观海卫,倭寇屠城三日,仅沈氏一族就有百余人被杀。面对倭寇的暴行,慈溪百姓自发组织抵抗,鸣鹤场人杜文明、杜槐父子散尽家资,招募乡勇组成抗倭队伍,滨海农民吴德四、吴德六兄弟更是手持锄头、倭刀冲锋陷阵,多次斩杀倭寇头目。但即便如此,仍有少数败类为求自保投靠倭寇,慈溪当地一个姓周的秀才,因赌博输光家产,竟主动为倭寇带路,指引他们绕过明军防线,偷袭了沈师桥的民间抗倭武装,导致杜槐麾下数十名乡勇战死。这个周姓汉奸后来被明军俘获,百姓们恨之入骨,在他被斩首前,纷纷用剪刀剪去他的耳朵、鼻子,最终他在剧痛与羞辱中被砍头,尸体被扔去喂狗,没有一人为其收尸。

明朝处置战俘与汉奸,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清晰的处置逻辑,绝非盲目杀戮。根据《大明律》,“谋叛”罪被列为“十恶”之一,处罚极重:凡“谋叛本国,潜从他国”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其家族无论老幼,一律株连三族;财产全部没收,田产充公。在战时,这一法律被严格执行,且针对汉奸的处置更为严厉。对于日本战俘,明朝会根据其罪行轻重区别对待:日军头目、罪大恶极的施暴者,一律在献俘礼后公开斩首,头颅悬挂城门示众,普通日本士兵,部分被押往边疆充军,终身从事开垦、筑城等重活,直至累死,少数有特殊技能者,被编入军工坊服劳役,终身不得离开。而对于汉奸,无论职位高低、罪行轻重,几乎没有宽恕的可能,要么斩立决,要么凌迟处死,其目的就是以最严厉的惩罚,震慑潜在的叛国者。

万历朝鲜战争中的露梁海战,明军水师大败日军,俘虏日军与汉奸上千人。根据朝鲜史料《宣祖实录》记载,这些俘虏中,汉奸头目被直接凌迟处死,尸体被肢解后悬挂在朝鲜王京的城门上,普通汉奸与日军头目一同被押往北京,参加献俘大典后斩首,少数日军士兵被押往辽东边疆充军,最终大多死于严寒与苦役。李如松收复平壤时,俘获几名说南京话的汉奸,他们虽声称“被掳去日本,被迫当兵”,但明军将领仍旧当即下令将其“一刀两段”,没有丝毫犹豫。在明朝将士看来,无论是否“被迫”,只要穿上倭寇的甲胄,拿起武器对准同胞,就意味着背叛了祖国,丧失了为人的底线,必须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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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倭名将戚继光、俞大猷在处置战俘与汉奸时,同样贯彻了“零容忍”的原则。嘉靖四十年(1561年),戚继光率戚家军在台州与倭寇展开九次大战,史称“台州大捷”。在花街之战中,戚家军生擒倭寇酋首2人,斩首308级,解救被掳百姓5000余人,上峰岭伏击战中,全歼倭寇2000余名,解救被掳百姓1000人,长沙之战中,焚毁倭船11艘,擒斩、焚溺倭寇3000余人,外逃的300余名倭寇也被水军全部歼灭。

对于俘获的汉奸,戚继光更是从不留情,在温岭之战中,抓获一名为倭寇传递情报的华人向导,经查证其曾多次出卖明军动向,导致数百名士兵阵亡,戚继光当即下令将其在阵前斩首,并宣布“凡通倭者,无论男女老幼,一经抓获,立斩不赦”。俞大猷在福建抗倭时,也曾俘获一名汉奸头目,该头目为倭寇管理粮草,手上沾满了百姓的鲜血,俞大猷下令将其押至被其祸害过的村落,由百姓亲手执行死刑,以此告慰亡灵。

即便是在一些存在争议的个案中,明朝对“通敌”的警惕也从未放松。嘉靖初年的“宁波争贡事件”中,明朝指挥使袁琎被倭寇掳走,民间笔记与朝鲜史料曾暗示他“为贼向导”,虽无确凿证据,但这一传言本身就说明了“通敌”罪名在当时的敏感性与严重性。明朝官方最终将其定性为“被掳的忠臣”,并非对“通敌”的宽恕,而是为了维护王朝的“上国威严”——即便存在疑点,也绝不能让“通敌”的污名玷污朝廷官员,更不能给潜在的叛国者留下任何可乘之机。这从侧面印证了明朝对“汉奸”问题的零容忍,宁可错杀,绝不放过,因为任何一丝姑息,都可能给国家带来灭顶之灾。

这场献俘礼与处决,不仅是对过去仇恨的清算,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日本而言,明朝的强硬态度彻底击碎了丰臣秀吉的侵略野心,丰臣秀吉死后,日本再也不敢轻易觊觎朝鲜与明朝,东亚地区维持了较长时间的和平。对明朝而言,严厉的处置手段有效遏制了汉奸的滋生,此后数十年,沿海倭患大幅减少,叛国行为几乎绝迹。据《明实录》记载,万历朝鲜战争结束后,东南沿海的通倭案件较之前下降了九成,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沿海贸易逐渐恢复。对民间而言,这场公开处决极大地凝聚了民心,让百姓看到了朝廷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也让“爱国”“忠君”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福建泉州,万历年间曾有两千多名百姓被倭寇掳去日本为奴,其中少数人被迫加入日军,战争结束后,明朝派人赴日交涉,要求日本归还被掳百姓。对于那些被迫当兵的华人,明朝并未一概而论,而是进行了严格甄别:凡主动参与屠杀同胞、为倭寇出谋划策者,一律押解回国处决,凡被胁迫当兵、未伤害同胞者,虽免予死刑,但需在边疆充军终身,永不许返回故里。这种区分处置,既体现了明朝对“主动叛国”与“被动从贼”的界定,也再次强调了“背叛祖国者必死”的底线。

而明朝的狠,本质上是对国家主权的捍卫,对民族尊严的守护。那些被处决的汉奸,无论他们有多少看似“无奈”的借口,都不能掩盖其背叛祖国、残害同胞的罪行。汪直为了一己私利,勾结倭寇导致数十万百姓丧生,陈东、麻叶为虎作伥,成为倭寇侵略的帮凶,绍兴汉奸杀兄投敌,亲手斩杀同胞,周姓秀才卖主求荣,导致乡勇惨死——他们的下场,是咎由自取,是罪有应得,不值得丝毫同情。而明朝的处置方式,也给后世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国家危难之际,民族大义不容侵犯,背叛祖国者,必然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只有对叛国者零容忍,才能守护国家的安宁,凝聚民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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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七年的北京西市,刀光闪过,血溅三尺,那些侵略者与叛国者的罪恶,随着斩首的声响烟消云散。围观百姓的欢呼与怒骂,不仅是对胜利的庆祝,更是对正义的伸张。几百年过去了,西市的刑场早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但明朝收拾日本战俘和汉奸的决绝态度,却永远铭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它告诉我们:爱国是刻在骨子里的信仰,背叛是永远无法洗刷的耻辱,任何试图分裂国家、背叛民族的人,都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人唾弃,遗臭万年。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更是每个中国人必须坚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