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魏银科 尹睿
“线上选座时发现,经济舱前排、靠窗和过道座位全被锁定了,要么付费才能选,要么只能用积分兑换。”在社交平台上,类似抱怨屡见不鲜。这一普遍存在的“机票锁座”现象,表面上是航空公司服务分层的商业策略,实则折射出航司经营资源被过度商业化,基础服务权益与商业变现边界失衡。
2026年1月29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发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班预留座位规则(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首次系统规范航空公司经济舱座位预留行为,规定国内航班免费可选座位比例最低70%,国际及地区航班不低于65%。
航司平均锁座超38%
优质座位变相付费成常态
记者检索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航班收费选座的投诉内容已达百余条。有消费者反映,自己于去年12月11日购买了川航成都天府—新加坡的国际航班后,线上提前选座并支付了400元的选座费。但乘机当天办理值机时,却被告知该座位无需付费,登机后更发现座位位于安全出口前方,座椅靠背无法调整。
另一名消费者则称,自己购买了深圳航空公司的机票,航司未提前告知座位不能任意选择,“为什么同是经济舱,座位要单独收费?”
社交平台上类似抱怨也屡见不鲜。有网友表示,自己提前多日登录选座系统,却发现心仪的优质座位早已被抢空,可登机后竟看到不少锁定的座位全程空着。“航司宁可让座位空着,也不开放给乘客免费选择,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其实,早在中国航协组织制定团标之前,江苏省消保委就曾发布专项调查报告,指出国内航空服务中锁座现象具有普遍性。去年11月,江苏省消保委线上约谈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航空公司。结合调查结果,通报了机票锁座服务市场存在的四个问题:优质座位过度锁定、解锁机制变相付费、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等,同时,要求各航司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被约谈的航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买阶段所调查的航线锁座比例介于19.9%至62.1%之间,均值高达38.7%。部分航线锁座比例甚至超60%。这些被锁定的座位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航司仅开放中间区域、机尾等舒适度较差的座位供免费选择,变相压缩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航司业绩承压
选座成 “增收利器”
记者梳理发现,“付费选座”模式最早源于国外航司,尤其在低成本航司中较为普遍,在低价机票之外,旅客需要额外支付选座、行李额度等辅助业务费用。此后,这一模式被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特别是传统的全服务型航空公司陆续跟进。2015年前后,我国部分航司开始引入“付费选座”模式,不过,截至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多数航司未明确公示锁座比例、选座定价及座位释放时间等核心标准。
一位民航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早期飞机“锁座”更多是出于安全考量,比如锁定安全出口座位是因为部分特殊旅客不适合坐在出口附近,还有为保证飞机重心处于安全范围,解决配载问题,也会临时锁定部分座位。
但如今,这一安全导向的操作已逐渐演变为航司的商业策略。受此前业绩承压、机票降价等因素影响,部分航司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将部分座位设置为付费选项成为其实现受益最大化、减少亏损的重要手段,而这一方式确实给航司带来了可观的营收增长。
以春秋航空为例,该航司借鉴国外低成本航空公司的经营模式,将全服务航空纳入票价内的客舱餐饮、行李、选座等产品拆分出来,作为机上有偿产品和服务单独售卖,而这些辅助业务收入,平均每年为春秋航空贡献超 6 亿元营收。2024年更是达到了10.3亿元,同比增长14%,在总营收中的占比提升至5.15%。
锁座乱象触碰法律底线
多重风险待化解
记者咨询济南法律界人士刘女士得知,当前部分航司的锁座、付费选座操作,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价格法》等法律,系统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刘女士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航空公司在消费者购票时,未明确告知锁座比例及范围、选座规则及付费标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在非因安全或特殊群体需求的情况下,人为锁定经济舱靠窗、靠过道等大量优质座位,仅开放舒适度较差的少量座位供免费选择,锁座比例过高,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将座位选择与会员等级或者额外收费挂钩,提高出行成本,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下接受付费选项,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从合同规制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航空公司单方制定付费选座规则,属于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该类条款限制旅客自由选座权利,迫使消费者为基础服务额外付费、变相提高票价,加重消费者负担,存在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的法律风险。
此外,刘女士称,若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未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机票费用之外额外收取选座费,变相加价、捆绑销售,违反《价格法》有关明码标价、正当价格的规定。
新规量化锁座上限
推动民航服务回归本质
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数据,今年春运全国民航旅客运输量有望创历史新高、达到9500万人次,日均238万人次、同比增长约5.3%。海量旅客集中出行,使选座、值机等基础服务的体验痛点被放大,锁座不透明、违规收费等问题易引发集中投诉,加剧消费矛盾,直接影响春运服务保障质量。在此背景下,中国航协发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班预留座位规则(征求意见稿)》,既是回应消费诉求与法律合规要求,也为春运航空服务秩序筑牢制度底线。
该规则将航班预留座位明确分为两类:运行保障性预留座位(基于安全和服务刚性需求)和增值服务性预留座位(权益类预留和付费预留)。同时明确规定“国内航班不得开展现金选座服务”,仅可使用积分/里程兑换增值服务。
针对最受诟病的锁座比例问题,规则设定了具体上限:国内航班免费可选座位比例最低70%,国际及地区航班免费可选座位比例不低于65%。按此计算,航司最大锁座比例被限制在30%-35%之间,较此前平均38.7%的锁座比例有明显压缩。
规则还要求航司明确预留座位的释放时间,防止“最后一刻”才放座,并以显著方式告知旅客免费与预留座位范围、积分/里程兑换标准等信息。座位图需使用清晰图标区分“免费可选”“会员可选”等类别,杜绝信息模糊与误导。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对单通道客机作了特别规定。航班经济舱总座位数小于160(含),免费可选座位范围不低于经济舱总座位数的70%。这意味着160 座(含)以下单通道客机,商业性锁座比例上限为 30%(约 48 座),该比例不含安全员座位、紧急出口限制座位等运行保障性预留座位,合规锁座需单独列明并公示。
尽管征求意见稿仅是团体标准,并非行政法规,无法对航司形成强制约束,但它的出台释放出积极信号:航司及行业协会正在回应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
从行业治理角度看,要实现长效监管,仍需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尽快明确锁座行为的法律边界,制定量化标准,如规范锁定理由、强制信息公开,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航空公司自身也应主动回归服务本质,重构选座规则,做到“免费座位保基本、付费座位供选择”,确保同等票价旅客享有平等的选座权利。作为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服务行业之一,民航服务的底层逻辑是要充分尊重消费者,在符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开展合理对等的增值业务。
这个春运,期待曾经被锁定的靠窗与过道座位向普通旅客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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