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都市报讯 澎湃新闻昨天曝光了一件事情,河北石家庄栾城区政府被群众告上了法庭,但是在庭审的时候,该区政府却无人出席,导致法院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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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葛树春表示,早在2020年最高院就出台了《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据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以及负责人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应诉,法院应当,也就是必须向监察机关和被诉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具体到此案,北京律师葛树春认为,石家庄是栾城区政府在群众将其起诉到法院,但是在行政诉讼中,该区政府却无故缺席,其诉讼代理人也没有出庭应诉,这不仅是对司法程序的漠视,更是直接违反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规定。
因此葛树春表示,必须提醒此案的相关负责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是法定义务,更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本案中,葛树春注意到,根据新闻媒体报道显示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
但是作为被告,该区政府却缺席,葛树春认为还暴露了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淡薄,这种行为让民告官不见官的不良现象再次出现,是让公信力受损的行为。
葛树春最后表示,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一不良现象得到了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希望更多的事情能够通过媒体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注:本文综合澎湃新闻、新黄河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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