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2025年,重大犯罪检察厅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牵头统筹提升审查起诉质效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

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与审判的关键诉讼阶段,既要确保案件在进入审判前已经经过严格的审查,同时也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和纠正,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何提升审查起诉质效

“过去一年,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在上海市组织召开‘高质效办理公诉案件’调研座谈会,全面客观掌握公诉案件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办案实践难题。就规范审查报告撰写工作开展书面调研,我们组织12个省级检察院刑检条线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撰写工作。”张建忠介绍,重大犯罪检察厅还全面总结业务数据分析、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及理论研讨的成果,起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稿)》,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张建忠介绍了依法规范不起诉权运行相关工作情况。

2025年,重大犯罪检察厅牵头,会同各刑事检察厅、案管办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针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当事人申诉、提出复议复核等重点案件类型开展抽查评查,其间,坚持“评查”“调研”与“促改”相贯通,“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采取“主评+副评”交叉评查、“书面阅卷+与办案人沟通”全面了解、“小组讨论+集中研究”统一标准的方式,逐案形成问题清单、评查报告,以评促改,切实实现纠治整改提升。

“接下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落实‘个案管理’,总结‘类案经验’。”张建忠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