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个人或单位在银行存入大额资金后,钱是有可能莫名其妙“消失”的!

关键是,真出了这种问题,银行可以“没责任”。

这么多年,这类储户起诉银行要求赔偿的案件,法院基本上以“先刑后民”为理由判驳回。

这个判法儿,与一个正常人的朴素认知完全相悖,也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明显相悖。

终于,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纸裁定书,首次扭转了一直以来的裁判思路和裁判方向。

2013 年,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对公账户。此后五年,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客户经理李某每季度都主动到公证处上门送对账单。李某提供的对账单显示账户余额、利息等各项均无异常。

直到五年后这家公证处才意外发现,李某给的单据都是假的,2014 年起,就开始有人悄悄把公证处账户里的钱划往别处,一共划走了1.8亿!

真实的银行信息显示,公证处的巨额资金,都被转到了原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负责人罗某某以及罗某某母亲账户及关联企业账户。

极其恶劣的是:涉案账户刚开设五天,犯罪嫌疑人就冒用公证处会计刘某某的身份,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骗取了网银设备,两天后转出4000万。此后,犯罪嫌疑人以相同手段多次作案,甚至篡改了公证处预留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联系人电话。

恶劣吧?明显吧?

即使是这样一起案件,公证处起诉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也没成功。

和以往的判例一样,法院认为:案件涉嫌犯罪,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审理,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剧情和以往完全一样,按照这个剧本走下去,犯罪嫌疑人肯定退不了多少钱,银行也不用担责,当事人去存钱存出了“不是”,只能活该倒霉了。有些人因此倾家荡产。

而且,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还给出了一个能上新闻标题的出圈“剧情”:分行前领导罗某某,他已经精神失常了,被家属送精神病院了,之后人失踪了。客户经理李某?这个人已经离职了。

亏了这次被坑的是公证处这么一件“准公家单位”。终审败诉后,北京某公证处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成功获得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发出裁定,历史性的打破了以往法院的审判惯例——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同一主体因不同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两类案件应分开审理。

具体到本案,公证处主张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与其建立储蓄存款法律关系后,因管理上的重大过错导致公证处损失,要求银行承担支付本息并赔偿的民事责任。本案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公证处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而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可能为相关工作人员,从行为主体和行为具体内容来看,本案民事争议与刑事案件并不属于“同一事实”的情形。刑事案件不影响人民法院民事审理裁判。

原审法院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裁定驳回某公证处的起诉,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不当。

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北京某法院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裁判。

很多普通人甚至企业主都不知道,几十年来,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屡见报端,但多半“无解”。受害人起诉的结果,很多都是“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先刑后民。

一句先刑后民,让银行受到了“保护”,让受害人基本要钱无门。

这么多年来的苦主们,都应该感谢那家被白白坑了1.8亿的北京公证处。如果不是这家“准公家单位”成了受害人,此类案件很可能仍然无解。

以下,为近年来发生的类似案件的新闻媒体报道(仅为不完全统计)。

看看吧,触目惊心——

《银行职员转走11名储户220万存款,银行监管形同虚设,竟不用担责》

——大风新闻

“2021年7月,内蒙古呼伦贝尔的朱女士揣着75万存款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柜员孟某芝按照工作为她正常办理,还特意强调大额存款安全有保障。当时拿到盖着银行印章回执单的朱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3个月后取款时,账户只剩几十块零头。75万在存款当天就被转入陌生账户,操作人正是孟某芝。有同样绝望遭遇的还有十人,被转走时存款总额高达220多万,全是这家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后被悄悄转走。当他们集体讨要说法时,银行却轻描淡写的说涉事员工已离岗,这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甚至暗示储户自己没核实清楚,责任自负。”

https://m.toutiao.com/is/pupgTV_SeCg/


《2.5亿存款莫名消失被指为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银行是否有责》

——央广网

“近日,多家媒体关注了“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新闻。据此前报道,广西南宁多位储户曾在工商银行南宁支行职员梁某红的高息诱骗下存入大笔资金,后该职员事发被查,储户们才得知自己手中拿着的存款账单为假账单,存款早已被转走。”

https://m.cnr.cn/news/20220321/t20220321_525771936.html

《又见“消失的存款”!农信社主任取走熟人储户58万存款“补坏账”,10余年后法院终判银行应担责》二审赔付

——财联社

为从银行追回原本属于自己的50多万存款有多难?答案或许是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上传了这样一个案例:多年前,林女士存在铜川市王益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某信用社的58万存款被该信用社主任侯某提取用来“补坏账”,但事后侯某被查,其存款讨要无门。历经10余年时间,近期法院二审终裁定,信用社需赔偿林女士“消失的存款”

https://www.cnr.cn/sxpd/c/yl/20250103/t20250103_527030259.shtml

《齐商银行一储户40余万存款不翼而飞?客服人员:确实收到相关情况反馈》

——界面新闻

“10月22日,一山东本地资讯博主在社交平台发消息称,山东淄博一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查询流水发现,在银行柜面存入银行卡的每一笔钱,存款当天都在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提现。界面新闻记者致电齐商银行客服核实相关情况。齐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齐商银行方面确实收到相关情况反馈。具体情况需要反馈相关工作人员后进行回复。”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3623421663873964&wfr=spider&for=pc

《超12亿存款,仅剩8.6万元!银行回应》

——鲁中晨报

“根据长安银行两家支行提供的《账户余额明细表》,优策投资旗下三只私募产品的基金专户协议存款合计超12亿元。但到了7月3日,有投资者发现,长安银行打印的账户流水凭证显示,上述协议存款仅剩下8.6万元。对十多亿资金‘不翼而飞’,有媒体称,优策投资已向长安银行发去律师函,指出上述私募专户违反协议约定开立网银,导致资金被划出。长安银行客服回应记者称,开通网银是根据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开通,优策投资的说法属于误导,已报案处理;对优策投资的基金存款被划出,长安银行无资金托管人职责。”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7726280916695283&wfr=spider&for=pc

《盛京银行6000万存款不翼而飞!内外勾结诈骗 储户追讨三年未果》

——华夏时报

“‘将3000万元在盛京银行存3个月,就可以拿到好处费240万。’在金融中介人员张某承诺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在大连经营典当行的朱宏玉、孟祥峰二人于2014年10月在沈阳市盛京银行营业部各存入3000万元,但没想到的是,3个月后取款时,却发现存款早已不翼而飞。”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2702574872339888&wfr=spider&for=pc

《50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私自转走 法院为何只判银行承担二成责任?》

——北京青年报

“山西储户丁女士将500万元存单和身份证都交给银行员工代领礼物,结果对方却将钱私自转走,该银行员工后来被判犯诈骗罪,丁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近日,山西清徐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储户承担八成责任,银行仅承担二成责任。丁女士及家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已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据了解,除了这500万元,丁女士还有700余万元存款也被同一银行员工转走,她后续将择机另案起诉。”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5686372423893913&wfr=spider&for=pc


《女子称“亡夫13万元存款消失、账户被注销”,银行回应》

——鲁中晨报

2018年4月30日,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市民邓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邓女士后来发现丈夫生前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中留有13万多元的存款。邓女士表示2020年11月和12月曾两次去银行,都确认这笔钱存在,2021年12月17日涉事银行还出具了存款查询信息,显示账户上的存款13万多元仍然存在。

但2022年2月,邓女士拿着相关手续前往银行取钱,却被告知其丈夫生前这笔钱已经被取走,且账户已经被注销。“这份13万多元的遗产,我在公证处做过公正,银行也有存款查询信息,怎么就没有了呢?”邓女士告诉记者。

6月27日,记者电话联系中国农业银行平利县支行副行长高昌,对方表示此事已由上级安康分行处理,不便接受采访。6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安康分行办公室负责人高宗林告诉记者,此事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正在处理。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3111267146918791&wfr=spider&for=pc

《河南建行一客户经理转走储户69万存款用于网赌,还欠下贷款》

——上游新闻

“6月3日,建行河南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内,59岁的纪女士数次哽咽。纪女士哽咽的原因是,她和丈夫的积蓄存在了该行,该行客户经理董某却转走了她大部分钱款。除此之外,董某还以纪女士的名义办理了贷款和信用卡,归其个人使用。目前,5万元的贷款分文未还,已逾期,罚息正在一天天增加。让董某铤而走险的原因是赌博。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董某分7次从纪女士账户上转走共计69.3万元,充值进网赌平台“彩运8”购买彩票。”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703679

《158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这家银行为“甩锅”频出花招伪造证据》

——央视

“家住昆明的郑女士最近结束了一场历时5年的官司。2014年,她的银行账户经过两次非本人操作的交易后,1580万元存款竟不翼而飞,其中1500万元还被转借给了他人。为此,郑女士将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告上了法庭。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这场官司直到2019年才有了最终结果。”

https://news.cctv.com/2020/01/08/ARTImW6gEd3VHDppIPoQ0MRf200108.shtml


《案例|储户1450万元存款去哪儿了?》
——民主与法制杂志

“辽宁盘锦储户1450万元存款被犯罪分子网上转走!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提审该案。2017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储户未开通网银被犯罪分子转走部分银行担全责;储户开通网银后被犯罪分子转走部分银行担责99%。 ”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MjI2ODg2OQ==&mid=2247486698&idx=1&sn=947c6b62c10daa5a10fab80c25568ecf&chksm=eb3467c0dc43eed6eab71c8b73eb929a0c09d71572d45183ecbcc669b6f5034f3f9a045ac3e6&scene=27


《石家庄一储户300万存款“失踪” 银行称无责任》

——中新网

“‘U盾、存折、银行卡、单据都是银行工作人员用工商银行专用信封和胶带封好的,存款到期后也是银行工作人员拆开信封,可我的300万存款却没了。’石家庄储户余兵(应采访者要求化名)告诉中新网记者,2014年4月,他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建华支行)存入一年定期存款300万元,但是在今年4月份,他拿着密封好的存折、银行卡来银行取款,却发现存款已被‘清零’。”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15/c_127806174.htm

《被私了的案件》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

“存在银行自己企业账户里的一笔780万元的货款,却莫名其妙的被别人取走了。找银行,银行不管,几经周折,公安部门作为刑事案件立了案,而且把冒领巨款的人抓到了。这一下可以皆大欢喜了吧,没想到结果竟然是人财两空。”

https://tv.cctv.com/2015/06/13/VIDE1434200436549956.shtml

《山东多名农信社员工用假存单揽储储户损失1.6亿》

——澎湃新闻

“1100万元存款到期后,付玲(化名)前往银行取钱,柜员却递出了一张写有公安局地址的纸条,要求她报案。2015年10月17日,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信用社遭遇的奇幻一幕,让付玲意识到她已是一起金融案件的受害人。她告诉澎湃新闻,她2014年在这家农信社存入1100万元,一年后存款到期取钱时,却被告知‘没有这笔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付玲及家人愣在当场,‘钱是在银行存的,存款单还在我手上,钱去了哪里?’”

https://news.cri.cn/uc-eco/20180615/187f44ca-90e0-1711-ffa8-a64b998d89a2.html


《杭州42名储户存款丢失案进展:银行将先行垫付》

——新华社

“2014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涉及数十位个人储户及泸州老窖、酒鬼酒、东风汽车等A股上市公司。从数额来看,单笔“失踪”的企业存款最高达3.5亿元,尚未追回的个人存款近5000万元。存款‘失踪’究竟是谁的责任?储户索赔会不会不了了之?据警方调查,‘新华视点’报道提及的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一案,事发银行为杭州市联合银行。‘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盗窃罪移诉至杭州市检察院。”

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H4Zy


《浙江多家银行出现存款失踪市民存250万仅剩4元》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不翼而飞!近段时间,浙江省多家银行都有储户发现自己遇上了这种事儿。钱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钱被转走没有任何征兆?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储户存款不翼而飞,多与“贴息存款”紧密相关。”

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GN4A


《储户900万存款被银行前员工盗走 法院判银行无责》

——中新网

“2008年6月2日,浙江温岭人张菊花在江苏扬中工行开户并办理了半年期的银行储蓄存款业务,将900万元存入该行。存款到期后,张菊花去扬中工行提取存款时,发现900万元存款已被该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扬中工行拒绝按储蓄合同偿还张菊花存款及相应利息。2009年8月31日,张菊花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扬中工行向其支付本金9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镇江中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2日,张菊花经郑云素介绍,与郑云素等人一同来到扬中工行,办理了活期一本通存折及牡丹灵通卡,张菊花本人设置了密码,同时开通了网上银行对外转账功能、电子商务功能,并申领了U盾,张菊花对上述业务签名确认。据张菊花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陈述,其办好手续后,好像是将卡交给了何卫华或是银行里面的人。”

https://news.cntv.cn/2014/05/22/ARTI1400745842565717.shtml

《重庆储户120万存款蒸发 状告银行反被判刑4年》

——央广网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4年。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离奇案件,储户出狱4年后终获无罪判决,目前正与农行协商赔偿。”

https://finance.cnr.cn/gundong/20150126/t20150126_517524274_1.shtml

《江山邮储银行一储户3000万存款“失踪”》

——法制日报

“‘存折上明明显示有3000万元,账上的存款却莫名不见了。’最近一段时间,江西省南昌市黎小姐一家人寝食难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黎小姐告诉记者,一年前,她的堂哥经老乡刘某、徐某表兄弟的推荐办理了一笔银行“高息揽储”业务。堂哥调集了其公司3000万元的现金,按刘某、徐某指定的要求,用她的身份证开户将这笔款项全部存储到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江山市支行青湖镇储蓄所。双方约定:存满活期一年,一年内“不准提前支取、不得对外抵押和担保”,一年后即可取回。然而,两个月前,当黎小姐和堂哥赶往该银行网点取款时,却惊讶地发现存折里面根本就没有钱,3000万元存款早已不翼而飞。”

https://jx.cnr.cn/2011jxfw/xyjj/20150701/t20150701_519032161.shtml


《储户千万存款被行长转走监管漏洞太大》

——光明网

“沈阳一储户在中国银行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大街支行存入1000万元存款,在存入之后一个月内就被莫名其妙地转走,账面上仅剩一元。经查,将这1000万元钱盗转的人,竟是中国银行该支行的行长。无独有偶,两年前,媒体披露的发生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的一件事,与此上述事件极其相似。2005年,一个储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存入1500万元现金后不久,存款不翼而飞。后在异地因另案而被抓获的这笔存款的冒领者,竟然是该支行行长的亲弟弟。”

https://www.chinanews.com/fortune/2012/05-15/3890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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