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三月,我退伍回到了老家。在家里待了半年,实在有些难熬,我便一头扎进了轰隆作响的建筑工地。
现实很快就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因为没什么技术,我只能干小工。搬砖、和泥、扛钢筋,一天两块五毛钱,这钱完全是凭力气换的。
为了赶工期,工头让我们连夜扛钢筋上楼,那天下起了雨夹雪,脚手架上的木板滑得像抹了油。
我肩膀上扛着很重的螺纹钢,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二楼的平台上,那捆钢筋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右小腿上。
那疼钻心啊,即使我在部队是侦察兵,摸爬滚打,但也遭不住,当场就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人已经在医院,腿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肿得像个发面馒头。
住了三天院,我被拉回了工棚,工头扔下一百块钱,“这个算工伤,医药费给你出了。养好了接着干,养不好的话就走人。”
我躺在铺板上,看着黑乎乎的顶棚,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到了饭点,肚子饿的咕咕叫,可我没法行动,只能忍着。直到众人都吃完饭了,一个姑娘才端着饭菜过来。
是灶头上的陈秀娥,大约二十五六岁,我一般都叫她陈姐。
听说她男人没了,有个小闺女在村里,她一个人在工地上讨生活。
陈姐不好意思说道:“小王,对不住啊!吃饭的人多,我得给他们打好饭菜,才能给你送过来。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得多吃点。”
我连忙感谢,这才看到饭盒里的米饭下面,竟然藏着两块炖得软烂颤巍巍的五花肉。
平时伙食是什么水平,我心里十分清楚,没想到陈姐竟然将仅有的两块肉都给了我。
那肉香混着八角味儿钻进鼻子,我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那一瞬间,我那颗被冰冷的现实冻硬了的心,突然就被这一口肉给烫化了。
她还悄悄留了一缸子温热的红糖水,“你流了血,伤了元气,喝这个补补气。”
从那以后,我和陈姐之间,好像有了一种默契。
躺了一个月,我能拄着拐晃晃悠悠去打饭了。每次轮到我去打饭,陈姐的勺子总会“抖”一下,把菜里的汤抖掉,把沉底的肉和干货留给我。
但我知道,陈姐的日子并不好过。
一个年轻寡妇,在都是老爷们的工地上,自然而然成了谈资和话题。
有些不三不四的工友,打饭的时候还故意摸她的手,或者说些荤段子调戏她。
每当这时候,陈姐总是红着脸,咬着嘴唇,假装听不见。若是逼急了,她也会举起手里的大铁勺,比划两下,示意玩笑不要太过分了。
但她也有脆弱的时候。有天晚上,我腿疼的有些睡不着,拄着拐转悠,却看见陈姐正坐在煤堆旁,偷偷抹眼泪。
她手里还攥着一张皱巴巴的信纸,上面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想妈妈”。
我估摸着她可能是想闺女了,想去劝几句,但又觉得身份尴尬,只能悄咪咪离开。
三个月后,我的腿伤终于好了,只要不再干重活问题不大。工地上又来了一帮人,陈姐的压力大了许多,工地就安排我在厨房帮厨。
在部队我也多次帮过厨,对大锅饭并不陌生。陈姐起初不让,“你是大小伙子,别往这钻,让人看见了说闲话。”
我把袖子一撸,露出胳膊上的肌肉:“陈姐,你那么照顾我,不干活我心里亏得慌。再说了,身正不怕影子斜,谁爱嚼舌根随他去!有我在,没人敢来骚扰你。”
陈姐拗不过我,只能由着。慢慢地,她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彼此干活的时候,也能聊会天。
“小王,你退伍了咋不回老家?跑这里来讨生活?”
“家里穷啊,弟兄四个,都种地养不活人啊,我想出来挣钱,将房子拾掇一下,以后好成家。”我也没隐瞒,实话实说。
199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是雨天停了工,刚发了工资,几个工友喝多了猫尿,借着酒劲闯进了食堂后厨。
领头的那个,正是我们的工头李锁柱,对陈姐一直有些不怀好意。但陈姐在工地有远房亲戚照着,李锁柱他们平时也就是过过嘴瘾罢了。
但这次,可能是酒壮怂人胆,他竟然上手了,“陈家妹子,今儿发钱了,来,咱们出去喝一杯!”
陈姐往后退了一步,举着菜刀,“滚出去!再不走我喊人了!”
李锁柱一点都不怕,竟然嬉皮笑脸地迎了上来,“来,朝哥哥的头砍,一个寡妇,装什么贞洁烈女呢!”
就在这时候,我挑着一担白菜进了厨房。看到这场景,我抄起劈柴的斧头,狠狠地剁在了案板上。
“哐!”一声巨响,把那几个醉鬼吓得一哆嗦。
我大喝道:“谁敢动陈姐一根指头,今天就让他横着出去!”
其他人都不服气,李锁柱却不依不饶,“王老三,你别忘了,之前你受伤,可是我送你去医院的,还给你申请了一百块钱补助,你这白养狼,要跟我作对?”
我握着斧头把,正色道:“一码归一码,反正今天这事你就别想了。”
那几个人看我眼珠子都红了,他们知道我练过,拉着骂骂咧咧的李锁柱走了。
等人都走了,陈姐手里的菜刀掉在了地上,蹲下去捂着脸痛哭起来。
我不知所措,只能蹲下来,笨拙地拍着她的肩膀。
哭够了,她起身,给我倒了一缸子温热的红糖水,“小王,今天……谢谢你了。”
我接过缸子,指尖碰到了她的手,像过电一样,“姐,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没个男人撑腰。”
陈姐愣了一下,随即苦笑道:“我也知道,但我命硬,克夫,谁沾上我谁倒霉。”
我把缸子一顿,大声说道:“我不信命!陈姐,我不嫌。我是个粗人,但我有力气。你要是不嫌弃我穷,以后……以后我给你撑腰!”
陈姐死死盯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小王,你说什么浑话呢?我是个寡妇,还带着个小闺女。你都没结过婚,还当过兵,娶了我以后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一把抓住她粗糙的手,“戳就戳!要是连心爱的女人都护不住,我这兵算白当了。”
陈姐很感动,但她坚决不答应。
直到年底,工地结束,大伙要解散了。
我拉住陈姐,“姐,你到底啥想法,给我个准信啊?不然到时候我上哪找你。”
陈姐看我到现在都态度坚定,她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抗拒了,可担心我家里人反对。
果不其然,当我带着陈姐和小玲儿(陈姐的闺女)回村后,招来了不少嘲笑。
有人笑我傻:“王老三这是想女人想疯了,竟然捡了个破烂当宝贝。”
有人替我惋惜:“好好的小伙子,这辈子算是毁了,去给人家当后爹,这能有好?”
我充耳不闻,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不是给别人看的。
父母倒是想得开,家里四个儿子都要娶媳妇,压力太大了,能找个不要彩礼的也行。
就这样,我和秀娥结了婚。婚后的日子,虽然很苦,但苦里透着点甜。
我在工地上拼命干活,从下苦力的小工慢慢干到了带班,秀娥把家里操持得井井有条。
闺女小玲儿起初有些怕我,看见就躲。
我每次回家,都会给她买衣服,或者是买糖,陪她晚,小玲儿终于不在怕生,开始叫我“爸”了。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个被我举高高的小玲儿,如今已经是省城大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了。
她十分孝顺,在城里给我们买了房。每次一家人吃饭,秀娥总会下意识地伸筷子,夹起最大的一块肉,放进了我碗里。
“老头子,多吃点肉,得补补。”
全家人都笑了,小玲儿打趣道:“妈,我爸现在都有‘三高’了,你还让他补呢?”
我看着碗里那块油汪汪的肉,仿佛又闻到了1989年那个冬天,那股混着煤烟味和白菜味的肉香。
我夹起肉放进嘴里,笑着说:“怎么补都不够。这辈子,我就是你妈妈的长工,吃了她的肉,就得给她干一辈子活。”
秀娥白了我一眼,满脸的褶子里藏不住的幸福:“老不正经的。”
我不后悔当年娶了个带娃的秀娥。因为她让我明白了,这世上最贵的不是彩礼,是一颗知冷知热的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