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2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微创光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微创光电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设备销售业务。微创光电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的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10,152.84万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7%、69.16%、63.02%。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陈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昀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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