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匈奴进了河套,突厥人住进长安城边,巴勒斯坦被一纸决议切开——收留者总被反咬一口,问题出在哪?
东汉光武帝时期,边防经费紧张,朝廷就采取一个省事的办法,把南匈奴请进内地来,给他们土地、粮食和官职,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这种策略叫做“以夷制夷”,听起来很巧妙,其实就像在自己家里养了一群能繁育后代、还带着刀枪的房客,过了两百年,南匈奴的人口翻了好几倍,军队也训练得差不多了,而汉朝中央却越来越衰弱,到了西晋八王之乱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刘渊干脆打起了“汉”的旗号造反,他不是外人,是早就混进朝廷体制的内部人。
唐朝犯过同样的错误,李世民打败突厥之后,温彦博提出建议,让突厥人迁到河套地区,封他们几个都督职位,表面上给予尊荣,实际上仍听从朝廷调遣,最初几年双方往来频繁,突厥贵族常到长安饮酒聚会,连打马球都变得熟练,可仅仅过了九年,颉利的旧部就反叛打到长安城下,李世民被迫改变策略,强行命令他们往南迁移,但这些人早已在当地扎根,骨咄禄借机拉起队伍,重建后突厥,持续困扰唐朝近百年,给予官职并不代表归顺,那些人真正想要的是实际地盘,不是虚有的名号。
1947年联合国通过181号决议,把巴勒斯坦的土地分成两份,犹太人拿到55%用来建国,阿拉伯人得到45%,那时犹太人口只占当地三分之一,却分到靠海的肥沃土地,阿拉伯人只能拿到山地和沙漠,更关键的是,这事从头到尾没问过本地阿拉伯人愿不愿意,这种做法就像东汉划分河套、唐朝设置都督府那样,外人做主,当地人只能接受,1948年以色列一宣布建国,战争立刻打响,阿拉伯人觉得这不是建国,而是抢走他们的土地。
三件事时间相差两千多年,但背后逻辑完全一致,决策者都想省钱省事,汉朝少派军队,唐朝显仁义,联合国想甩开责任,结果呢,给自治权就人口增多,武装变强,要求也升级,三步发展没一次例外,刘渊喊着复兴汉室,突厥贵族穿上唐朝官服,以色列提出民族自决,都是借用别人的话做自己的事,最关键的是没有人真正在乎土地本身,迁入的人最终不是要住在这里,而是要让这地方属于自己,原住民的土地权利从来没人认真算过账。
最近有学者翻看旧档案时发现,东汉把河套地区给了南匈奴,这块地方大约占了并州的三分之一,再看联合国181号决议里划给犹太国的领土占了百分之五十五,表面上数字不一样,但用比例来掩盖不公平的做法其实一模一样,无论是叫羁縻、托管还是分治,名字换了,本质却没变,都是靠行政命令硬塞人进去,指望这些人能够安分守己,却从来不解决到底谁说了算这个根本问题。
有人觉得古代人不懂得现代治理,其实不是这样,每次遇到麻烦事,人们总是下意识选择最省力的办法,哪怕知道以后可能留下问题,就像把房子借给朋友临时住,说好只是暂时落脚,结果他带着全家人搬进来,还动手装修挂上牌子,这时候你才发现,当初没有写清楚到期要搬走,也没有问过房东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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