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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涉嫌“11.1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的犯罪嫌疑人L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在该案中,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义飞律师、金子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功底、细致的案情分析及“攻心为上”的整体辩护策略,在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成功推动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在新年到来前重获自由。

本案当事人L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立案侦查。接受委托后,苏义飞、金子建律师及其团队迅速展开工作,深入研析案件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并与办案机关保持高效、理性沟通。律师团队没有局限于单一的法律条文辩驳,而是制定了以“攻心为上”的整体性辩护方案,从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及当事人具体情况等多维度进行论证,充分阐述了对其无逮捕必要性的理由,最终获得检察机关的认可。

“L某能出来真是意外之喜,金亚太律师们太专业敬业认真负责,不放弃任何一种可能,堪称律师界的楷模和典范。”当事人家属在取保成功后如此评价。金子建律师表示,这一结果充分说明团队所采取的整体战略是正确的、成功的,是律师专业辩护与司法机关依法审查共同作用的良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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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合公高(刑)取保字〔2025〕104xx号),犯罪嫌疑人L某因检察院不批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起算。

此次成功取保,不仅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价值,也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中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原则的严格落实。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再次证明了律师在法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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