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博眼球引流量,延吉男子金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公开造谣诽谤市民金女士及其丈夫金某某,对夫妻二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1月24日,金某因涉嫌造谣诽谤被延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公开道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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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延吉市公安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名为“延吉金某”的主播金某在某社交软件的直播间内借酒劲肆意侮辱、谩骂金某某,并捏造事实诽谤其妻子金女士有外遇,直播间观看人数达1650人次。“金某某夫妻经营的烧烤店生意不错,夫妻俩也比较有名气,直播视频被人录屏后,不仅在金女士的亲朋圈内传播,还传到金某某的亲朋及工作圈内,对金某某和夫妻二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负面后果。”

看到视频后,金某某当天赶到延吉,并到延吉市公安局建工派出所报案。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由刑侦大队牵头联合网安大队、建工派出所共同调查此事。23日21时许,金某在建工街道某小区内被民警抓获。经询问,金某交代,为了吸引网络流量,1月22日15时30分许,他在不认识金某某夫妻的情况下,在直播间内以夫妻二人为话题侮辱、谩骂金某某的同时,编造金女士有外遇的违法事实。1月24日,金某因造谣诽谤被延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要求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公开道歉视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延吉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把网络当成可以无成本、无负担地随意言论、肆意妄为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网络空间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希望群众遵纪守法,在网上文明发言。

来 源| 延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