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最怕什么?怕兢兢业业工作,却被公司无故辞退;怕维权时被仲裁员、法官“和稀泥”,劝你见好就收;更怕公司故意拖延,用漫长的诉讼流程消耗你……
如果你正遭遇或担心遭遇这些情况,那这篇文章一定要仔细看,它关乎你的切身利益,看完你会忍不住分享给身边人!
一、别再只盯着2N,这招让公司“赔更多”还怕你维权
过去,劳动者被公司违法辞退,大多会主张2N的赔偿金。但很多时候,仲裁员和法官会劝你调解,甚至暗示你有败诉风险,让你“见好就收”。
但现在,有一招比要2N更狠——不要2N赔偿,转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支付工资损失”。
这招尤其适合遇到公司故意拖延维权流程的情况,比如公司放话“就要用2年时间跟你打完二审”。
二、为什么这招更狠?新劳动法司法解释给了底气
2025年9月1日生效的新劳动法司法解释(二),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工资损失”做了关键明确:
1. 工资损失按正常工资标准算
以前,劳动者要工资损失,法院可能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判(比如你月薪15000,最低工资才2000多,差距巨大)。但现在,明确了工资损失要按你“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你月薪15000,就能按15000来主张!
2. 这些情况可认定“不能继续履行”,赔偿更高
如果你的工资高于社平工资的3倍,或者你有伤病,又或者是三期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走“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路径,能拿到比2N更高的赔偿!
三、这招怎么用?重点在“工资损失”,还能当施压工具
有人会问:都和公司撕破脸了,怎么可能还回去上班?
没错!重点就在后半句——公司拖你多久,你就要求多久的正常工资损失。
这相当于让公司为“拖延维权”买单,拖得越久,它要赔的工资损失就越多。
而且,这招可以作为施压工具。你拿着这个法律依据去和公司谈,很多公司会因为怕承担高额工资损失,主动和你协商赔偿,让你更快拿到钱。
四、注意!这几种情况别轻易用,否则可能吃亏
当然,这招不是万能的,以下情况要谨慎:
- 工资构成复杂(包含大量加班费、奖金、提成、补助等),因为“正常劳动工资标准”是否包含这些,目前还需进一步明确。
- 劳动者自身有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工资损失可能会被“打折”,具体打几折由仲裁员自由裁量。
所以,不建议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成被辞退后的首选,但用它来给公司施压,是非常有效的策略。
五、总结:打工人维权多一条路,老板再不敢随意辞退
这一新规定,相当于给打工人的维权工具箱里加了一件“利器”。它不仅让劳动者在维权时有了更多选择,更让那些想靠拖延、耍赖逃避赔偿的公司,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可以预见,以后聪明的老板再也不敢随意辞退员工了——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违法辞退,可能要付出比2N更高的成本!
如果你身边有打工的朋友,或者你自己正面临劳动纠纷,赶紧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她,让更多人知道这个维护自身利益的“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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