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卧底精神病医院许多病人无异常!“不要钱,医药费和生活费全免,可以常年住!”在湖北省襄阳市的一家精神病医院,一名医生面对病人家属给出了这样的承诺。不只是这一家医院,记者走访发现,襄阳市多家精神病医院都对外承诺“免费住院、免费接送”。
记者发现许多住院病人看起来并无明显精神异常,其中还有不少老年人。有医护人员直言有些人住进来就是为了养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原本只在医院工作的护工、保安,也办理了住院手续,成为所谓的“精神病人”。
1.套取医保资金可构成诈骗罪!
首先,前述案件中精神病医院虚构诊疗项目、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要包括:欺诈行为、认识错误、财产处分和财产损失四个要素,且四个要素之间要存在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前述案件中,精神病医院让正常人住院,编造精神病史,并且阻挠恢复正常的精神病人出院,利用这些人的住院信息,虚构诊疗项目,套取医保资金,显然属于欺诈行为。
医保机构因前述欺诈行为陷入认识错误并且支付医保资金,也存在认识错误、财产处分及财产损失。且此类案件中的精神病医院都是故意而为之,对医保基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认定。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进而成立诈骗罪。
2.还可能存在哪些犯罪行为?
除了诈骗罪,前述医院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在前述案件中,不少病人明明病情康复却被迫住院数年,已经涉嫌非法拘禁。
另外,前述医院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在前述案件中,精神病医院医护人员扇病人耳光、脚踹病人,甚至用水管抽打病人等,都属于对病人的虐待行为。若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
总的来说,前述精神病医院骗取本用来救命的医保资金,还存在殴打、虐待精神病人的情形,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清案情,对犯罪行为人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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