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幼儿园园长

本想通过变造房产证

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

蒙混过关

从而扩大招生规模

殊不知他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最终不仅导致幼儿园被依法关停

这名园长也因涉嫌犯罪被判刑

2月3日,大冶市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变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一民办幼儿园负责人熊某某因犯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熊某某2015年5月接手某民办幼儿园,因周边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增长,现有办学场地已无法满足招生需求。为扩大规模多开班,2022年2月,熊某某与周边某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2023年6月转到新地址重新开办幼儿园。随后,熊某某又通过技术软件对新承租房屋的房产证和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进行修改,以此通过资格审批获得了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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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相关部门在例行检查熊某某的幼儿园时,发现了其修改造假的房产证和消防验收通知书,熊某某因此被抓获。到案后,熊某某对其变造房产证、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的行为供认不讳,坦言:“只想着尽快通过审批,没意识到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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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移送至大冶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房产证和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发的合法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其制作与管理的权威性受法律严格保护。”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熊某某为规避合法审批程序、实现办学扩张目的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5年10月28日,法院对熊某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

大冶市检察院

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等

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积极开展对相关市场主体的

以案释法工作

加强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

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学前教育环境

来源丨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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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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