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管黑板报
摘要:近日,一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客户认购中某融-某公司非公开融资计划(中植创信得嘉)理财产品(简称某融产品),认购金额10.000.000元,该笔某融产品销售收到公司支付的佣金共计475,876.48元
近日,一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客户认购中某融-某公司非公开融资计划(中植创信得嘉)理财产品(简称某融产品),认购金额10.000.000元,该笔产品销售收到公司支付的佣金共计475,876.48元
判决书从侧面曝光了中植系产品佣金体系(基于司法披露与行业案例),中植系通过恒天、新湖、大唐、高晟四大财富公司,以定向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产品为载体,构建高额阶梯佣金+营销竞赛奖励+返税补贴的激励体系,核心特征为高提成、多品类、全链路覆盖,且因产品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收益均被纳入违法所得退缴范围。
一、核心佣金结构(以1000万元定融产品为例)
以(2025)京0113民初17736号判决书披露的典型案例为参考,销售1000万元中植系非公开融资计划产品,理财顾问合计到手475,876.48元,拆解如下:
1.基础佣金:328,632.32元,占比约69%,为产品销售的核心绩效报酬;
2.营销竞赛奖励:147,244.16元,占比约31%,含团队业绩达标奖励、区域竞赛奖金等;
3.返税补贴:部分款项标注“返7月税”,为公司对佣金个税的额外补贴,本质仍属销售收益。
二、佣金体系的关键特征
1.高额提成比例
-单产品佣金率约4.76%(47.59万元/1000万元),远高于正规资管产品0.5%-1.5%的行业均值;
-大唐财富等平台公开司法数据显示,区域团队按销售额计提佣金,部分高业绩团队提成可达5%-6%。
2.多维度激励叠加
-阶梯提成:销售额越高,基础佣金比例越高,推动理财顾问冲大单;
-竞赛奖励:月度/季度业绩达标、区域排名前列可额外获现金奖励、旅游激励等;
-返税补贴:以“返税”名义发放,降低理财顾问税负感知,提升推广积极性。
3.挂单与分佣机制
行业普遍存在挂单行为(将客户订单登记在他人名下冲业绩),理财顾问间私下约定佣金分配,本案中袁某促成的1000万元订单挂在范某名下,双方按约定分配47.59万元佣金。
三、法律定性与退缴规则
1.违法所得认定:中植系产品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64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6条,佣金、奖励、返税补贴等均属违法所得,必须全额退缴;
2.司法裁判口径:法院明确,无论收益表现为基础佣金、奖励还是返税,只要源于违法金融活动,均需退缴,且违法所得产生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退缴主体:以登记销售顾问为第一责任人,挂单参与方需按约定承担相应返还责任,本案袁某未返还的147,244.16元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判令返还。
四、行业影响与风险提示
中植系产品的佣金体系显示,客户打款1000万元,理顾到手佣金高达47.58万元,其中包括32.86万元基础佣金和14.72万元营销竞赛奖励及返税款。这种高额佣金提成模式大幅吸引理财顾问推广,也成为其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的重要诱因之一,高额利益驱动下的违规推广最终导致风险爆发。
合规意识的重要性:金融从业者必须时刻保持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在行业风险爆发时成为追责的依据。
佣金分配的规范性:本案中的挂单行为和私下佣金分配虽然在行业内较为普遍,但在法律上存在重大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佣金分配制度,避免私下交易和利益输送。
证据保存的必要性:本案中,袁某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取款项的合法性而承担了不利后果。这提醒金融从业者在业务往来中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协议、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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