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往窗外扔个东西而已,没砸到人就没事?”

2026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高空抛物”列为单独的治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只要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将依法处罚。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城厢派出所接到陈女士(化名)求助,称自己在家往外探头擦窗户的时候,突然感到头顶一阵冰凉,发现高层有人倒水下来淋到了她头上,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派出所视频队立即开展分析研判,快速锁定高空抛物者为该居民楼13层某室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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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即上门将住户江某传唤调查,江某称为图方便,将刷锅水从窗口处倒出。目前,江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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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系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全市首起高空抛物处罚案例。

来源:都市快报、萧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