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让诸葛亮成为镌刻在华夏文明里的精神符号——忠肝义胆的贤臣、运筹帷幄的智者,千百年来,这份敬仰跨越时空,融入国人的文化基因。然而近日,一则看似荒诞的消息,却让这位先贤再度陷入舆论漩涡:东莞一家食品公司取名“猪葛亮”,法定代表人竟名“周瑜”,一组极具历史关联性的名字爆红网络,更引来了诸葛亮后裔的强烈反对,要求撤销相关商标。

舆论场上,争议瞬间炸开。有人调侃这是“现实版三国交锋”,戏称“诸葛亮若泉下有知,怕是要气醒”;也有人秉持宽容态度,认为不过是商家偶然的构思,被网友过度解读成了玩梗闹剧。但在诸葛后裔眼中,这绝非玩笑——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发表声明,明确指出,利用“猪”与“诸”的谐音,将“猪葛亮”注册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本质上是攀附历史名人的恶意营销,不仅亵渎了先贤的形象,更深深伤害了所有诸葛后裔与敬仰诸葛亮的民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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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话题发酵,事件的细节逐渐清晰。2月4日,记者通过天眼查核实发现,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信息真实可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齐全,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面对质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作出回应,称公司名称是自主构思,全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完成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停止经营,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也对网友的调侃表达了理解。

一场看似即将落幕的风波,却留下了一个值得深思的法律与文化命题:“猪葛亮”作为商标和企业名称,究竟算不算侵犯诸葛亮的名誉权?诸葛后裔的诉求,又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不妨听听专业律师的解读,拨开舆论的迷雾,厘清背后的法律边界。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明确表示,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两个核心法律概念:名誉权侵权商标违法,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从名誉权的角度来看,诸葛亮作为千年之前的历史人物,其名誉权早已不受法律保护——这并非对先贤的不尊重,而是法律对权利主体的明确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仅限于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死者无配偶、子女且父母已去世,才由其他近亲属主张权利。丁金坤律师进一步解释,如今的诸葛后裔,与诸葛亮相隔千年之久,早已超出法律意义上“近亲属”的范畴,并非适格的诉讼原告。更何况,要在法庭上举证证明自己是诸葛亮的直系后裔,难度极大,这也从法律层面堵死了诸葛后裔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维权的路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猪葛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完全合法,诸葛后裔的诉求也并非毫无依据。丁金坤律师指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而诸葛亮作为家喻户晓的先贤,是中华民族共同敬仰的文化符号,民众看到“猪葛亮”这一名称,必然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诸葛亮。

“猪”字本身虽无贬义,但将其与先贤诸葛亮的名字谐音绑定,用作食品公司的商标和企业名称,难免会让公众产生戏谑、不敬的联想,有伤诸葛亮的历史形象,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符合《商标法》中“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因此,诸葛后裔无需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反而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宣告无效——这一维权路径,在法律上具有可行性,而“猪葛亮”企业名称的使用,法理与此相同。

事实上,这场风波的核心,早已超越了单一的商标纠纷,更触及了历史文化保护与商业创新的边界。近年来,利用历史人物名称进行商业命名、注册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正当的文化IP开发,让历史人物“活”在当下;有的则是刻意蹭热度、玩谐音梗,以戏谑先贤的方式博取眼球、谋取利益。

我们并非反对商业创新,也不否认谐音梗在营销中的趣味性,但商业创新必须有底线,戏谑调侃必须有边界。历史先贤不是用来消费的工具,他们所承载的文化记忆、精神价值,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所提醒的,“不良影响”条款是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款,只要商标有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就不能核准注册,这与申请人的主观恶意无关——即便“猪葛亮”食品公司真的是自主构思,没有刻意恶搞的意图,也不能掩盖其商标本身对历史先贤的不敬,以及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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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猪葛亮”食品公司已表态将办理注销手续,这场舆论风波或许即将平息,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从未停止:商业竞争可以追求新颖、追求流量,但不能突破道德底线、践踏文化尊严;法律可以界定权利的边界,但每个人心中更应有一份敬畏——对历史的敬畏,对先贤的敬畏,对文化的敬畏。

回到最初的问题: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算侵犯名誉权吗?答案很明确——不算。但“猪葛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并非合法合规,诸葛后裔有权依据《商标法》请求撤销该商标。

愿这场风波能给所有商家敲响警钟:商业的尽头从来不是流量,而是底线;创新的前提,从来不是戏谑,而是尊重。唯有守住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商业创新才能走得更远,我们也才能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护好属于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