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粮站往事:我决定下海那天,那个沉默的女人拉住了我
1993年的春天,风里已经带着暖意,但粮站库房里还是阴冷阴冷的。我穿着父亲留下的军大衣,坐在磅秤旁边打瞌睡。麻袋堆成山,空气里浮动着麦壳和尘土的味道,还有老鼠屎的酸气。
那年我二十三岁,顶替父亲在县粮站干了四年保管员。每月工资八十七块五,够吃饭,不够做梦。和我一起进站的小王去年辞职去了深圳,来信说在电子厂打工,一个月能挣三百。那封信在我枕头底下压了三个月,纸都磨毛了边。
“陈青,发什么呆?”老站长背着手踱过来,“西库房要盘库,你去搭把手。”
我应了一声,拍拍身上的灰。走到西库房门口,看见她已经在里面了。
她叫林秀,是去年秋天来的。劳改犯,据说是在棉纺厂偷了布,判了三年。因为表现好,调到我们这儿劳动改造。粮站的人都躲着她走,不是嫌她犯过事,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话。她太安静了,安静得像库房里的一粒灰尘。
我走进去时,她正踮着脚擦高处的窗户。阳光从擦干净的那块玻璃透进来,照在她脸上。她比我大几岁,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瘦,脸色苍白,但眼睛很亮。看见我,她点点头,继续擦窗。
我们开始盘库。我念数目,她核对。几百袋面粉,一袋一袋数。库房里只有我们俩,还有灰尘在光柱里跳舞的声音。
“七百零三。”我念。
“嗯。”她在本子上划一道。
“七百零四。”
“嗯。”
数到一半,我嗓子干了。从兜里掏出水壶,喝了一口。余光看见她舔了舔嘴唇。
“喝点?”我把水壶递过去。
她犹豫了一下,接过去,没有对着壶嘴,而是小心翼翼倒了一点在壶盖里,小口喝了。递还给我时,轻声说:“谢谢。”
那是她第一次跟我说话。声音很低,有点沙,像很久没用的门轴。
后来我发现,她做事特别仔细。擦窗户,连窗框缝里的灰都抠干净。扫地,连墙角的老鼠洞都要堵上。有次下大雨,库房漏雨,她一个人搬了三十多个麻袋,垒成一道堤坝,保住了五百斤白面。老站长在会上表扬她,她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好像挨批评似的。
春天深了,粮站院子里的槐树开了花。中午休息时,我常坐在树下看小王寄来的信。深圳,特区,流水线,霓虹灯——这些词像另一个世界的咒语,念得我心里发痒。
有一天,林秀坐到了离我不远的石墩上。她手里拿着半个馒头,小口小口地啃。阳光透过槐树叶,在她脸上投下晃动的光斑。
“你想走?”她突然问。
我吓了一跳,手里的信纸窸窣响。“你怎么知道?”
“你看信的样子,”她顿了顿,“像看救命稻草。”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把信折起来。
“走吧。”她说,声音很轻,“能走的人都该走。”
“那你呢?”话出口我就后悔了。
她没回答,继续啃馒头。啃完了,拍拍手上的渣,起身走了。
五月,我终于下了决心。跟老站长递了辞职信,他盯着我看了半天,叹口气:“年轻人,翅膀硬了。去吧,混不好再回来。”
最后一天上班,我收拾抽屉里的东西:半本工作日志,一支快没水的钢笔,还有林秀上次帮我补好的手套——搬运麻袋时划破了,她默默拿回去,第二天还给我时,破口处缝了一朵小小的梅花。
下午,我去库房交钥匙。林秀在扫地,灰尘在斜阳里飞扬。我把钥匙放在桌上,转身要走。
“陈青。”
我回头。她拄着扫帚站在那里,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带我走。”
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像钉子,钉在我耳朵里。我愣住了。
“你说什么?”
“带我走。”她重复了一遍,这次声音大了些,带着颤抖,“我知道你要去深圳。带上我,我能干活,吃得少,不惹麻烦。”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带一个女劳改犯走?开什么玩笑?
“我、我不是……”
“我不是逃跑。”她向前一步,眼睛死死盯着我,“我的刑期下个月就满了。但期满之后,我没地方去。家里没人了,棉纺厂也不会再要我。”她的声音开始发抖,“带我走,去哪儿都行。我给你当牛做马,真的。”
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我能看见她脸上的每一粒灰尘,每一道细纹。她的手指紧紧攥着扫帚把,指节发白。
“我……我没钱,去了深圳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工作。”我听见自己说。
“我有。”她松开扫帚,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叠皱巴巴的钞票,还有几张粮票。“二十七块八毛,还有二十斤粮票。我都给你。”
那叠钱被压得平平整整,像珍藏了很久。粮票还是旧版的,已经快不能用了。
“你为什么信我?”我问。
“因为你给我水喝。”她说,“这半年,你是唯一一个把我当人看的人。”
我站在原地,脚像生了根。远处传来火车汽笛声,闷闷的,像从地底传来的心跳。
那天晚上,我坐在粮站外的土坡上,抽了半包烟。去深圳的车票在口袋里,硬硬的,像块烧红的炭。我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粮站是铁饭碗,饿不死。”想起母亲抹着眼泪说:“儿啊,外面乱,别折腾。”想起小王信里写的:“青哥,深圳遍地是黄金!”
然后我想起林秀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我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哀求,是孤注一掷的决绝。
天快亮时,我做了决定。
第二天一早,我去找老站长。他正在泡茶,看见我,挑了挑眉:“怎么,改主意了?”
“站长,林秀刑期是不是快满了?”
“下个月八号。怎么了?”
“她期满后,能留在粮站吗?”
老站长放下茶杯,看了我一眼:“留不了。粮站编制满了,她也犯过错。”他顿了顿,“你问这干嘛?”
我深吸一口气:“我想带她走。”
老站长盯着我看了足足一分钟,然后笑了,笑得咳嗽起来。“陈青啊陈青,你以为你是救世主?她是个劳改犯,你是个愣头青,俩人去深圳?睡桥洞啊?”
“总比没地方去强。”
他不再笑,慢慢喝了口茶。“你真想好了?”
“想好了。”
他站起来,走到文件柜前,翻出一张纸。“她的释放证明,我本来打算月底给她。你拿去吧。”又掏出五十块钱,塞进我手里,“算我借你的,混好了还我。”
我鼻子一酸。“站长……”
“滚吧。”他摆摆手,“记住,出去了,别给咱粮站丢人。”
八号那天,林秀在粮站门口等我。她换了件干净的蓝布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布包。看见我,她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们坐上了去省城的班车。车很破,颠得人骨头散架。林秀靠窗坐着,一直看着外面。农田、村庄、树木,飞快地向后退去。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认识半年,我居然一直叫她“哎”或者“那个谁”。
“林秀。树林的林,秀气的秀。”
“我叫陈青。”
“我知道。”她转过头,第一次对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浅,但眼睛弯了起来。
到省城是傍晚。我们在火车站旁边找了家最便宜的小旅馆,五块钱一晚。房间小得只能放一张床,墙皮剥落,窗户关不严。
“你睡床,我睡地上。”我说。
“地上凉。”她从布包里掏出一件旧衣服,铺在地上,“我睡这儿就行。”
那一夜,我们都睡不着。火车从窗外经过,轰隆隆的,床板都在震。黑暗中,我听见她轻声说:“陈青,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看得起我。”
我没说话。过了很久,我说:“林秀,咱们是搭伙过日子,谁也不欠谁。到了深圳,是死是活,看造化。”
“嗯。”她在黑暗中应了一声。
第二天,我们挤上了开往深圳的绿皮火车。车厢里满满当当,空气浑浊。我们只有一张票,轮流坐。她坐着时,我站在过道里;我坐着时,她靠着车厢壁。
车过韶关时,她晕车吐了。我扶着她去洗手池,她吐得眼泪都出来了。洗了脸,她看着镜子里苍白的自己,突然说:“我偷布,是为了给我妈做寿衣。”
我愣住了。
“我妈病了三年,走的时候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厂里的边角料,其实不要了,但我没走程序,直接拿了。”她扯了扯嘴角,像在笑,又像在哭,“他们说我偷国家财产,判了三年。我不怨,是我错了。”
她转身看着我,眼睛通红:“陈青,我不是坏人。”
“我知道。”我说,“睡会儿吧,还要一天一夜。”
她靠着我肩膀睡着了。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她,发现她眼角有一颗很淡的痣。火车摇晃着,窗外的风景从农田变成丘陵,又从丘陵变成工厂。天一点点黑下来,然后一点点亮起来。
到深圳时是清晨。走出火车站,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高楼,那么多高楼,玻璃幕墙反射着朝阳,晃得人睁不开眼。街上的人走得飞快,穿着我从没见过的时髦衣服。
小王在出站口等我们。看见林秀,他愣了一下,但没多问。
头三个月,我们睡在他租的棚屋里。棚屋在铁皮房区,夏天热得像蒸笼。我在建筑工地搬砖,林秀在制衣厂踩缝纫机。每天下班,我们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但她从不叫苦。发第一个月工资那天,她买了肉,做了红烧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炖得烂烂的,酱汁浓稠。我们蹲在棚屋门口吃,吃得满嘴流油。
“好吃吗?”她问。
“好吃。”我扒着饭,“比粮站食堂好吃。”
她笑了,眼睛弯成月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深圳的高楼大厦、霓虹灯火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刻,这块红烧肉,这碗白米饭,还有对面这个愿意跟我一起吃苦的女人。
第二年,我们搬出了棚屋,租了间正经房子。虽然只有十平米,但有窗户,有独立的厨房。林秀在窗台上种了盆茉莉,夏天开花时,满屋都是香的。
第三年,我跟着小王做建材生意,慢慢有了起色。林秀从制衣厂出来,在夜市摆摊卖衣服。她手巧,衣服改得合身,生意越来越好。
第四年春天,我们在深圳买了第一套房子,小小的两居室。搬家那天,林秀把那盆茉莉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宝贝。
晚上,我们坐在新家的地板上——家具还没到,只有一张床垫。她从箱底翻出那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当年那二十七块八毛,还有老站长给的五十块钱。
“该还给站长了。”她说。
“明天就去寄。”
她靠在我肩上,轻声说:“陈青,我有时候会想,要是那天你没回头,我现在会在哪儿。”
“会在粮站扫院子,或者回了老家。”
“嗯。”她沉默了一会儿,“所以谢谢你,回头了。”
我没说话,只是握紧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都是茧子,但很暖和。
后来我们回了趟县城。老站长已经退休了,在家带孙子。我们把钱还给他,还带了条深圳买的烟。他抽着烟,眯着眼看我们:“行啊,混出来了。”
粮站还在,但已经破败了。库房锁着,院子里长满荒草。槐树倒是还在,花开得正好,香得让人头晕。
我们站在树下,当年我坐着看信的地方。林秀抬头看花,阳光透过枝叶,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不再苍白,脸颊有了血色,眼角有了细纹,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像做梦一样。”她说。
是啊,像做梦一样。从阴冷的库房到闷热的棚屋,从尘土飞扬的粮站到车水马龙的深圳。从两个一无所有的年轻人,到有了一个家。
回去的火车上,林秀睡着了。我看着她熟睡的脸,想起那个春天,库房里,她对我说:“带我走。”
而我说了好。
十年过去了,如今我们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有了车,有了更大的房子。但那个五块钱一晚的小旅馆,那碗蹲在棚屋门口吃的红烧肉,那盆从旧家搬到新家的茉莉,我永远记得。
人生啊,有时候就是一个瞬间的决定。在那个阳光很好的下午,在堆满麻袋的库房里,当一个走投无路的人对你伸出手,说“带我走”——你是否会握住那只手,然后说:
“好,我们一起走。”
我很庆幸,我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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