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 》。
内容摘要:
(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依法审理涉关键核心技术案件。2025年受理专利案件4027件,占比由2019年的74.7%上升至2025年的86.1%。涉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市场价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与我国科技创新不断加快的步伐高度契合。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由2019年的17.6%上升至2025年的32.4%。涉“视觉识别领域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侵权案2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从海量事实中查明侵权事实,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玻璃机”技术秘密侵权案3严惩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技术秘密侵权行为,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3.8亿余元。涉“电子级氧化铜”专利侵权案4创自然人拥有专利最高诉讼获赔记录1.2亿余元,并明确销毁设备可以拆除、改造等方式实现,既有效救济权利人,又避免资源浪费。涉船舶制造领域的“大升程薄型压紧块”专利无效案5准确评价发明创造实质贡献并维持专利有效性,涉高铁领域的“复合传感器”专利无效案“科学评价适配恶劣环境的机械故障诊断装置相较现有技术的创造性,有效助力重点领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依法审理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建庭以来植物新品种案件保持高增长态势,共受理923件(年均增长46.2%)。其中,2025年审结181件(同比增长0.6%),品种权人胜诉率达90%。建庭以来在23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近7600万元,其中2025年在12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近6200万元。在“NP01154”玉米新品种侵权案7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5300余万元,创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新高,传递严格保护育种科技创新的强烈信号。注重通过个案裁判统一裁判尺度以提高保护效能,涉“卡利普索”果子蔓新品种权无效案8明确品种权新颖性判断规则,“农麦88”小麦新品种侵权案明确储存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天使红”石榴新品种侵权案1明确侵权损害赔偿中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方法,“R900”水稻新品种行政处罚两案"明确社会公共利益认定标准,“洁田稻001”水稻新品种侵权案12明确被诉侵权种子混杂不影响侵权判定。为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起草《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发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5件,在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发布典型案例6件。
依法审理涉医药知识产权案件。努力以优质高效司法保护的“软环境”支撑、助推医药领域“硬科技”突破。合理把握保护药物创新与促进药品可及性的平衡,“川芎嗪硝酮衍生物”专利申请案13认定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和应用前景的药品专利申请依法应予授权,激发药品研发企业创新活力。“鞘氨醇单胞菌工程菌”专利无效案14对基因编辑、工程菌构建及微生物代谢产物等前沿技术领域发明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判断标准作出有益探索。“牛肝菌”微生物专利侵权案15明确微生物保藏菌株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核心限定作用。“治疗痛风病的外用中药软膏”专利申请案16聚焦病因、药性、功效对应关系,精准回应中药组方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判断,助力中医药守正创新。“复方青钱柳制剂”专利申请案1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时代需求,明确现有技术认定标准,为中医药创新提供稳定预期。在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行政审批两案18中,首次明确不服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审批决定而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加强对授权确权实质条件司法审查。建庭以来受理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等行政案件6543件,其中2025年审结1419件,改判109件,改判率为7.7%。推动104件专利行政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基本覆盖常见争议,有效促进专利审查与审判标准统一。深入理解科技创新与发明创造的累积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准确评价发明创造的实质贡献,促推高质量创新。在“容错算法区块链共识方法”专利申请案19中,明确区块链虽是数据结构,但针对具体应用场景融合其他技术手段提供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的,可以作为专利保护客体。在“用户终端多媒体通信方法和装置”专利无效案20中,厘清涉物联网通信技术领域“组合式创新”与“现有技术手段简单叠加、重组”的边界,有利于促进相关领域发明创造在规范下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集装箱建筑物模块”专利无效案2厘清经济效益选择和技术认知偏差的区别,并明确“技术偏见”的认定标准。“固定炉排预燃炉”专利无效案2重申创造性审查应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角度理解专利技术和现有技术,避免拘泥于字面含义理解和认定技术特征。在“他拉唑帕利”专利申请案23中,明确基于诚信原则补充实验数据和权利要求修改的接受标准,赋予与技术创新成果相匹配的法律保护。
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依法严惩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阻遏侵权行为发生。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除前述“玻璃机”技术秘密侵权案、“NPO1154”玉米新品种侵权案等多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高额判赔外,涉“金属保护网”专利侵权案对侵权次数多、时间长且拒不承认制造侵权产品的侵权人,适用1倍惩罚性赔偿;涉“手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基于侵权人在经营中有违诚信原则且在审理中多次无视法院责令提供侵权软件源代码的要求等情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涉“红外热像仪”软件著作权侵权案考虑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侵权人逃避法律追责的可能性,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涉“行李箱中间板”专利侵权案对因侵权被判承担责任后变换行为主体、组织多主体继续实施基本相同侵权行为的侵权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
提升管辖等程序案件审判质效。受理程序类案件391件、审结348件,其中管辖类案件平均结案周期25.3天。对跨区域、涉多重管辖因素的管辖异议关联案件,视情指定集中管辖,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为统筹推进实质解纷创造有利条件。加强类案梳理和规则提炼,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新型案件明确管辖认定标准。
(二)坚决维护公平竞争,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行业发展和公平竞争秩序的战略全局高度,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与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相结合,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条件。针对全球行业头部企业间的涉“光学镜头”专利无效系列案,通过有效释明应如何正确申请相关领域发明专利,促成两企业主动撤回起诉并认可行政审查决定。针对新能源企业之间延续数年的系列知识产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引导双方当事人聚焦创新发展、良性竞争,促成50余件互诉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
积极提升司法反垄断效能。建庭以来受理垄断案件347件、审结292件(实体案件203件),66案认定构成垄断。其中,2025年审结49件(实体案件34件),15案认定构成垄断。重点规制医药、建材等民生领域垄断行为,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案依法维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决定,有效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促进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和患者用药支出。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正确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规范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指导和企业服务。另外在多起水泥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中,依法支持行政处罚决定,促进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竟争秩序。依法规制大型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涉移动支付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大型平台企业划定竟争红线,有效保护消费者选择权,促进跨平台互联互通。有效破除行政垄断,在“共享电单车”行政垄断案中,首次认定行政机关违法设定特许经营权构成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5件。
切实强化技术秘密司法保护。建庭以来受理技术秘密侵权实体案件343件、审结334件,其中2025年审结51件。审结多起涉“高精尖”技术秘密侵权案,在不断厘清规则的同时,切实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坚决遏制技术秘密侵权行为。“无机杂化树脂”技术秘密侵权案明确人民法院可将返还申请权或专利权作为停止侵害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涉“连铸机”技术秘密侵权案3依法适用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及证明标准,不限于仅以在先刑事判决的认定来确定民事侵权范围和赔偿责任,有效加大保护力度。涉“高炉煤气脱硫工艺”技术秘密侵权案3判赔5000万元,并明确可根据共同侵权行为中各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判令故意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其他侵权人在相应范围内对补偿性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在“石英玻璃纤维”技术秘密侵权案37中,综合考虑侵权行为长达十余年、侵权范围广、获利金额巨大、存在重复侵权等情节,提高惩罚性赔偿倍数并判赔2亿余元,体现对航天、军工领域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保护。在涉“口腔CBCT”技术秘密侵权案38中,明确涉上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事实查明方法,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近2亿元赔偿请求,旗帜鲜明保护创新者,坚决有力打击侵权者。
加强民营企业和个人权利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涉“AMN芯片”软件侵权案3明确著作权法中发行权权利用尽原则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的适用条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血液透析管理”软件侵权案改判认定各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赔偿2250万元,民营企业送锦旗表示“判决救活了创新企业”。“嵌入式地下水监测”软件侵权案““三管齐下”,采取行为保全、财产保全及改判提高赔偿额,有力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杀虫剂”发明专利侵权案42准确把握农药仿制药生产企业和专利权人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绘图”软件权属案43改判支持员工对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开源软件主张权属的请求,依法保护公民科研、创新的自由。“关节运动支撑护具”发明专利侵权案“统筹提高判赔金额,给予发明家有力保护,释放鼓励创新、尊重人才的鲜明导向。
(三)积极服务对外开放,助力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以平等保护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庭以来受理涉外国当事人案件2546件、审结2046件,其中2025年审结475件。认真履行平等保护、国民待遇等国际义务,7年来涉外案件年均增长18.7%,越来越多的外国主体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天然蛋白酶3”技术秘密侵权案依法保护境外形成的技术秘密,外方企业及其母公司分别寄来感谢信,外方企业负责人专程到法庭送锦旗并现场录制致谢视频。“CETP抑制剂”专利授权案"依法认定专利申请应予授权,外方企业致信表示其“感受到了中国法官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中国司法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心和力度,坚定了其在中国投资发展的信心”。“司美格鲁肽”专利无效案进一步明晰有关接受补充实验数据的裁判规则和理念,外方企业专程送来锦旗和牌匾致谢。涉“网络会话关联及管理技术”专利无效案合理解释外方企业专利权利要求用语并维持有效,彰显中国公正、透明、无歧视的司法环境。涉“轮胎成型机”技术秘密侵权及专利权属案49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强化高价值技术保护力度。在涉“容器盖”PCT发明专利申请案5中,明确在国家阶段应善意对待申请人在国际申请日进行的修改,充分保护PCT申请人合法权益
以积极态度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注重推动形成国际公认的规则标准,积极为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中国法院66篇裁判文书新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LEX数据库(含法庭34篇)获评“中国法治国际传播2025年十大案例”,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推荐5篇法庭技术秘密裁判文书。向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提供典型案例10件,推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涉芯片许可层级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管辖异议案依法认定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促成中外当事人就全球互诉52案达成一揽子和解。
以开放胸怀促进中外合作共赢。法庭成立以来,涉外民事二审实体案件调撤率36.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涉外民事二审案件和一般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有效巩固拓展中国涉外审判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善意文明、人文关怀优势。发布英文版《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4)》,法庭英文网站访问总量超1.6亿次。《中国涉外法治蓝皮书》专节介绍法庭工作情况。组团出访考察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运行情况和欧洲有关国家专利审判制度与最新实践,法庭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法官实现当年互访并开展深度交流。派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5年知识产权法官论坛和法官顾问委员会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标准必要专利研讨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2025年世界知识产权大会、全球专利法大会、中日知识产权研究热点问题研讨会等活动,真实、立体、全面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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