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报)
转自:劳动报
2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5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虚假宣传引人误解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如“上海揽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在本市崇明区陈家镇地区开发《东滩花园》(项目推广名《东滩海上明月》)房产项目,2023年6月,当事人完成样板房建设并对外开放参观。为了增加展示效果,当事人在建设样板房过程中,通过在A1户型下叠展示的花园中擅自增设一个小型下沉庭院、装饰墙,在B1户型下叠花园角落擅自增设小型水域,庭院铺设石材地面,并在A1户型下叠以及B1户型下叠宣传单页同样显示上述内容。经向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查确认,根据项目总平面图显示,《东滩海上明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幢L1号楼及场地进出交通(具体详见附图),附图中未查见装饰墙、小型水域、下沉庭院等规划内容,当事人实际建设的房屋也不包含上述相关区域。
当事人对其所销售的楼盘及周边配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1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而“上海美满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9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上海徊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在销售牦牛奶过程中虚假宣传产品成分、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超常规消费量购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9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有因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通过提供通用化的工具服务,帮助直播商家提前搭建好虚假的网络直播环境,使其可随时随地在直播过程中通过虚增在线人数、点赞数、评论数等达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效果,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2025年12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70万元。
解决一批痛点问题
据悉,2025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积极贯彻宣传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整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整治、电商领域刷单炒信整治等工作,全年共查办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90余起,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了一批痛点问题。
除上述典型案例外,“上海澳佩初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攀鸣机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上海品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南京捷融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刘某、上海芯苗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以及“沈某明侵犯商业秘密案”等一并向社会公布。
头图:上海揽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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