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旗下中山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天宝”)的破产清算案已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这标志着该公司的债务问题进入了司法解决的最终阶段。
破产案件核心信息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12月16日 裁定受理中山天宝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 (2026)粤20破4号。法院同时指定了 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 担任本案的管理人,负责后续各项清算工作。
• 关键时间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截止日期为 2026年3月1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则定于 2026年3月20日上午9时 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
• 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及相关通讯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办公楼6层,联系人是陈少珊。
公司背景与经营风险
中山天宝成立于200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308.57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坚煌,注册地址在中山市东凤镇东阜公路和泰路段。该公司是 泰禾集团的旗下企业,自身风险高达158条,包括司法案件、限制高消费等,且在2024年7月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破产申请前,中山天宝已出现多起债务纠纷。例如,2022年法院判决其向广东合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更早的2023年2月,珠海兄和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也曾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步入破产的原因分析
中山天宝的破产是内部经营问题与外部行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 母公司泰禾集团的拖累:泰禾集团自身深陷债务危机,严重影响了其旗下项目公司的资金链和正常运营。
• 自身经营管理问题:有分析指出,公司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担保及借款违约高额罚息等问题,这些内部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剧了资金链的断裂。
• 房地产行业整体调整: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面临深度调整,融资渠道收紧,尤其对中小房企造成巨大压力。部分房企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清算,中山天宝的情况也是这一行业背景下的缩影。
破产流程与债权人须知
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相关方需要遵循法院的指引有序推进。
• 债权申报:债权人必须在2026年3月1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债权申报书、证据材料、计息清单等文件。未按期申报的债权人可能会丧失后续分配的权利。
• 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
• 管理人职责: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接收债权申报、审查债权、接管公司财产等,并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总结与展望
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反映了当前房地产行业部分中小房企在经营困境和债务压力下的最终出路。对于债权人而言,密切关注法院和管理人公告,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案件后续进展将由法院和管理人依法推进,保持关注官方信息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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