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落地施行,替代2018年试行的37号令,以8章91条细则、13个方面98种追责情形,构建起全链条、全覆盖、终身制的国资监管与责任追究体系。这份新规不仅是约束国企管理者的“紧箍咒”,更是守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护身符”——通过压实管理层责任、明确终身追责边界、刚性保障职工权益,彻底打破“退休即免责、调离即脱责”的旧惯例,让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权益不打折,推动国企在规范经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也让千万国企职工吃下“定心丸”。
一、新规核心:终身追责动真格,三类人“跑不掉”
46号令最重磅的突破,是将“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写入制度,彻底终结国企管理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乱象。新规明确,只要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无论责任人后续是调任、辞职、退休,甚至移居境外,都不免除责任,必须一追到底,没有追诉期限上限,真正实现“人走责不销、违规必追究”。
从追责对象来看,终身追责精准锁定三类核心人员,和普通一线职工无关,避免“一刀切”牵连无辜:一是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手握重大经营、投资、资产处置最终决策权;二是关键岗位管理者,涵盖财务、采购、投资、风控、人事等岗位人员,直接负责资金划拨、合同审批、薪酬核算、社保缴纳等核心工作;三是违规事项核心经办人,明知操作不合规仍故意执行、弄虚作假,比如伪造合同、虚开发票、违规裁员的具体操作人员。
从追责情形来看,新规划定13个方面98种“红线”,覆盖经营投资、资产处置、财务管理、薪酬福利、职工权益保障等全领域,其中直接涉及职工权益的情形尤为严格:包括违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少缴社保公积金、违规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违规调整薪酬福利标准、侵害职工民主权利等,一旦查实,不仅要追究管理者责任,还必须限期整改、足额补发,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不受损害。
从追责方式来看,新规构建“惩戒+追偿+整改”闭环,力度空前:对违规责任人,可采取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追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必须追回国有资产损失,对已发放的违规薪酬、奖金予以追索,对造成的职工权益损害限期弥补,确保“违规必担责、损失必追回、权益必保障”。
二、职工权益刚性兜底:工资社保不拖欠,违规裁员零容忍
46号令的一大亮点,是将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纳入责任追究核心范畴,以制度刚性杜绝“企业违规、职工买单”的情况,明确职工权益优先保障原则,多项条款直接为职工权益“撑腰”。
一是工资社保“刚性兑付”,拖欠欠缴必追责。新规明确,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加班费、年终奖,或欠缴、少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追究责任,同时责令企业限期足额补发、补缴,逾期未整改的加重处理。这意味着,国企管理者再也不能以“经营困难”为借口拖欠工资、断缴社保,职工的“钱袋子”和“养老钱”有了制度硬保障。
二是违规裁员“零容忍”,解除合同必合规。针对部分国企随意裁员、变相辞退职工的问题,新规明确,企业违反法定程序裁员、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要求企业恢复职工岗位或足额支付赔偿金,切实维护职工就业稳定。尤其是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以及工伤职工、离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新规作出特别保护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侵害其合法权益。
三是薪酬福利“公开透明”,违规分配必查处。新规要求国企薪酬分配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管理者自定薪酬、滥发奖金、侵占职工福利,对薪酬分配不规范、同工不同酬、克扣职工福利的行为,纳入追责范围。同时,明确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企业制定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未履行民主程序的,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是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不松懈”,失职渎职必问责。新规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追责范畴,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规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损害身心健康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新规落地: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监管体系全面升级
相较于2018年试行的37号令,46号令在监管力度、覆盖范围、追责精准度上实现全面升级,从“宽松软”转向“严紧硬”,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国资监管与责任追究体系。
一是追责情形更全面,覆盖全领域无死角。新规将追责情形从37号令的11个方面72种,增加到13个方面98种,新增集团管控、风险管理、科技创新、境外经营投资等领域的追责条款,实现经营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全覆盖,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责任认定更精准,区分责任不“连坐”。新规明确将违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根据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精准认定责任,避免“一刀切”追责。同时,建立“穿透式”追责机制,子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多次发生较大损失,不仅追究子企业人员责任,还要追究上级企业直至更高层级企业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
三是容错机制更完善,鼓励干事创业。新规在严格追责的同时,明确了尽职合规免责情形,对在科技创新、战略投资、改革改制等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且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免予追究责任,既划清“红线”,也守住“底线”,保护管理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
四是整改要求更严格,标本兼治防反弹。新规明确企业在被追责后,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6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同时,建立整改监督长效机制,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重追责力度,推动实现“查办一个案件、堵住一批漏洞、完善一类制度”的标本兼治效果。
四、对国企职工的实用影响:权益更有保障,维权更有底气
46号令的落地,对国企职工而言,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权益保障更刚性、维权更有底气,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工资社保更有保障,再也不用担心被拖欠。新规将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纳入终身追责范围,管理者不敢再随意触碰这条“红线”,职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将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和缴纳,基本生活和养老医疗保障更稳固。
二是就业更稳定,违规裁员将大幅减少。新规对违规裁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从严追责,企业裁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支付足额经济补偿,职工的就业稳定性显著提升,尤其是老员工、特殊群体职工的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三是薪酬福利更公平,杜绝“暗箱操作”。新规要求薪酬分配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管理者不能再自定高薪、克扣职工福利,同工不同酬、福利分配不公等问题将得到有效整治,职工的劳动付出与薪酬回报更匹配。
四是维权渠道更畅通,追责机制倒逼企业规范。新规明确企业侵害职工权益的,不仅要整改赔偿,还要追究管理者责任,职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渠道维权时,企业将更积极配合处理,维权效率和成功率大幅提升。
46号令落地后,你所在的国企在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裁员管理等方面有哪些变化?你认为新规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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