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县的伍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糟心事:父亲突然离世,留下15万元存款,他带着户口本、火化证等材料去银行取钱,却被要求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一边是停在殡仪馆等着下葬的父亲,一边是取不出的救命钱,伍先生急得直上火,不少网友也跟着吐槽“银行故意刁难”“凭户口本还证明不了父子关系?”

但仔细梳理法规和政策后会发现,银行的要求并非“没事找事”,背后藏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风险考量。

一、银行要公证书,真不是“故意卡壳”

很多人觉得“我是亲儿子,有户口本有死亡证明,凭啥不让取钱?”但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这背后是不能碰的“合规红线”。

首先得明确一个核心规则:人去世后,存款就从“个人财产”变成了“遗产”,不再是“谁有密码、谁是亲属就能随便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要取钱,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银行既不是公证处,也不是法院,没有权力判断“谁是唯一继承人”“有没有其他隐藏的继承人”——万一银行仅凭户口本就把钱给了伍先生,事后突然冒出个“隐藏的兄弟姐妹”主张继承权,银行就得全额赔偿,相关工作人员还可能被追责。

有人会问:“不是有小额免公证政策吗?”确实有。2024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央行联合出了新规,5万元以内(不含利息)的存款继承,不用公证,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就能办;农村中小银行最晚2025年底也得落实。但伍先生要取的是15万元,远超5万元的“免公证上限”,只能走常规流程。

还有个常见误区:“我知道密码,偷偷去ATM机取行不行?”绝对不行!一旦这么做,要是有其他继承人发现,不仅要把钱退回来,还可能被起诉“侵占遗产”,闹到法院既伤感情又丢面子,得不偿失。

二、办继承权公证书,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听到“公证”,很多人会觉得“又花钱又费时间”,但实际流程已经简化了不少,尤其是在江西这样的地方,材料备齐3-7个工作日就能搞定。

先说说要准备哪些材料,避免跑冤枉路:

1. 基础材料不能少: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父亲的死亡证明(医院开的医学死亡证明、派出所的销户证明、火化证三选一,必须盖公章);父亲的银行卡、存折或存单(如果丢了也别怕,公证处能开查询函去银行核实)。

2. 特殊情况补材料: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比如伍先生的母亲、兄弟姐妹),要么一起去公证处签字,要么让放弃继承的人办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要是父亲生前立了遗嘱,得把遗嘱原件也带上。

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公证费”。按江西的标准,15万元存款的公证费大概在1800元左右(20万元以下按1.2%左右收取),而且低保户、残疾人还能申请50%-70%的减免,正规公证处不会乱收费。

办完事拿到公证书后,就可以带着公证书、身份证、存款凭证去银行了,一般当天就能办完取款或转账,不用再反复跑。

三、银行的“硬规则”里,其实能多些“人情味”

虽然银行的要求合法合规,但这次事件里,银行的做法也确实有可改进的地方,难怪伍先生会觉得委屈。

比如伍先生的15万元存款里,有一笔2万元的到期存单,明明没超过5万元的“小额免公证上限”,银行本可以先帮他把这笔钱取出来应急,缓解治丧的资金压力,却一口回绝,显得有些“不近人情”。还有工作人员说“必须证明我是爸爸的儿子”,这种表述也不够专业——户口本本身就是法定的亲属关系证明,银行更应该做的是耐心解释“为什么需要公证书”,而不是用“证明亲子关系”这种话激化矛盾。

另外,网友质疑的“工作人员没穿工装”,银行后来解释是“新员工工作服没到位”,虽然情有可原,但也暴露了服务细节的疏漏。毕竟家属在办丧事的节骨眼上,遇到不规范的服务,很容易加重负面情绪。

四、提前做好3件事,后代少走冤枉路

其实,要避免“取钱难”的问题,关键在“生前规划”。给家里老人提3个简单的建议:

1. 把存款信息“交底”:告诉信任的家人,自己的钱存在哪家银行、银行卡放哪、密码是多少,最好写下来放在安全的地方。别等到人走了,家人连“有没有存款、存在哪”都不知道。

2. 提前立份遗嘱:身体好的时候,找公证处立一份公证遗嘱,明确存款由谁继承。有了公证遗嘱,后代办继承时能省去不少麻烦,也能避免家人因为遗产闹矛盾。

3. 了解“小额免公证”范围:如果存款不多,可优先存在支持“5万元免公证”的银行,方便后代支取。

最后想说,伍先生的遭遇之所以引发共鸣,是因为“亲人离世后办手续”本身就充满了悲伤和焦虑,大家怕的不是“走流程”,而是“流程冰冷、沟通生硬”。银行守好合规底线没错,但多些耐心解释、多些灵活处理(比如先办小额应急款),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规则之外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