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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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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对于2019年开始执行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9〕21号)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本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的条款,修改后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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