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某班级家委会两年多收取18.18万元班费一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迅速引发公众对家委会权责、教育收费规范以及家校关系的广泛讨论。2月6日,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发布官方通报,对事件基本情况作出初步核查,也让外界得以看清这笔引发巨大争议的班费,究竟是如何产生、如何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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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报,涉事班级共有学生46名,家委会于2013年9月成立,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主要承担班级活动中的沟通联络工作。从2023年9月到2026年1月,家委会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家长群接龙方式,累计收取班费18.18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资料购买、复印以及文体活动等支出,目前结余0.47万元。家委会方面称,每次费用明细均在群内公示,对家庭困难学生,学校也给予每学期750元的补助。

单从账目上看,似乎流程完整、公开透明,但舆论的质疑并未因此平息,因为公众真正关心的,从来不是账目是否清晰,而是家委会是否有权长期、大额、常态化收取班费,以及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合规、合情。

我们不妨先算一笔账:46名学生,两年半时间(5个学期),收取18.18万元费用,平均每年每个学生大约1600元,每个学期,人均800元。这样的标准,与多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班级每学期几十元到一百多元的常规班费相比,显然已经远远超出合理区间。即便全部用于资料、打印、活动,也足以让人疑问:一个普通初中班级,究竟需要多么密集的资料、多么频繁的活动,才能在两年多时间里花掉近18万元?更关键的是,这些支出中,有多少属于学校应当承担的教学保障范畴,又有多少是被转嫁到家长身上的额外成本?

家委会的初衷,本是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协助学校开展育人工作,反映家长合理诉求,参与班级事务监督,而不是成为一个长期管钱、收钱、花钱的“微型财务部门”。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家委会不得擅自收费、不得变相摊派、不得替代学校履行教学和后勤管理职责。即便是确有必要的集体活动费用,也应遵循一事一收、一事一结、自愿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活动结束立即结算,多退少补,绝不允许形成长期滚动、大额预存的资金池。而此次事件中,家委会连续两年多持续收费、统一管理、滚动支出,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家委会的职责边界,在某种意义上代行了本该由学校承担的管理职能。

很多人会说,费用是自愿缴纳、账目也有公示,似乎无可厚非。但在现实的家长群生态里,所谓“自愿”往往带有难以言说的隐性压力。别人都接龙缴费,自己不参与,担心孩子被区别对待;别人都支持统一购买资料,自己提出异议,怕被视为不配合班级工作。在升学压力最敏感的初中阶段,任何与学习、资料、复习相关的支出,都很容易被包装成“为孩子好”,让家长难以拒绝。久而久之,自愿变成被动,小额变成大额,临时变成常态,家委会的善意服务,慢慢演变成超出合理范围的统一收费,而很少有人敢公开提出质疑。

更值得警惕的是责任错位的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所需的基本耗材、试卷文印、合规教辅等,本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一保障,而不是通过家委会转嫁给全体家长。当班级常规开支长期依赖家委会收费来支撑时,本质上是把学校的公共责任部分转移到了家庭,进一步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在无形中加剧了教育焦虑。通报中提到的困难学生补助,与人均每年一千多元的班费相比,所能起到的缓解作用十分有限,也难以真正体现教育的公平性。

官方通报中明确指出,此次收费未严格执行“一事一收、一事一结”的要求,这一定位已经点明问题核心。家委会可以热心,可以负责,可以协助组织活动,但绝不能越位成为收费主体、管理主体、甚至替代学校履行后勤保障职责。家校共育的关键,是各司其职、边界清晰:学校承担教育教学主体责任,家委会做好沟通、监督与协助,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理性参与班级事务,任何一方越界,都可能破坏信任、推高成本、引发矛盾。

这起18万班费事件,看似只是一个班级的家委会操作问题,实则折射出不少地方家校关系模糊、家委会权责不清、教育收费不规范的普遍现象。它提醒每一所学校、每一届家委会、每一位家长:家委会不是“第二教务处”,不是“班级财务处”,更不是“收费处”!热心不能代替合规,便利不能突破底线,自愿不能成为越界的借口。

教育的本质是公益与公平,不该被层层加码的支出、不断内卷的投入所裹挟。只有把权责归位、把边界守牢、把负担减下来,家校关系才能回归纯粹,家校共育才能真正走得稳、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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