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达子

本文共2923字,阅读时长大约6分钟
前言

前言

如果此时你置身在大明万历年间的人口交易市场,眼前的一幕可能会让你对“人的价值”产生严重的认知崩塌。

翻开明代《万历会计录》以及反映当时社会风貌的《金瓶梅》,我们会看到一个令人背脊发凉的价格对比:

要想买一个终身制的丫鬟或者童仆,并不需要倾家荡产,市价大约在四两到五两白银。比如《金瓶梅》里,潘金莲被卖入王招宣府,身价是三十两(因为色艺双绝),而普通的粗使丫头“小玉”,身价仅为五两。

那么,当时的牲畜是多少钱呢?

根据《明实录·神宗实录》卷四百二十一记载,万历年间朝廷在马市采购战马,上等马匹的价格高达三十两至五十两,即便是一头用于耕地的健壮水牛,价格往往也在十两白银以上。

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条穷尽一生的劳动力,市场价格竟然抵不上半条马腿。

这并不是某个朝代的特例,而是贯穿中国古代史的常态。历史教科书基本都会歌颂勤劳致富,但在泛黄的史料堆里,勤劳往往是最不值钱的品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什么穷人流干了汗水,却依然只能赚取微薄的糊口钱?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因为在古代社会的架构中,单纯的体力被锁死在了一个供过于求且毫无议价权的死局里。今天老达子就跟大家聊聊着这些残忍的事实~

无限供给的诅咒

无限供给的诅咒

经济学有一条铁律:稀缺性决定价格。

遗憾的是,在漫长的农业社会里,最不稀缺的资源,恰恰就是底层的劳动力。

早在先秦时期,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就在《韩非子·五蠹》中极其冷酷地指出了这个人口困局: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

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内卷”的描述了,祖父还没死呢,孙子辈就已经有二十五个人了,人口这是爆炸式增长啊,而土地(生产资料)的增长却是线性的。

结果是什么?“事力劳而供养薄”,就是你要干得比牛还累,但得到的报酬却越来越少。

到了宋代,商品经济表面看着很发达,但实际底层劳动者的处境并没有什么扭转。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描述了汴京城繁华背后的阴影:

无数失去土地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浮客”。每天清晨,在城门口的劳务市场上,挤满了等待被雇佣的短工。

为了抢夺一个扛大包或者通下水道的机会,几十个人蜂拥而上,雇主甚至不需要开口压价,饥民们自己就会把工价压低到“只要给口饭吃”的地步。

在正史《宋史·食货志》中,频繁出现投充一词。所谓的投充,就是平民为了活命,主动带着土地投靠豪强权贵,甘愿放弃良民身份,成为大户人家的家奴。

为什么?因为在劳动力极度过剩的市场里,独立的自由人甚至不如豪门的家畜有生存保障。 只要你提供的价值仅仅是体力,而这种体力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那么你的收入天花板,就被死死钉在了饿不死的那条红线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就是历史的第一层残酷逻辑:高可替代性,就注定了廉价。

谁动了暴利的奶酪?

谁动了暴利的奶酪?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出卖体力不值钱,那穷人为什么不去经商、去开矿、去搞副业呢?

这涉及到古代社会的第二层逻辑:高利润行业的国家垄断与特许经营。

在中国古代,真正能赚大钱、赚快钱的行业,从来没对底层开放过。最为典型的便是盐、铁、酒、茶。

早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朝廷就召开了一场著名的盐铁会议。记录这场辩论的《盐铁论》留下了关于国家垄断经济最原始的档案。

虽然贤良文学(知识分子)呼吁与民休息,但桑弘羊代表的官方态度非常强硬:盐铁酒必须官营。

官营意味着什么?《汉书·食货志》记载:

“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普通老百姓如果敢私自煮盐或者冶铁,抓住了就要在左脚上戴上重达六斤的铁钳(釱),并且没收所有工具。

这意味着,穷人被法律暴力强行剥离了进入高附加值产业的资格。

到了明清时期,这种垄断变得更加隐蔽而精密了。

以清代的漕运为例,这是一条流淌着黄金的河流,但谁能从中赚钱呢?

根据《清实录》和《漕运则例》记载,拥有运力的卫所军官和持有特许执照的盐商,可以通过夹带私货、通过关卡免税来获取暴利。

而在这条产业链的最底端,是几十万名光着膀子的纤夫。

他们不仅要在这个庞大的物流系统中出卖廉价的力气,甚至连人身自由都被限制。清代法律严禁纤夫随意脱籍,他们被固定在运河两岸,世世代代只能从事这种重体力劳动。

对于权贵而言,赚钱靠的是特许权和资本,而对于穷人,因为没有这种顶层入场券,他们只能在低效的农业或苦力行业中无限循环。

血汗钱之所以廉价,是因为它没有门槛,而暴利,永远属于制造门槛的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的偏见

法律的偏见

如果说经济规律让穷人的劳动变得廉价,那么古代的法律制度则进一步剥夺了他们讨价还价的勇气。

在现代思维里,雇主和员工是契约关系,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古代《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这种关系被称为主仆名分。

这不仅仅是一个称呼的区别,而是生与死的界限。

翻开《大清律例·刑律》,你会看到一条令人胆寒的条款:

“凡家长殴死雇工人,杖一百……若过失杀者,勿论。”

地主(家长)如果活活打死了长工,法律的顶格处罚仅仅是打一百板子,如果稍微运作一下,就判个过失,甚至连板子都不用挨,赔点烧埋银子就能了事。

反过来呢?

“雇工人殴家长,绞。”

如果是长工打了地主,哪怕没有打死,甚至只是造成了轻伤,等待他的也是绞刑。

这种法律层面的极度不对等,彻底粉碎了劳动者的博弈能力。当你的生命权都掌握在雇主手里时,你拿什么去谈工资?拿什么去要求八小时工作制?

在《明实录》的记载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关于奴变的记录。万历年间,江南地区的家奴因为不堪忍受主人的虐待和压榨,爆发了多次暴动。但朝廷的态度出奇一致:严厉镇压。

在皇权的逻辑里,维持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长幼尊卑),远比保护几个穷人的经济利益重要得多。

所以,穷人赚的不仅仅是体力的折旧费,更是尊严的让渡费。这种钱,注定是带血的,也注定是卑微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何跳出血汗陷阱呢?

如何跳出血汗陷阱呢?

历史虽然很残酷,但也并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其实,关于如何摆脱廉价劳动力的命运,早在两千多年前,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就给出了他的答案。

他写道:

“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

这十二个字,道尽了财富跃迁的秘密:

无财作力,就是说,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别无选择,只能出卖体力。这是资本积累的原始阶段,也是最痛苦的阶段。

那少有斗智呢?就是当你有了一点点积蓄之后,就绝不能再单纯依赖体力了。你必须靠智慧、靠技能、靠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情来赚钱。

最后既饶争时,是说当你真正富有之后,赚钱靠的是争夺时机,利用信息差和资本优势进行资源配置。

历史上那些成功翻身的寒门子弟,基本都是遵循这个路径。

比如汉代的公孙弘,早年就是个在海边放猪的穷小子(作力)。但他没有在这个低水平循环中耗尽一生,而是刻苦钻研经学(斗智),最终以布衣身份位列三公,封平津侯。

又比如明初的巨富沈万三(虽然正史对其记载有争议,但代表了一类人),起初也是垦殖起家,但他敏锐地捕捉到了海外贸易的红利(争时),从而积累了富可敌国的财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达子说

老达子说

历史不会说话,但它通过冰冷的数字和法条,告诉了我们一个滚烫的真理:

为什么穷人赚的钱大多是廉价的血汗钱?

因为在那个特定的时空里,制度设计者并不希望每个人都富起来,由于缺乏生产资料(土地、工具、特许权),穷人被锁定在了价值链的最底端。

对于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历史的教训依然很受用:

哪怕再辛苦,也要尽力避免让自己陷入纯粹出卖体力的内卷当中。努力积累哪怕一点点不可替代的资本,无论是知识、技能还是认知,这才是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唯一救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