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杨航胜、杨大民、彭祺律师团队在一审裁定移送公安机关的危急关头,接受客户紧急委托,成功代理一起极具代表性的“大师vs弟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实现二审程序翻盘。该案因涉及“师徒反目”“刑民交叉”“五六亿交易”等焦点,一审法院以“涉嫌封建迷信手段骗取财物”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致使委托人陷入民事程序停滞与刑事风险的双重困境。京都律师团队介入后,精准聚焦程序漏洞、夯实民事审理基础,最终促成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为客户避免刑事风险、挽回巨额资产损失赢得关键转机!

一、案情背景:拜师合作、两次起诉,一审移送公安陷僵局

本案源于一段极具戏剧性的“师徒关系”逆转。2019年末,对方当事人因经营陷入绝境、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跪拜委托人为“师父”,恳请其指导人生和业务、助其脱困。委托人基于师徒情谊,在2020年疫情初期协助对方利用其名下公司的医疗器械资质,拓展口罩、手术衣等防疫物资业务。

合作在短短数月内取得爆炸性成果:委托人不仅引荐掌握紧俏无纺布原料的供应商,协调关键谈判,还协助促成一笔六亿多元人民币的手术衣出口大单。境外采购方支付的货款迅速到位,实际到账金额超过五亿多元,据估算,此笔交易为对方带来的利润高达三至四亿元。依据协议,委托人获得相应提成,并将首期提成款中千余万元用于购买涉案房产,相关购置手续由对方办理。对方为此出具书面承诺,确认房屋归委托人所有,并交付了房产证原件,承诺三年后过户。

然而,承诺期满前,形势急转直下。对方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补办房产证并擅自设立抵押,拒绝履行过户承诺,导致“师徒”反目。委托人被迫先后两次提起诉讼:第一次提起中介合同纠纷,法院认定房屋确系用委托人提成款购买,但认为权属问题需另案处理;委托人随即再次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此次,对方却反称委托人涉嫌“利用封建迷信手段诈骗”其巨额钱款。

经过近一年审理,北京某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民事维权之路骤然中断,委托人不仅巨额资产归属悬空,更面临严峻的刑事危机!

二、办案策略:厘清法律关系与精准定性,推动案件回归民事审理

面对一审不利裁定及“刑民交叉”的程序障碍,京都律师团队展开了系统性的应对工作:

(一)紧扣“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厘清刑民边界。

律师团队深入研判案情后认为,本案案由为所有权确认纠纷,其核心法律事实是依据股东会决议、承诺等民事法律行为确认房屋权属,以及购房款来源于提成款的性质认定。而被指涉嫌诈骗的行为,则基于另一合同履行中的沟通方式问题。二者并非“同一法律事实”,不符合必须移送刑事处理的前提条件。民事法律关系清晰独立,应进行实体审理。

(二)引入“争点效”法理,驳斥对方不诚信抗辩。

律师团队发现,对方在第一起诉讼中,已明确认可双方签署协议的效力及委托人在关键原材料采购方面提供帮助的事实。前案已对合同有效性等先决争点作出实质判断,产生“争点效”,当事人应受其拘束。对方在本案中全盘推翻先前自认,主张合同因欺诈无效,构成诉讼上的“禁反言”,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抗辩逻辑不能成立。

(三)主动调查取证,夯实程序反驳基础。

律师团队并非被动等待,而是积极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并向法官说明,委托人仅通过警官口头告知刑事不予立案结果,相关书面材料由公安机关及对方当事人持有这一情况。后经二审法官与公安机关联系,并经其协调,对方提交了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及后续维持该决定的《刑事复议决定书》《刑事复核决定书》。上述证据清晰表明,侦查机关经审查已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团队据此有力主张,在刑事嫌疑已被有权机关依法排除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再行裁定移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四)有效沟通推动庭审,聚焦服务实质。

此类案件二审通常可由立案庭速裁团队采用书面审理,经律师团队与合议庭积极沟通,最终争取到开庭审理的机会。庭审中,律师团队清晰陈述委托人提供的商业服务,即在疫情初期全球供应链紧张背景下,委托人通过自身资源协助对方公司对接并促成了关键原材料的采购,此系整个数亿元订单得以成立并履行的关键环节(“无源头材料,即无订单”)。服务过程中个别的、非常规的沟通表述,并不改变其提供了真实、关键商业服务并促成巨额交易的法律实质。

三、案件结果:撤销移送,指令实体审理

北京某中院采纳了京都律师团队的主要观点,认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民事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欠妥,故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

四、案例价值:危机介入彰显专业,程序逆转维护权益

本案在客户一审败诉后紧急委托,京都律师团队凭借对“刑民交叉”案件审理规则的深刻理解、精准的法律论证和高效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厘清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打破了通过刑事举报阻碍民事权利实现的程序壁垒,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该结果不仅为客户后续实体权利的主张扫清了障碍,也彰显了京都律师在处理复杂争议中,坚持法律理性、洞察事实本质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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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航胜,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航胜律师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争议解决领域深耕二十余年,承办了数百起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尤其擅长处理疑难案件,对争议解决有独到的见解和与众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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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出生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原解放军总后勤部白银库伦军马场。1985年随父母迁居塞外山城张家口。1993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1998起从事律师职业,现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2012年被最高检方圆律政评选为中国十大精英律师。

执业20年多来,先后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办理了大量的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缜密的法律思维和为客户解决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

杨大民律师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执业能力受到客户和朋友的认可与信赖。先后受聘唐国强任会长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赵本山先生的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本山传媒)、好莱坞著名导演吴宇森先生、中国硬笔书法第一人庞中华先生和喜剧表演艺术家潘长江先生的法律顾问。
杨大民律师长期担任《京都律师》杂志主编。办案之余,著有律政实录《明星维权》(法律出版社)《时光牧马》(作家出版社)编有:《田文昌谈律师》(法律出版社)《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白银库伦回忆文集(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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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跨境投融资与并购重组,拥有公司法律事务、基金投资与退出等诉讼与非诉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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