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仇浩、冯赟、韩利刚、高华舰、樊国强、山西恒基梁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晓清、李贵峰、牛晋辉、庞锋亭、任燕峰、王海丽、张连龙、赵艺泊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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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仇浩

身份证号:1407************11

住 所 地:榆次区安宁大街237号1户

执行案号:(2025)晋0702执517号

执行标的:44485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仇浩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仇浩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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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冯赟

身份证号:1424************32

住 所 地: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格子头村分水闸西6号

执行案号:(2022)晋0702执3571号

执行标的:42675.3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冯赟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1%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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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韩利刚

身份证号:1424**********11

住 所 地:榆次区菜园南街5号2-1-2东户

执行案号:(2025)晋0702执3606号

执行标的:356017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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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高华舰

身份证号:1424**********17

住 所 地:榆次区腾达小区2号楼1单元502

执行案号:(2025)晋0702执3606号

执行标的:190万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韩利刚、高华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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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樊国强

身份证号:1424************18

住 所 地: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北湖村福寿东街5号2户

执行案号:(2016)晋0702执510号

执行标的:83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樊国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2%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西恒基梁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942742407

住 所 地: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国际大都会中心广场C座第4幢B单元12层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3003号

执行标的:116259.12元及违约金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山西恒基梁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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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解晓清

身份证号:1423************45

住 所 地:榆次区乌金山镇小西沟村富民街西二巷2号

执行案号:(2022)晋0702执692号

执行标的:124348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解晓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8%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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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贵峰

身份证号:1424************31

住 所 地: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苏家庄村

执行案号:(2016)晋0702执510号

执行标的:83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贵峰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贵峰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3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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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牛晋辉

身份证号:1424************14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3号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758号

执行标的:5761796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牛晋辉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牛晋辉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牛晋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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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庞锋亭

身份证号:1401************30

住 所 地: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16号4号楼1单元1号

执行案号:(2019)晋0702执1376号

执行标的:15万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庞锋亭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3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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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任燕峰

身份证号:1423************31

住 所 地: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镇土门口村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1860号

执行标的:2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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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海丽

身份证号:1424************41

住 所 地: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镇土门沟村

执行案号:(2021)晋0702执1860号

执行标的:204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任燕峰、王海丽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任燕峰、王海丽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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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连龙

身份证号:1424************39

住 所 地:榆次区修文镇陈胡村真华区9号

执行案号:(2022)晋0702执1015号

执行标的:347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连龙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2.8%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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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赵艺泊

身份证号:1401************10

住 所 地: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恒大悦府10号楼1单元301室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恢717号

执行标的:7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艺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赏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艺泊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赵艺泊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领取条件

一、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被悬赏对象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已执行完毕等结案的;

5.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6.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