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孙晓东站在朔州市政府大楼前,双手反复揉搓取暖,目光穿透玻璃幕墙,落在那片曾属于他的土地上。二十年前,他满怀憧憬在此拿下35亩地,计划打造当地首座高档酒店;二十年后,这里矗立着市政府办公楼、政务服务窗口与城市绿地,而他的酒店梦,连同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同被岁月拖入了漫长的等待。
“到底什么时候能执行省高院的裁定?”这句追问,孙晓东问了无数次,从青丝染霜到满心疲惫。这场始于2003年的土地纠纷,早已超越了企业与政府的民事纠葛,演变为一场关乎法治尊严、权力边界与营商环境的公开博弈。
溢源居公司在2003年拍得的35亩土地
一纸承诺成空文:从协商换地到无声违约
时间回溯至2003年,刚建市15年的朔州依托煤炭资源快速发展,却尚无一座高档酒店。内蒙古籍投资人孙晓东与股东们看准机遇,通过公开出让程序,以每亩3.38万元的价格,受让了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35亩的地块,朔州市规划局随即批准了酒店开发项目。彼时的孙晓东不会想到,这份合法合规的投资,会成为此后二十年维权之路的起点。
2006年,项目启动施工不久,朔州市政府找上门来。因国土局、人社局等部门新建办公楼需要,政府与溢源居公司协商换地,承诺在开发区范围内另行置换适量土地。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孙晓东同意了这一方案。他未曾料到,这一“让”,便是无期限的等待。
如今,站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是一派规整的政务场景: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此办公,昔日的开发用地被改造为停车场与绿地。而朔州市政府承诺的置换地块,却迟迟不见踪影。直到2010年5月,朔州市才出台首份置换方案,明确以梁郡路西侧45亩土地作为置换标的,遵循“等价不等量”原则。但这份标注为朔城规发【2010】1号的文件,最终沦为纸上谈兵。
2015年8月,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文件中解释,置换问题因“种种原因”未能落实,并提出新的置换选址,但市政府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此时,溢源居的土地已被占用9年,股东间的分歧日益加剧——按照正常开发进度,酒店本可在2008年开业,而拖延不仅让企业颗粒无收,更错失了市场窗口期。
诉讼拉锯战:赢了官司,赢不了执行
协商无果后,溢源居于2020年10月9日,将朔州市政府诉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行政诉讼异地管辖规定,忻州中院依法受理了这起案件。令人玩味的是,就在起诉两天后,朔州市政府便将2010年承诺置换的45亩土地挂牌出让,一个月后完成交易,彻底撕毁了此前的置换协议。
庭审中,朔州市政府给出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未实现置换是因为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不作为”。忻州中院审理认为,市政府实际占用土地却未按法定程序收回,多年未采取补救措施,已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2021年10月,忻州中院一审判决,责令市政府60日内重新处理相关诉求。溢源居不服上诉后,山西省高院于2022年12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明确要求市政府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兼顾企业实际损失。
胜诉的判决并未带来转机。2023年6月,市政府授权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招标评估机构,得出涉案土地估值9884.5万元,却自行否定了这份由政府主导的评估结果。忻州中院随后摇号选定另一机构评估,2024年10月给出8961.33万元的估值,依旧未能推动执行。
朔州市政府始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拖延。他们提出,2003年每亩3.38万元的地价,如今已涨至256.27万元,涨幅超70倍,按此补偿会造成国资流失。这一逻辑遭到舆论质疑:当年低价出让土地、承诺置换的是政府,拖延二十年导致地价上涨的也是政府,市场规律带来的价格变动,为何要由守法企业承担后果?
司法硬刚与权力傲慢:50元罚款背后的无奈
面对市政府的拒不执行,忻州中院在2024年11月祭出“重拳”:先向朔州市政府送达预处罚通知书,拟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九天后,更直接点名市长吴秀玲,作出每日罚款50元的预处罚决定,同时拟向省检察机关、省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每日50元的罚款,对地级市市长而言,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惩戒,更像是一种“羞辱式执法”。即便如此,朔州市政府仍不为所动:先是申请延期三个月,随后更回函“警告”法院,称其执行决定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将司法执行定义为“风险制造者”。
2025年9月,忻州中院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朔州市政府的回复堪称官腔范本:“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均在北京参加培训学习,待分管副市长培训结束后再研究”。“进京培训”取代了百姓办事时常见的“领导开会”,将拖延艺术推向新高度。
更令人无奈的是“新官不理旧账”的恶性循环。二十年间,朔州市换了九任市长,孙晓东坦言,每换一任,所有流程就要重走一遍,“解决方案还没落地,新市长又来了”。这场被冠以“历史遗留问题”的纠纷,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当下不愿解决”的避责托词。
公信力之殇:营商环境的隐形损耗
“真正的国有资产,从来不是账面数字,而是政府的公信力、地方的营商环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一位法学专家直言。朔州市政府看似在守护“国资”,实则在不断消耗最珍贵的隐形资产。
为推动问题解决,内蒙古山西商会曾于2023年底向朔州市政府发函求助,石沉大海;商会随后向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映,虽获重视却仍无实质进展。孙晓东三年间往返于内蒙古、朔州、忻州三地,前往市政府不下20次,一次冲突后,他已一年多未能踏入政府大楼。
这场纠纷的示范效应极具破坏力:当合法经营的企业遵循法律程序维权,却在权力拖延面前束手无策;当法院生效判决沦为一纸空文,法律的权威便会被弱化;当政府可以随意撕毁承诺,投资者的信心便会被击碎。如此“有去无回”、言而无信的营商环境,只会让投资者心寒,最终制约地方发展。
法治底线不容退:等待一个明确答案
忻州中院的“硬刚”赢得了舆论叫好,但叫好背后,是行政诉讼执行难的深层困境。当被告是地方政府时,法院往往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尴尬,每日50元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手段,对一级政府的实质约束力有限。朔州市政府甚至反过来提出执行异议,称法院“越权替行政机关作决定”,尽显权力的傲慢。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国家发改委也表态,改进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清理政府欠款。顶层设计释放的信号,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十载寒来暑往,朔州的风依旧凛冽,孙晓东的等待仍在继续。这场司法与行政的“斗法”,胜负早已超越个案本身:它关乎法律是否能真正约束权力,关乎政府公信力是否能重建,关乎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安全感是否能得到保障。
人们都在等待一个答案:在山西朔州,在这片法治土壤上,到底是权力凌驾于规则之上,还是法律能守住最后的底线?这个答案,不仅关乎孙晓东的二十年,更关乎无数投资者的未来,关乎法治中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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