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济南城里办了一场挺特殊的展览,主题跟医学有关。
在那些瓶瓶罐罐的标本中间,有个大玻璃缸子周围挤满了人,大伙儿都对着里面泡着的一条大腿指指点点。
这条腿确实有点说道。
哪怕是被药水泡过,那线条、那块头,看着跟石头雕出来似的,医学院的教授都说这是难得一见的“好材料”。
不过,让大伙儿挪不动步子的,不是这腿长得咋样,而是它原本属于谁——李圣武。
要是提起李圣武你觉得眼生,那换个叫法你准知道:这可是号称山东地界的“燕子李三”。
坊间传得那叫一个邪乎:说这人的腿那是天赋异禀,脚底板长着能吸墙的黑毛,脚筋比牛蹄筋还粗,骨头轻得像鸟一样。
可等到法医手里的刀子真把肉划开,结果让人大跌眼镜:这就是条再普通不过的人腿,除了那腱子肉练得比一般人结实点,既没长毛,也没见骨头有什么特异功能,更别提什么飞天遁地的构造了。
这事儿就有意思了:既然身体零件跟咱们没两样,凭啥他在济南府折腾了十好几年,不管是韩复榘坐镇的时候,还是后来日本鬼子、国民党警察局掌权,愣是没人能治得了他?
不少人觉得他是功夫高。
确实,这人身上有点功夫。
但在那个乱糟糟的年头,能让他混得风生水起,靠的可不是腿脚利索,而是脑子里的算盘打得精。
咱们把日历翻回到民国那会儿,看看这位所谓的“侠客”到底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泥潭里。
当时的世道有多荒唐?
举个让你哭笑不得的例子。
有线人报信,说李圣武就猫在原来的德国领事馆旧院子里。
按说这可是瓮中捉鳖的绝好机会。
一大帮警察全副武装杀过去了。
你以为接着是破门抓人?
错。
这帮人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喊上了:
“李圣武!
你被包围了,赶紧出来!”
这动静大得,隔着二里地都能听见。
表面看是劝降,实际上傻子都听得出来——这是给里面的人报信呢:风紧,扯呼!
警察为啥要故意放水?
这里头有一笔带血的账。
早先,警局里有个姓刘的探长,那是真的一根筋,非要跟李圣武过不去。
结果人没抓着,李圣武反手就把刘探长全家老小给灭了口,就剩刘探长因为当班捡了条命。
这惨案一出,整个济南警界心里都咯噔一下。
抓他?
那点微薄的饷银,犯得着拿全家性命去拼吗?
不抓,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圣武这人出手大方,金条那是成根地送。
既保住了脑袋,又鼓了腰包。
于是,这帮穿着制服的反而成了他的保镖,还得帮他编故事。
为啥抓不住人?
警局的结案报告写得跟神话小说似的:这人会“缩骨法”,手铐锁不住;这人会“壁虎游墙”,能飞檐走壁。
这一通胡吹海侃,把李圣武捧成了神,他自己也乐得自在。
其实要把李圣武的底裤扒下来,也没啥稀奇的。
他老家在山东禹城,本来也是殷实人家,让抽大烟的爹把家产败光了,只好跟着去闯关东。
在哈尔滨,跟个老飞贼学了点翻墙撬锁的手艺。
但他跟那个师父,完全走的不是一条道。
那师父虽说是贼,脑子里还有点老辈江湖人的讲究:兔子不吃窝边草,不动人命,不沾女色。
李圣武呢,他把这世道看透了:守规矩就是找死。
后来师父失手被抓,不知所踪。
没了紧箍咒的李圣武,彻底没了底线。
在哈尔滨,他一口气洗劫了15家金铺,抢来的几百两金子转头就扔进了窑子和酒馆。
等回到济南,什么钟表行、银楼,甚至省主席的公馆,对他来说就像逛自家后花园。
他心里门儿清:在这个烂透了的旧社会,让人“怕”比让人“敬”管用多了。
只要手够黑,敢灭警官满门;只要钱撒得够多,能喂饱那帮贪官;再配合上那些神乎其神的谣言,他就稳如泰山。
靠着这套生存法则,他从1938年一直潇洒到了1948年。
直到那年秋天,天变颜色了。
1948年济南战役打响。
乱军之中,国民党把监狱大门敞开,本来判了20年的李圣武稀里糊涂又出来了。
他在死人堆里摸了把枪,觉得好日子又要续上了。
那是腊月里,他抢了一家金店,被人家发现了。
这回,李圣武还是老一套——狠。
当场把经理的老父亲一枪崩了,连带闻讯赶来的警察也让他打伤了。
按他的老皇历,只要把“燕子李三”的名号一亮,再塞点钱,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可偏偏这一回,他碰上的对手,变了。
1949年初,济南解放了,军管会接手了这座城市。
侦查员徐志刚得到确切消息:李圣武藏在舜井街的一个木匠铺里。
徐志刚单枪匹马摸了过去。
两人一照面,李圣武下意识地还是那套反应:掏钱,盘道。
“兄弟,抬抬手?”
徐志刚根本没搭理这茬。
李圣武立马换了第二招:玩命。
掏枪就射,子弹擦着徐志刚的头皮飞过去。
紧接着他抓过旁边的老百姓当肉盾,趁着乱劲儿溜了。
这次交手,让李圣武心里凉了半截:以前那种“金条开道”和“杀人立威”的把戏,在新政权面前居然不好使了。
这帮人,既不贪财,也不怕死。
更让他绝望的是,以前他能藏得住,是因为老百姓怕他报复,警察护着他。
现在呢?
新政府的通缉令一下,不是靠几个捕快满大街瞎撞,而是把整座城市的老百姓都发动起来了。
对于一个习惯了在阴暗角落生存的飞贼来说,最可怕的不是碰到武林高手,而是掉进了“人民战争”的大海里。
济南是待不住了,他只能像丧家犬一样一路往南跑,最后缩到了徐州。
1949年6月24日,徐州。
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房顶跑酷,也没有大战三百回合。
抓捕的过程,平淡得让人想打瞌睡。
济南和徐州的公安干警联手,摸到了李圣武姘头张红兰的住处。
几个便衣敲门,理由简单得很:查户口。
李圣武压根没多想。
等他回过味儿来,脸已经贴在冰凉的地面上了。
搜出来的东西就这点:一把破手枪,二十来发子弹。
没什么缩骨功,也没见脚底板长毛。
被几双粗壮的大手死死按住的时候,传说中无所不能的“燕子李三”,连动一根手指头都难。
1949年10月27日,济南市人民法院宣判:死刑。
砰的一声枪响,这个祸害了老百姓12年的悍匪,彻底玩完了。
如今回头看,李圣武把自己的一生活成了一个悲剧,就因为他没看懂那个时代的账本。
在旧社会,警和匪是一丘之貉,只要利益分润到位,恶棍能被包装成侠盗,无能可以推脱给妖术。
那是一个不需要真相,只需要遮羞布的年代。
可到了新社会,规矩全变了。
不管你会多高的轻功,手段有多毒辣,在严密的社会组织和觉醒的群众面前,那点本事也就是个杂耍。
1951年的展览会上,当老百姓对着那条肌肉腿啧啧称奇的时候,其实更该感慨的是:扒掉了那个腐朽时代赋予的“外衣”,所谓的“燕子李三”,原来也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毛贼罢了。
一个清明、法治的社会,不需要这种神话,更容不下这样的“侠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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