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书画竟被监守自盗?南博文物案,从副院长到保管员,谁能跑得掉?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捐赠国宝被贱卖,转手狂赚12万!今天我们就分析从管理层到基层都涉及什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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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南博副院长徐某,涉嫌贪污罪、倒卖文物罪、滥用职权罪。他通过鉴定造假、低价划拨、私人变现的形式,将国有文物据为己有,同时还倒卖国家禁营文物、滥用职权违规审批。依据《刑法》,三罪数罪并罚,但是徐某目前已经有80多岁,按规定不适用死刑,结合其涉案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判个无期不是没有可能,同时没收非法所得、追缴涉案文物。

在2005年,承德市文物局副主任李某,通过利用职务之便,涂改文物档案,以工艺品替换馆藏珍贵文物,将所盗文物倒卖牟利,涉案金额巨大。最后法院以贪污罪、倒卖文物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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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疑惑,本案中文物总店保管员张某监守自盗文物,到底是职务侵占还是贪污?其实关键就看是否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目前江苏省文物总店是国有全资企业,张某负责管理、经手国有文物,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同时她勾结男友王某倒卖文物牟利,二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珍贵文物,又构成倒卖文物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王某作为共犯全程参与,同样以倒卖文物罪追责;字画商陆某若明知是违规倒卖的文物仍收购转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难逃法律制裁。

当然,这起案件绝不是两个人的问题,一众涉事人员的失职渎职,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原江苏省文化厅的审核人员,未严格审核就违规批复文物调拨,履职中严重失职,致使国有文物资产流失,涉嫌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规定,视情节轻重会被追究刑责。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查处的29名责任人中,已逝者会因刑事责任主体消灭,不再追究刑责。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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