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萌兴园林工程款风波看分包商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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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警示】 当您满怀期待地准备与中建八局四公司这样的央企签订分包合同时,请务必放慢脚步,逐字逐句审阅合同条款。否则,您可能正在签署一份“不平等条约”——工程完工后,您将陷入“催款无门、投诉无路”的绝境。烟台萌兴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兴园林”)的遭遇,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合同里的“天罗地网”:甲方不付款的“合法”理由

根据萌兴园林提供的合同文本,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多达四种,且每一种都如同悬在分包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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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条款1】 只要乙方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发放“时间延误”或“金额错误”,或者乙方未先行垫付并做好维稳安抚,造成农民工“上访、投诉、举报、聚众维权、仲裁、诉讼”——甲方有权不付工程款,且乙方需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

【致命条款2】 甲方若“发现”乙方提交的代付工资资料金额“明显虚高”或有“套取工程款”可能——有权不付款

【致命条款3】 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间按要求提供代付资料——有权不付款

【致命条款4】 乙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规或甲方要求——有权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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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是“不良行为”罚款条款: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万元/次)、未实施实名制管理(1万元/次)、不配合劳资专管员监管(5000元/次)、未及时提交工资支付表(1万元/次)、扣押农民工银行卡(1万元/次)……这些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风险解读】 这些条款的可怕之处在于:主观判断空间极大——什么叫“明显虚高”?什么叫“不符合甲方要求”?完全由甲方说了算;乙方举证责任倒置——乙方需要自证清白,而甲方只需“怀疑”即可拒付;违约金叠加效应——一次“违规”可能触发多重处罚,足以拖垮一家小微企业。

、萌兴园林的噩梦:当“条款武器”被精准运用

2023年,萌兴园林与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接烟台市“会西街美好社区改造项目”C区室外改造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并办理完有效结算之日起6个月内分期分批付至甲方审定值的97%。

然而,工程完工近两年,萌兴园林仅收到90万元,剩余款项遥遥无期。

更令人发指的细节:主动“制造”证据,构陷分包商

据萌兴园林负责人透露,为了寻找“有权不支付工程款”的证据,八局四公司项目经理马总亲自出马,驱车前往萌兴园林劳务工人所在的村落,挨家挨户寻找劳务人员。

马总并非去慰问工人,而是“诱导式引导”——他主动教唆工人前往芝罘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萌兴园林“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这一招“借刀杀人”极其阴毒: 一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春节前夕行政部门工作繁忙,短期内不可能出具结论;八局四公司便可堂而皇之地以“存在农民工工资纠纷,正在调查中”为由,合法合规地拒付工程款;同时,这还触发了合同中的“乙方原因导致农民工投诉举报,甲方有权不付款”条款,萌兴园林还要倒赔10万元违约金。

马总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的项目管理范畴,而是系统性地利用合同条款和行政程序,为拒付工程款“制造”法律依据。

复无常的谈判:诚信底线在哪里?

萌兴园林项目经理回忆,这场催款之路充满了屈辱与绝望:

2026年1月26日,马总面承诺:一周内完成结算工程量并出具结算表,春节前付款至总价款的97%。

接下来的5天,光“审定值”这一项,马总就“确定—作废—再确定—再作废”,反复无常。

2月1日,马总突然推翻所有谈判成果,不仅不兑现承诺,反而从合同中挑出条款,指责萌兴园林“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工资虚高”,搬出“不良行为”违约处罚条款相要挟。

2月2日,双方再次达成一致,结算值无异议,付款协议起草完毕,马总承诺约一周即可付款。

2月3日上午,马总再次推翻前日认定的结果。

2月4日,马总亲自驱车去农村给农民工“做工作”。

这种“承诺—反悔—再承诺—再反悔”的循环,不是谈判策略,而是赤裸裸的恶意拖欠。

、组合拳出击:四招将你逼入绝境

萌兴园林的遭遇并非偶然,而是合同条款“组合拳”的必然结果:

第一拳:用“审定值”卡喉咙。 合同规定付款至“甲方审定值的97%”,但谁来审定、审定标准、审定时限全由甲方掌控。八局四公司可以无限期拖延,分包商却束手无策。

第二拳:用“农民工工资”做挡箭牌。 马总深知只要出现农民工投诉,甲方就有权不付款还要乙方赔10万。于是他亲自“下乡找证据”,诱导工人投诉,将“保障农民工权益”变成打压分包商的武器。

第三拳:用“不良行为”条款罚款威慑。 “未及时”、“不配合”、“不准确”全是主观判断,甲方只需“认为”乙方违规,就可以罚款并拒付工程款。

第四拳:用“违约金”实现利益最大化 10万/次的违约金加上“赔偿全部损失”,一次“违规”就可能让分包商损失几十万,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为什么分包商只能“认怂”?

很多读者可能会问:萌兴园林为什么不打官司?答案很残酷:打官司的成本,可能比“认怂”更高。

时间成本:拖不起。 一审6个月至1年,二审3至6个月,执行6个月至2年。萌兴园林已经等了两年,再打两年官司,企业早倒闭了。而央企有专门的法务团队,拖得起。

经济成本:打不起。 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对于资金链断裂的分包商来说,这些费用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关系成本:得罪不起。 建筑行业是“熟人社会”,今天你把中建八局告了,明天可能就没法在这个行业混了。

证据成本:举证难。 甲方只需“怀疑”即可拒付,分包商却要证明甲方恶意拖延、诱导投诉——后者几乎无法举证。

、给未来分包商的忠告:签约前请做好这些准备

萌兴园林的遭遇绝非个案。在建筑业“甲方市场”的格局下,分包商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签约前要聘请专业律师审阅合同。重点关注付款条件中的主观标准、违约责任对等性、争议解决方式;评估自身资金承受能力您能否承受6个月至2年的工程款拖欠?现金流能否支撑材料款、机械租赁费、工人工资?一旦甲方拒付,是否有能力承担诉讼成本?

、结语:诚信不应成为央企的“硬伤”

中建八局的官网上,写着“诚信、创新、超越、共赢”的企业精神。但萌兴园林的遭遇让我们看到,这些口号在个别项目经理眼中,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当央企利用合同优势地位设置陷阱,当项目经理主动“制造”证据构陷分包商,当承诺可以随意反悔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央企,与“诚信”二字相距甚远。

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央企的诚信担当,更需要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理性与勇气。 愿萌兴园林的遭遇,成为行业的警钟,愿诚信,不再是稀缺品。

【特别声明】 本文基于萌兴园林提供的合同文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旨在揭示建筑行业分包合同中的系统性风险,促进市场诚信建设。如有事实出入,欢迎相关方提供证据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