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态空间研究范式及理论建构
西沐 杨馨茹
摘要:空间作为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范畴,其内涵与认知维度随时代演进持续拓展深化。在数字技术革新与新消费形态转型的双重驱动下,新形态空间应运而生,成为文化、科技与消费深度融合的新型载体,不仅在文旅等产业转型中发挥核心引擎作用,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更从根本上重塑了空间生产逻辑、消费模式与认知框架。作为艺术管理领域的前沿重大研究课题,新形态空间的快速发展既催生了丰富的实践创新,也凸显了理论体系建构的迫切性。本文立足新形态空间的演进脉络与实践特征,系统重构其研究范式,明确理论建构的核心原则、逻辑框架与体系结构,旨在为新形态空间的学术研究提供系统性理论支撑,推动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同时为相关产业实践提供科学指引。
关键词:新形态空间 数字化 理论建构
随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未来五年的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这一背景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备受瞩目,它不仅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关键,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2135亿元,比上年增加10451亿元,增长7.4%。其中,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103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内容创作生产、新闻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服务等3个行业大类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分别为13.5%、13.2%和12.3%。2当前,全国文旅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逐步从传统观光模式向沉浸式、体验式转型,新文旅业态的蓬勃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对传统空间形态提出了全新要求。
西安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成功打造出如“永兴坊”主题街区、“长恨歌”实景演出、“长安十二时辰”主题体验综合体、《赳赳大秦》科技演艺沉浸式演出、《帝国密码——秦始皇陵》VR展等一系列现象级文旅项目,吸引了一大批游客前来体验消费,其创新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行业标杆意义。在传统景观旅游势微的情况下,各地效仿西安文旅的沉浸式文旅体验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然而,这些项目在快速扩张中也暴露出同质化严重、内容简单替换、形式制作粗糙、技术与艺术脱节等普遍问题,导致大量的文化艺术资源未能得到有效的挖掘与利用。以西安为例,尽管其拥有丰富的本土文化资源以及庞大客流量,但在内容创作、技术保障、团队运营等方面,仍面临本土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体验化已成为文旅项目发展的新趋势。要将技术与IP沉浸式的体验融合起来,以迎合年轻群体日益增长的时尚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数字化形态正在改变着人们的认知理念、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同样,也在改变着很多学科形态与实践探索。空间生产作为一种新的形态也在数字化形态变革中,由传统形态向数字形态转变,即向新形态空间生产转变。数字形态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深刻地影响消费行为,在越来越碎片化、快餐化与个性化的消费场景里,需要一种机制与力量来进行有效的空间生产、运营、消费与服务,重新构建我们的共识,共建人文精神。
新形态空间概念的提出与发展,是实践引领的结果。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无疑将是艺术管理的重要研究对象与前沿重大研究课题,必将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探索。把握数字化、智能化新机遇,强调“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这对研究方法创新提出新要求:拥抱数字技术,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发展数字人文、计算社会科学等新兴研究方法。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新形态空间研究范式及理论建构亟需系统性变革,而这一变革必须从问题的源头进行深入梳理与重构。
一、背景与缘起
新形态空间的兴起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多重动力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是宏观战略导向下文化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前瞻性谋划,也是技术、消费与认知演进到新阶段的必然产物。
1、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的纵横考察
(1)时间维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文化产业的认知与实践历经长期演进,逐步形成“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生态”的深化路径,呈现出从概念形态、市场形态、产业业态到产业生态完整发展脉络。31979年广州东方宾馆创办的音乐茶座被视为当代文化市场的萌芽,标志着新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同步启航。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文化市场的概念,同时明确了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标志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承认,文化市场管理开始走上法治化轨道。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文化产业也被纳入第三产业。2000年,“十五”计划建议中首次提出“文化产业政策”概念,标志其合法性确立。随着文化产业的聚集,许多地区开始基于本区域资源和特色来壮大发展自身的文化产业,推动特色小镇、文化产业园区等形态兴起,逐步形成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格局。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此后文化产业增加值持续高速增长,文化产业生态走向成熟。《“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文化产业发展牟定方向。纵观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我国文化产业在政策法规、管理机制与体制创新方面已完成全方位系统性战略布局,实现了从概念萌芽到生态成熟的历史性跨越。
(2)战略维度
在新的发展阶段,文化产业不仅承载着满足任命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使命,更是推动经济增长、增强文化自信、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点。其核心在于将文化价值系统性地转化为经济与社会价值,已从早期的市场培育走向规模化和体系化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极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从战略维度上,文化产业发展有三条重要路径,分别是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
1、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
文化金融是基于文化资源特质的金融服务,是传统文化及其资源价值发现水平与能力建设的重要方法与手段。围绕文化及其资源价值发现,运用价值管理建构文化及其资源活化机制,是当代文化金融的根本。4基于这一认识,推动文化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便从理论探讨走向国家层面的战略布局与实践探索。
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看,特别是在产业化初期阶段,文化产业都面临着许多矛盾和困难,市场潜力很大与资金严重短缺便是其中之一。5因此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几十年内,国内经济环境与产业结构展开积极调整为文化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2010年4月8日,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是我国在新时期对经济发展作出的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共同驱动下,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正迈向深化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专项支持计划,为全国各地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起政策保障体系。在今年9月北京开展的文化产业投资人大会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文创金融研究中心发布了《文化产业投资研究报告》,其中《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产业融资规模同比增速近九成,文化产业市场显著回暖。与此同时,金融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从传统依赖抵押物转向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数据资产融资等新方式,致力于破解文化企业轻资产导致的融资难题。
文化金融及其产业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形式需要对其基本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第一,文化资源具有独特的新特质,集中体现为资源的非标准特性、复用性、消费过程的增值性、价值的复合性、环境的友好性等。这些特质使其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也是文化金融区别于其他金融形式的根本原因。第二,文化资源的转化遵循着一条清晰的价值进阶链条。从文化资源的价值发现到管理再到实现呈现“系统化—商品化—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的价值传递全链条过程。第三,文化金融的成长机制取决于市场需求的规模与业态成长规律,这内在要求其必须平衡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与业态实现大众化、规模化发展的产业要求,二者共同塑造了其独特的成长路径。第四,文化金融产业的动力机制特殊,源于多元机制的深度整合。它的形成并非单一力量推动,而是文化、金融与产业三者协同的动力机制整合过程。第五,业态聚合力特质表现在业态的复杂性与融合能力强,新业态需要在产业体系中生长,以及高度依赖产业支持体系。第六,文化金融的创新对政策的敏感与依赖性较强。由于兼具意识形态属性与市场属性,文化金融在模式、产品与服务上的创新,相较于其他领域,对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法规及监管导向表现出更强的敏感性和依赖性。第七。资源的流转日益依赖平台化基础设施。文化资源的评估、交易、流通及其金融化转化,对专业化、数字化和信用化的平台依赖程度逐渐加深。高效、透明的平台是推动资源资本化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文化金融的发展必须放在文化产业发展这个基本的架构中进行,即围绕文化发掘最终消费,沿着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的战略路径,强调国家战略举措与政策同市场机制的作用相融合,达成满足形式多样的社会文化消费需求的目标,最终实现文化资源价值。6在这一过程中,核心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完善的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构建文化资源价值平台,系统培育涵盖评估、交易、投资、服务的完整文化金融产业链条,最终成为价值发现与平台构建的主体性力量。
2、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
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是时代变革的必然逻辑,文化与科技虽然分属不同范畴,但二者的互动与共生自古便是人类文明演进的核心动力。需要明确的是,金融与科技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承担着不同角色,前者是支撑产业升级的内部拉动力,为文化科技融合提供资金保障。后者是推动文化产业变革的外部推动力,通过技术迭代为产业发展赋能。从本质上看,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文化领域的深刻变革,是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业态升级的重要战略。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与科技融合被赋予新的内涵。新一轮科技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与社会结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传统产业结构、市场供给结构、消费结构等带来深刻的变革,也让文化与科技产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文化科技融合本质就是要加强科研创新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惠及性与应用范围,用前沿科技赋能文化产业相关生产及经营领域,将会对文化内容生产的创新以及业态的成长完善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7
具体而言,科技融合在文化新业态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多维度的作用:第一,文化与科技融合将创意创新置于文化新业态生产创作中的核心。文化新业态依托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引擎,是文化资源在科技赋能下实现深度整合与创新融合的产物,其发展高度依赖科技驱动的创意转化与内容升级。第二,在科技的融合作用下,文化资源的价值发现实现最大化,推动文化新业态内容呈现多元化表达。各种数字技术打破传统文化内容的单一呈现模式,催生了多样的表达载体与传播形态,让文化内容得以在不同场景下适配大众化、个性化需求。第三,文化与科技融合形成的新业态中体验形式更加注重体验化、沉浸式。依托VR、AR、MR等数字技术,新业态打破传统文化业态单向传播的局限,为受众打造出可参与、可互动的文化体验场景,实现沉浸式体验模式的革新。
3、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
文化产业与消费领域的深度融合,已成为顺应人们消费需求升级与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对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越来越高,并且消费品质也逐渐成为文化消费决策中的重要参考要素,这为文化产业与消费领域的融合奠定了市场基础。
早在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便首次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从文化产业这一支点向多维度延伸,构建我国文化产业全面融合发展的格局。旅游产业作为近年来持续繁荣的产业形态,因其具有与文化产业同样的属性,二者的融合催生出多元化的文旅产品与服务,进一步发掘文化资源价值,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推动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在《“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提出“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场景”,为文旅场景创新与业态升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文旅融合进程推动着旅游消费模式与空间形态产生了深刻变革,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深度融合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五五”时期,文旅产业预计将朝向智能化、绿色化、体验化方向持续演进,新形态空间作为承载文旅消费、传播城市文化、激活产业动能的关键载体,其发展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旅竞争力的重塑与可持续发展。
文化消费新形态的萌芽与壮大离不开消费场景的转型升级。传统线下单向供给的模式已不再符合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化、场景化、社群化的消费新趋势逐渐成型,能够精准满足消费者多样态、多层次、个性化的文化艺术消费需求。在消费过程中,沉浸式体验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它让消费者与文化场景之间建立起更深层次的情感连接,强化消费过程中的参与感与认同感;另一方面也为文化创新传播拓宽了认知路径,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时尚化构建新的平台。
2、认知规律的回归
李政道先生曾提出,科学与艺术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个维度。二者认知路径截然不同,科学以严谨的逻辑思维通过揭示事物的内在运行规律来认识世界;而艺术则以感性的形象思维通过体验与情感共鸣来感知世界。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类探索世界的完整认知体系。
回溯人类认知世界的发展历程,在早期的探索阶段,社会发展的核心诉求聚焦于改造世界、提升生产力水平。因此科学技术的价值被置于优先地位,人们更倾向于用科学的方法和逻辑去认识世界。技术的突破与应用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进入新消费形态时代,单纯靠科技赋能已无法完全满足消费者的深层需求。当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充分提升后,大众的消费决策逐渐转向情感体验与价值认同,这一转变本质上是人类认知规律的理性回归,即重新思考逻辑认知与感性认知的平衡关系。
在认知规律回归的背景下,新形态空间中科技与IP正是支撑其成型与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科学技术是新形态空间的核心载体与表现形式,VR、AR、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新形态空间搭建起虚实结合的物理与数字基底,打破了传统空间的物理边界与体验局限。IP内容是新形态空间的灵魂与内涵所在,优秀的IP承载着独特的文化价值、情感内核与叙事体系,能够精准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为科技构建的空间赋予可感知、可共鸣的文化与情感连接。
3、审美文化的兴起,精神消费崛起
审美文化的内核是特定社会或群体对“美”的判断标准、价值认知与思维模式。不同时代、地域和文化圈的审美观念差异明显。例如中国传统审美观念推崇“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强调意境和神韵;而西方传统审美长期追求理性秩序下的对称美。因此审美文化是由特定社会的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价值体系决定的,同时反作用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并且审美文化的形态会随着文化交流以及科技发展、消费形态的变革而改变。
现代科技是审美文化兴起的关键原因。技术拓展了审美创作的边界,新的创作材料和工具催生出数字艺术、沉浸式演艺等全新艺术形式,让审美表达有了更丰富的载体。并且技术大幅降低了审美参与的门槛,原本局限于专业领域的美学不再是小众圈层的专属,逐渐向大众人文领域转型。当下的审美文化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即碎片化、快餐化、便捷化、智能化。
其次,物质需求基本满足后让大众的消费需求发生改变,精神消费的需求崛起。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为此提供了丰富的载体,近年来“文化+科技”“文化+IP”的融合,产生了多元精神消费场景,能够精准匹配消费者个性化需求。2024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收入规模全年达17485.36亿元再创新高,比上年增加8.7%。8各种IP衍生消费不仅为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更借助IP的传播推动了文化的“出圈”,实现经济效益与文化传播效益的双赢。
4、基础设施的进化与数字形态的深化
随着科技融合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的进化与变迁大致经历了传统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新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数智基础设施几种形态。与此相应经济形态也经历了传统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形态→平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形态→数智经济形态不同的形态进化过程。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单纯的量变,而是形态的转变,五个经济形态是跃升的过程,是基于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数智化这个过程带来的变革,我们的认知也必须随着技术发展、经济形态变革不断提升。从形态特征来看,当前社会所处的是数字化深度渗透与快速迭代的时代,数字化技术的全方位覆盖已对社会经济形态产生颠覆性影响。这种形态的提升不仅体现在经济总量的稳步增长,更核心地反映在经济结构的系统性优化和产业层次的实质性提升。基础设施的进化与数字形态的深化也促进了艺术资源与艺术资产的形态创新:数字技术催生了NFT艺术品、虚拟艺术展览等新兴业态,艺术的生产、传播、消费等方式被重新定义。
二、空间的发现
新形态空间作为一种创新的空间形式,已逐渐融入大众视野,并成为许多人实际体验的对象。在深入研究新形态空间之前,有必要对空间的发展历程与演变轨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考察空间从传统静态模式向新形态空间的转型过程,理解其构成要素的嬗变,以及这种转变背后的动因与机制。随着基础设施的进化与变迁,人类对空间的认知与发现大致经历了物理空间、环境空间、关系空间、媒介空间、交互空间、数字空间以及数智空间这七种形态。每种不同形态的空间都有着一脉相承的底层逻辑,又因时代背景与技术条件的差异而具备各自鲜明的特征。
1、物理空间
时空的概念在远古时期便已在人类认知中萌芽,但直到近代科学体系逐步建立才开始将空间作为学术领域的一个具体研究对象。而早期对空间的探索仅仅是将重点放在其物理属性,从物理学的研究范式展开。从古希腊时期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中构建的平直空间体系,到牛顿经典力学中提出的“绝对空间”,再到爱因斯坦相对论中颠覆传统认知的“时空一体”论,将空间与时间、物质、引力绑定,构建起弯曲的四维时空模型。这些研究均以空间的物理属性为核心,探索其尺度、结构、运动规律等客观特质。因此物理性是空间最基础的属性,这种属性要求空间是以物质为载体,具有可感知、可测量的具象特征。无论是自然空间还是人造空间,都具备真实存在的方位、范围与形态,为人类的生存活动、社会生产提供了最基本的物理场域,也构成后续各种空间形态发现的基础。
2、环境空间
在物理空间基础上,人类对空间的认知进一步延伸,催生出环境空间的概念,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空间即环境”。环境空间更加注重空间与内部各要素的关联和适配,以及空间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它不再将空间视为孤立的物理容器,而是将其纳入自然生态、人文氛围、场景共同构成的综合体系中,关注到空间内部各要素的协调统一,以及空间与外部环境的有机融合。例如在策划一个展览时需要解决环境问题,包括展览空间中的灯光、墙面、地板等,以此来凸显主题内容。也因此环境空间具有融合、亲和与友好的判断标准。环境空间的发现标志着人类对空间的认知从“物质存在”转向“功能与体验”,为后续更高阶空间形态的演进奠定了基础。
3、关系空间
关系空间是20世纪“空间转向”思潮的产物,随着城市化、全球化进程加速,技术变革带来新的空间体验,国外学者对于空间的研究,早已超越其单纯的物理属性,转而深入探讨其社会、政治与技术内涵。以列斐伏尔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对社会的“空间性”以及空间生产机制进行多维度的开创性研究,最终爆发了社会科学深刻的“空间转向”,并形成具有相对完备体系的社会空间理论——《空间的生产》,为我们认识人类社会提供了全新的视角:空间是社会进程的产物和社会斗争的场域。它由权力、资本、意识形态、日常生活时间共同塑造;同时被生产出来的空间又反作用于社会关系和行为。
4、媒介空间
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论断为媒介空间的发现奠定了理论基础,媒介不仅是信息传递的工具,其本身的形态就会塑造空间的感知方式与社会的互动模式。这一阶段对空间的研究核心是将空间定义为一种承载信息传播、关系联结的媒介。随着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电子媒介的普及,空间的媒介属性开始凸显。不再将媒介与空间割裂看待,而是强调二者的融合,媒介重塑了空间的形态和边界,空间则为媒介的传播与实践提供了具体场景。媒介空间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了空间、媒介、人三者的联动,这种认识带来的不仅拓展了人类实践与交流的空间维度,更重塑了信息传播的逻辑,使空间主动参与到信息生产、文化传播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
5、交互空间
交互空间是一个通过物理布局、技术支持和内容设计,旨在促进用户与环境之间以及用户彼此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互动的场所。美国技术哲学家唐·伊德在其著作《技术中的身体》提出三个身体理论:物理身体、文化身体、技术身体理论,为理解交互空间的内在逻辑提供了理论支撑,诠释了人与技术、人与空间的多重关系。在交互空间中,其提出的“具身关系”愈发凸显,智能算法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在空间中的决策,如大数据算法会根据用户偏好推送个性化服务;虚拟现实技术拓展人们的感官边界,在文博交互空间中能身临其境地触摸历史、感知文化;而人机交互技术日益趋向自然化和情感化,语音识别、手势控制、情感交互等技术的应用让用户与空间的互动更加顺畅。交互空间的核心在于能够提供一种增强用户体验,使用户在空间的行为和活动成为互动体验的一部分。
6、数字空间
数字空间是一个由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数据库、软件应用程序和其他数字技术组成的虚拟环境,是一个非物质的、基于信息技术的空间,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和展示数据、信息和知识。它不受物理位置的限制,允许用户在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中进行交流、工作、学习和娱乐。9在数字基础设施的影响下,数字空间的空间逻辑是一种以用户为中心、技术为支撑、功能为导向的设计思维。它提供信息架构、交互设计、视觉逻辑等手段,构建出一个高效、直观、沉浸式的虚拟环境。虚实结合是数字空间之后发展的重要方向,即通过数字技术实现虚拟与现实的交互,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和沉浸式的交互体验,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结合各种IP打造虚拟场景是目前数字空间常见的模式,例如大型沉浸式探索体验展“消失的法老”,观众可以佩戴专属的VR头显设备沉浸式探索古埃及文明。
7、数智空间
数智空间是一个融合了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其他智能科技的新型空间。指通过智能化手段对数字空间进行优化和增强,使空间能够更加智能地响应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并具有自我学习和进化的能力。相较于数字空间,数智空间是一个高度智能化、自适应和互动的数字环境,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更加智能、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体验。10数智空间的底层逻辑暗含现实与虚拟场景的融合,数字孪生概念被广泛应用,数字原生、模拟现实、虚实融合等多元虚拟形态也得以共存。在实践规划中,不少线上平台已将数智空间纳入发展蓝图,聚焦个体内容创作与交互,借由社交属性搭建新型虚拟生态,甚至衍生出专属的内部经济模式与治理规则。从理论层面上,个体可在多个超现实虚拟场景中开展活动,获得差异化的虚拟生态体验,深度参与数智空间的逻辑构建。在技术层面上,人机交互、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数智空间逻辑的建构与完善提供了支撑。作为新形态空间的高级发展阶段,数智空间目前仍多处于理论与概念体系的构建阶段,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落地应用,还需进一步深入探索。特别是随着智能化的不断发展与深入,场景化消费与场景化竞争的深化,空间行为视角与技术范式越来越显化,受到学界与产业界的关注,有关智慧空间与空间智慧的研究探讨越来越普遍。
从物理空间到数字空间再到数智空间的演进历程中,新形态空间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这一演进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迭代升级,更深层次地反映了人类对空间认知与需求地根本性转变。从单纯的物理空间逐步拓展至技术应用、互动以及数字虚拟等空间形态,空间的叠加让其内在逻辑随形态演进日趋复杂。数字基础设施让空间的物理限制得到突破,颠覆了空间生产的底层逻辑,推动着新形态空间研究范式和理论的不断建立。
三、新形态空间的兴起
新形态空间的兴起本质上是一场以体验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空间领域变革。当前在实践上,各类新形态空间已涌现出诸多颇具代表性与创新性的优秀案例,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与价值。但在理论研究维度,相关成果仍较为零散,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
1、体验的变迁
新形态空间是在对空间形态进行长期系统的认知发现后逐步形成的,空间形态的跃升并非自发完成,它的转化动力之一就是体验。随着空间形态的持续演进,人们在其中的体验形式也随之改变。这反映了空间在演进过程中,体验的方式在革新,体验的类型在增多,体验的程度也在加深。正因如此,人们通过体验而形成的主观感受会进一步对空间逻辑产生塑造作用,并反作用于空间生产。与空间类型的演进逻辑一致,体验类型的演进不是一个机械的迭代递进过程,而是一个叠加并存,逐步走向复合化的过程,大致经历了传统体验、在场体验、互动体验、交互体验、深度沉浸体验以及在境体验六种类型。
(1)传统体验(学习、教育等被动触发行为):
传统体验过程中空间与主体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的,它主要依赖于体验的主体对所见所闻的主观理解,在有限的信息接受中构建起对事物的认知和感受。以背诵唐诗为例,即便未曾亲身踏入唐诗所描绘的场景中,却依然能够领略其中的意境。再比如观赏一幅画作时,能从画面中感受到作者营造的环境和场景,从而获得一种直观的体验。这种基于观看、凭借学习和直观感受来获取的体验,就是在传统空间中的体验,称为传统体验。
(2)在场体验:
在场体验指将所有相关要素汇集到一个特定的场景中,通过感官和情感与周围环境直接互动,从而形成一种综合性、整体性的体验。这种体验与单个环节孤立的体验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蕴含着场景所赋予的独特氛围、文化内涵以及与空间中其他人互动的可能性,是一种更为丰富、沉浸式的体验形式。相较于传统体验,更能使空间中主体获得情感共鸣与即时反馈,具有社交互动的优势。在场体验在教育、艺术、娱乐、旅游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但受限于时间、空间和成本,在场体验具有转瞬即逝的特定。
(3)互动体验:
互动体验是在互动空间中使用交互系统完成互动的体验,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和场景中的系统进行简单的操作获取信息,实现信息的交换。互动体验强调用户的参与和反馈,提供沉浸感和个性化体验,对技术的依赖更强。例如在博物馆、科技馆场所通常会设置一些多媒体互动装置,让观众参观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直面展品,还能从多媒体设备上检索到更多的相关信息,诸如展品的历史渊源或者其使用方法原理等。互动体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静态空间中展品与人缺乏联系的不足,为人们带来更丰富的信息,但是由于技术和设备的问题会导致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和沉浸感不足的问题。
(4)交互体验(沉浸式体验):
交互体验是在交互空间中使用交互技术或装备获得的体验,也叫沉浸式体验。它强调用户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能够主动参与并影响交互过程。以技术为媒介,搭建起用户与场景沟通的桥梁,用户通过操作、反馈等环节深度融入其中,形成对整个交互场景的综合体验。目前这种交互体验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语音助手、电子游戏等领域,持续为不同场景中的用户带来独特且富有深度的体验。
(5)深度沉浸体验:
深度沉浸体验也就是数字化体验,是用户在数字空间中依托数字技术达成的高度参与和投入的体验。数字空间利用数字技术例如VR、AR打造出虚拟场景,而深度沉浸体验进一步在此基础上通过将虚拟元素与现实环境相融合,实现用户与虚拟场景的交互。尽管身处虚拟数字空间中,但多感官交互带来的体验极为真实。以虚拟游戏场景为例,玩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探索虚拟世界,选择任意任务路径、与虚拟角色互动方式等,每一个操作都能即时影响虚拟场景的反馈,这种自主掌控感极大提升了用户的参与热情和投入程度。深度沉浸体验是对传统体验形式的根本性颠覆,是新形态空间兴起的重要动力之一。受限于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程度,数字化虚拟场景与沉浸式体验协调过程中的数实结合问题还没得到妥善解决,体验模式还无法效应对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强交互、多样态等复杂易变的沉浸式体验需求。11因此,更深度的沉浸式体验还需要不断探索。
(6)在境体验:
在镜体验是未来人们在数智化空间获得的体验形式,它基于元宇宙的多种虚拟技术、交互技术集成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相较于深度沉浸体验,在境体验的核心是实现了场景的智能化,使得体验从场景阶段进入到场镜阶段,即从场景化“在场”到“在境”。在境体验以机器学习、人工智能为核心要素,不仅可以感知、感受空间经济环境,获取存储空间经济信息,还具有思维与记忆能力,通过思维产生知识,且能利用已有知识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计算、判断等,并最终做出定制决策。智能还具有学习和适应能力,能根据空间服务经济环境变化学习新知识,做出应激性反应,建立决策机制的自优化模型并扩充与深化体验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最终实现智能化的分析与管理。目前由于缺乏成熟完善的数智化技术,因而暂未出现堪称典范的优秀案例。但可以明确的是,数字化空间的演进趋势必将向着更加智能化、个性化的体验方向迈进。
体验类型的演进,始终沿着以提升空间体验感、强化体验沉浸感为核心的路径推进,这与空间形态的发展逻辑形成了高度契合的共识。从传统体验到交互体验的阶段,尽管技术迭代持续优化了人们的空间体验感,但受限于物理空间的桎梏与技术功能的短板,体验沉浸感不足的痛点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破解。直至数字技术搭建起专属数字空间,这一困境才得以彻底突破,同时也宣告了遵循全新底层逻辑的新形态空间时代到来。而尚处于构想阶段的在境体验,其核心探索方向是在挣脱物理束缚的数字虚拟空间中,依托智能化技术进一步加深体验的沉浸维度。这一体验形态既展现出对传统空间逻辑的突破性与超越性,也延续了体验类型演进过程中沉淀的核心共识。
2、技术的融合
如果说体验的多样化、深度沉浸化与个性化发展是新形态空间演进的内在需求,那么多元技术的融合便是推动空间从传统模式向新形态跃迁的核心外在动力其中,有五种主要的技术融合方向尤为关键,共同构成了新形态空间兴起与发展的技术基础。
(1)IP技术
在新形态空间的技术体系中,IP技术是底层最核心的技术。它依托网络虚拟化架构搭建起场景化数据交互模型,实现多维度感官体验的协调统一,最终达成IP场景化及沉浸化的目标。在新形态空间中,IP技术的应用不仅是商业化变现手段,更是提升空间文化内涵与优化用户体验质量的重要路径。通过将IP内容与技术融合为用户打造出独特且难以复制的体验,这也非常考验创作团队的创新能力。多数情况下,IP是吸引观众前来体验的重要因素。我国具有丰富而优秀的文化资源,如何将这些优秀的文化IP转化为新形态空间的文化内核,创新文化表达形式,又不让文化流于表面,陷入形式化困境,正是IP技术需要重点攻克的问题。
(2)场景化技术
场景的构建并非各类元素的简单堆砌与杂乱糅合,而是具备严谨的结构性与系统性逻辑。无论是虚拟场景还是现实场景,都需要经过科学的规划与精细化管理,以此保障用户在空间内获得连贯且优质的体验。新形态空间的场景化技术指利用各种技术和设计手段,打造出具有特定主体或氛围的空间环境,以此提升用户体验和满足特定功能需求。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入,VR、AR、XR等技术结合空间场景设计,将文化IP转化为可感知、可体验的数字化场景。在新形态空间中,用户的体验感与参与感大大提升,同时场景化技术使得空间形成一个综合体,有效强化空间中IP的叙事感染力与文化传播力。
(3)场景化沉浸技术(交互)
场景化沉浸技术也就是交互技术,通过技术手段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世界,使场景中的用户在互动过程中获得多维度感官刺激,实现深度沉浸。在体验式经济和场景化消费兴起的背景下,消费者的需求更加注重新鲜感、体验感和互动性。当下许多新形态空间采用IP场景化和IP沉浸化的运营模式,通过提炼IP元素和叙事脉络并融入场景设计,借助场景沉浸化技术打造出一个虚实交融的体验场景。体验者可佩戴头戴式显示器、手柄等专业设备,与场景展开沉浸式互动,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官错觉。场景化沉浸技术打造的新形态空间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吸引更多客流。
(4)大空间深度沉浸技术(虚拟空间的虚实结合)
①大众化空间展现:在物理尺度空间中依托数字技术打造出的虚实结合场景,可支持多名用户同时进入体验,既保障用户在空间中自由移动和实时交互,又能实现多人在同一虚拟场景中协作互动。这种技术突破了传统体验的人数限制与空间壁垒,在满足大众群体沉浸式体验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新形态空间的应用边界与发展维度。
②工业化空间展现:工业化空间展现技术是一种基于元宇宙数字化的个性化探索方向,在大众化空间展现技术的基础上推动虚拟空间向工业化发展。其核心优势在于能够构建标准化、可复用的体验流程,实现对用户体验服务的规模化、重复性供给,为新形态空间的产业化落地提供了技术支撑。
(5)数智场景沉浸技术(基于元宇宙地数字人地个性化探索)
数智场景沉浸技术是一种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智能科技的创新体验范式,其核心在于依托前沿科技手段,为用户打造兼具高度临场感与个性化探索属性的沉浸式体验环境。具备包括:一是沉浸式体验;二是数智结合推动沉浸式体验的发展;三是AI智能体在沉浸体验中的角色;四是元宇宙技术的应用。数智场景沉浸技术能够将抽象的IP内容转化为数字化具象形态,以体验的多维深化进一步增强感知强化的效果。并且通过多维的感官体验,激发用户对场景的情感共鸣,强化对场景的认知与记忆,为新形态空间的个性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3、空间形态的形成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迅猛迭代催生了产业领域的全方位变革,新形态空间正是在这一时代浪潮中逐步兴起并持续发展。由于其发展历程尚短,学界与业界对其概念界定较为模糊,相关表述也存在交叉混杂的情况。根据前文对空间类型演进、体验类型变迁以及核心技术应用的分析,新形态空间可定义为:
基于尺度空间,利用场景化、交互式、数字化等技术手段,提升IP的空间化生产及表现能力与水平,以及沉浸体验效应的多层次、多模态空间形态。
从实践场景来看,新形态空间的种类可分为:单一尺度空间、综合体、主题公园、街区、小镇等特色区域。
新形态空间最突出的特征有以下三点:
(1)IP化
IP化是新形态空间区别于传统空间的核心标识,指新形态空间以特定IP为精神内核与价值指引,将IP的文化内涵、符号元素与价值理念深度融入空间的整体构建中,而非简单的元素堆砌。这里的IP涵盖范围广泛,既包括传统文化IP、流行文化IP、影视动漫IP,也包括原创专属IP等。在新形态空间的生产逻辑中,IP不再是附加的商业元素,而是贯穿空间规划、内容设计、运营管理全流程的核心主线。IP化赋予了新形态空间独特的文化属性与情感联结能力。优质IP本身具备强大的用户基础与情感认同,将其作为空间内核,能够快速吸引目标用户群体,降低用户的认知门槛与接受成本。同时,IP化也是新形态空间实现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所在,在同质化空间大量涌现的当下,独特的IP内核能够让空间形成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为后续的商业化变现与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2)IP场景化
IP场景化是在IP化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落地,指通过场景化技术、空间设计等手段,将抽象的IP内容转化为可感知、可触摸的具象化空间场景,实现IP从概念到实体的转变。在实践过程中,IP场景化并非简单的场景复刻,而是结合空间功能需求与用户体验诉求,对IP元素进行创造性重构。通过整合VR、AR、XR等数字技术与传统空间设计手法,将IP的叙事脉络、角色形象、核心场景等融入空间的物理布局与虚拟场景中,打造出具有特定主题氛围的空间环境。这种场景化的转化不仅能让IP文化价值得到更充分的释放,更能让用户通过场景体验直观感受到IP的文化内涵。
(3)场景沉浸体验化
场景沉浸体验化指在IP场景化的基础上,借助大空间深度沉浸技术、数智场景沉浸技术等前沿科技手段,打造多维度、高仿真的沉浸体验环境,核心在于打破虚实边界,实现用户与场景的深度交互。通过头戴式显示器、交互手柄等专业设备,结合AI智能体、动态数据交互等技术,用户能够在空间中自由移动、与场景元素实时互动,甚至参与到场景的叙事进程中,获得个性化的体验路径。同时,场景沉浸体验化也推动了新形态空间的功能升级,使其从单一的消费空间、娱乐空间,转变为集体验、社交、创作于一体的复合型空间载体。
四、新形态空间带来的研究范式重构
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与体验经济的全面崛起,新形态空间的发展势头愈发迅猛,已然成为当下学术研究与产业实践的核心焦点,其影响力更将贯穿未来相当长的发展周期。然而,新形态空间与传统空间存在本质差异,传统研究中基于物理空间的认知、固化的思维模式以及陈旧的方法论,已难以精准解读新形态空间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规律,更无法满足其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对新形态空间相关研究范式进行重构已成为必然选择。本章将聚焦消费形态转变与空间形态变革的联动关系,梳理当前新形态空间研究范式的现状与不足,深入剖析适配新形态空间的思维方式、认识路径,并探索构建与之相契合的全新研究方法论,为新形态空间的理论深化与实践发展提供支撑。
1、消费形态与范式
在数字技术驱动的社会经济演进进程中,消费领域已清晰呈现出从信息化到数字化再向数智化进阶的发展脉络。如图1所示,依托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革新,消费形态得以逐步优化提升,空间形态在此过程中不断进化至当下新形态空间的状态。不仅推动消费结构从单一走向多元、消费需求从标准化转向个性化,更牵引着空间形态完成了从传统物理空间到新形态空间的系统性进化这种形态升级的价值,既体现为产业规模的扩张与经济效能的提升,更深度重塑了消费市场的结构逻辑,催生了体验化、场景化、定制化等多元消费需求。
随着技术的革新,消费形态的进化与变迁大致经历了“传统消费形态→互联网消费形态→平台消费形态→数字消费形态→数智消费形态”的进化路径,每一类消费形态对应的空间形态也是不同的。传统消费形态对应的是传统物理空间(如实体商铺、百货商场),空间以“商品陈列+线下交易”为核心功能,满足基础物质消费需求;互联网消费形态匹配的是线上虚拟空间(如早期电商网站、门户网站),空间突破物理地域限制,实现“信息展示+远程交易”的初步数字化消费;平台消费形态依托的是平台综合空间(如综合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空间以流量聚合为核心,整合多类商家与服务,满足“一站式消费+社交互动”的复合需求;数字消费形态对应的是数字沉浸空间(如VR商城、虚拟展厅),空间通过数字技术构建虚实融合场景,让用户在虚拟场域中完成“体验+消费”的深度互动;数智消费形态则适配数智形态空间(如元宇宙消费场景、智能定制空间),空间以AI、大数据为核心,实现消费需求的智能预判、场景的个性化生成,同时满足场景中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图1 消费形态转变与空间形态
2、研究范式的现状
当前新形态空间的快速发展,已对既有研究范式形成了多维度的冲击与重塑,其核心变化可从五个关键维度得以体现:新兴消费趋势的迭代、科技融合的赋能、IP 与空间的深度绑定、空间生产消费逻辑的转变,以及空间形态跃迁带来的评价与治理革新。这些层面的变革共同构成了新形态空间研究范式的现实语境,也凸显了现有研究需适配新变化的必要性。
(1)审美文化的兴起。随着新消费形态的转变与精神消费需求的崛起与发展,审美文化正从传统的艺术领域向空间场景渗透。过去,空间更多被定义为承载功能的物理容器,而在新消费语境下,用户对空间的诉求转向获得情感共鸣与审美体验。空间的内涵突破功能属性的边界,延伸至情感、文化、美学等多维度,更加丰富、更加深化。在新形态空间中,空间不仅是作为消费交易的场所,还通过互动装置应用、IP文化融合、场景元素设计等构建起具有审美价值的沉浸体验场景。
(2)科技进步及其融合发展使空间更加多元、更加具有体验性、更加虚拟化。科技赋能下,空间的形态突破以往单一的传统物理形态,既可以是线下实体空间与虚拟场景叠加的混合空间,也可以是依托元宇宙技术构建的纯数字空间。VR、AR、XR等交互技术与AI、大数据的结合,让用户不再是空间的旁观者,而是可以通过多感官设备参与场景叙事、与虚拟元素实时互动,甚至主导体验路径的走向,体验性越来越强。而虚拟化的深化,则让空间彻底摆脱物理时空的桎梏。借助数字孪生、云渲染等技术,现实场景可被1:1复刻为虚拟空间,用户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与线下无差的体验。
(3)IP场景化、体验化与空间融合的深化,改变了空间的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生产的功能空前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新形态空间中IP场景化、体验化与空间深度融合,从空间主题定位到场景设计再到体验路径规划,均围绕IP文化内核与叙事展开,空间生产成为IP内容与空间载体的共同创作。在消费方式上,用户在IP场景中进行直接体验,消费核心从物质获取转变为精神消费,这种情感上的共鸣与文化上的认同就来源于IP。
(4)空间生产方式与消费能力的变迁,改变了知识传播及媒介的功能,使大众化、下沉化、娱乐化成为常态。当前随着“第三媒介”与“第四媒介”的兴起,改变了以往单向的输出,突破信息传播的时空界限。“第三媒介”泛指基于市场机制进行艺术传播的统称,即通过将产品、市场、产业、产业生态等体系整合起来,基于市场机制来实现艺术传播的新载体。12第四媒介”指依托互联网平台以实时性、海量储存、算法推荐为特征,构建起多向互动的艺术传播生态。让艺术传播从“一对多”的单向辐射,转变为创作者、传播者与受众之间及时反馈、动态交互的立体网络。
(5)空间形态向新形态的跃迁,改变了空间效能的评价方式与评价维度,进而改变着空间的治理理念、模式、方法与手段。传统空间效能评价多聚焦于物理承载力、功能实用性等单一指标,而新形态空间的多维属性,促使评价体系向体验沉浸深度、数字技术应用程度、IP价值转化率、生态协同性等复合维度延伸。与之相应,空间治理也突破了传统的物理空间管控思维,转向虚实融合的精细化治理模式,治理手段更需结合大数据监测、智能算法调控等技术工具,以此适配新形态空间的发展需求。
3、思维方式
研究范式的变革核心要义在于思维方式的转变,思维方式作为认识事物的底层逻辑,决定着对研究对象的理解深度与分析视角。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形态空间实践探索,必须要突破传统研究思维,构建起一个适配其发展规律的认知框架,找到核心要解决的问题。
(1)以往的技术及业态进步,主要解决时空扩大与便捷问题,而数智化,除了解决以上问题以外,还解决的精准管理问题。在传统的经济行为中,特别是在短缺经济的发展中,我们主要是要解决如何满足基本需求的问题,既要解决如何用大规模的生产来满足大规模的需求问题,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被压抑。而技术的进步与消费的基础设施可以解决这个矛盾,即在接近大范围服务的同时,又能解决个性化的问题。之前技术及业态的迭代升级,核心聚焦于突破时空限制、提升服务的便捷性与覆盖面。从交通技术革新缩短物理空间距离,到互联网技术普及打破信息传播的地域壁垒,技术进步的落脚点多在于扩大服务半径与简化供需连接流程,解决的是“从无到有”“从远到近”的基础问题,其服务模式往往呈现标准化、同质化特征,难以兼顾不同用户的差异化诉求。而数智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在进一步拓展时空服务边界的基础上,更实现了对精准化管理需求的有效回应。依托大数据的全维度用户画像、人工智能的智能算法推荐以及物联网的实时动态监测,让空间在提供规模化的服务同时又能精准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
(2)临界体验的张力问题。临界本是物理学范畴的概念,指代物体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过渡的关键阶段。延伸至新形态空间研究中,临界体验的张力问题,本质上是技术应用与用户认知、内容需求之间的适配性平衡问题。这一问题的核心要义在于,技术赋能不能脱离人的认知规律与内容的核心价值诉求,需在技术的创新性与体验的合理性之间把握精准的平衡点。
(3)解决沉浸体验的意义问题,完成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共生与价值重构。传统空间的体验设计往往聚焦于感官层面的刺激,追求短期的吸引力与关注度,容易导致忽视用户体验与情感需求的问题。新形态空间的沉浸体验绝非单纯依靠技术堆砌打造的感官幻境,其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场景的构建与内容的赋能,建立起空间、用户与文化之间的深度联结。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导向,要求沉浸体验的设计必须围绕用户的精神需求、认知习惯与价值偏好展开。从IP内容的情感共鸣,到场景的个性化交互,再到体验过程中的文化认同,都需要将用户置于核心地位。在此基础上,用户的体验反馈反哺内容优化,创作者的创意丰富空间内涵,运营方的服务升级提升体验品质,空间不仅是消费与体验的场域,更是承载用户精神需求、实现多方价值共赢的共同体。
4、认识路径
新形态空间的研究要打破思维惯性,走出为表现或述事服务的路径依赖,更多地运用知识、智慧与方法,去主动地组织材料铸造IP、构建模型、设计体验、创造新的意义呈现方式。研究对象是开放的、可交互的、可重构的“空间文化体验综合体”。其认知与探索可遵循以下具体路径:
(1)重视新形态空间提供的多样态、多样性的可能性。新形态空间依托文化、科技与消费的深度融合,打破了传统空间功能单一、形态固化的局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态发展潜力与多样性应用可能。重视这种多样态与多样性的可能性,本质上是摆脱对空间的传统认知定式,以开放的视角挖掘新形态空间在不同领域的适配性与成长性,为空间的创新发展提供更丰富的路径选择。
(2)由节点思维向关系思维转化。传统节点思维遵循因果逻辑,将空间视为彼此独立的功能单元,研究重心往往落在单个空间的形态、布局与效能上,忽视了不同空间之间、空间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联与互动。而在新形态空间体系中,关系思维的转化要求研究不再孤立地分析某一空间或某一要素的特征,而是将新形态空间置于多元要素构成的动态网络中,聚焦要素之间的联系、互动与协同,把握新形态空间的整体规律。
(3)关注新形态空间的“生成史”而不是静态系统结构。研究新形态空间需摒弃对其静态系统结构的固化认知,转而聚焦于原理机制的“生成史”,这是把握其发展规律与内在逻辑的核心切入点。新形态空间的生成是在政策指引、市场需求、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关注新形态空间的“生成史”,意味着要追溯其演化的动态节点。从初始的主题定位、IP孵化,到中期的场景搭建、技术嵌入,再到后期的运营优化、生态拓展,梳理各阶段驱动空间形态跃迁的核心动力与要素间的互动机制。这种动态视角能够突破静态结构分析的局限性,不仅可以揭示新形态空间的底层逻辑机制,更能预判其未来发展趋势。
(4)从以人的体验为中心到追求新形态空间生态临界的生产为中心。以生态临界的生产为中心,意味着研究与实践不再局限于满足用户的表层体验需求,而是将人纳入空间生态的整体系统中,将人、技术、文化、消费等多元要素视为相互协同作用的有机整体,通过推动各要素的动态联动促成生态临界的质变,进而实现空间价值的系统性跃升。
归根结底,新形态空间的崛起所带来的,不仅是空间形态的革新,更是一场深刻的认知与思维革命。
5、新的方法论
面对消费形态、研究范式、认知逻辑以及思维范式的革新,新形态空间的研究亟需构建新的方法论。面对新形态空间这一兼具复杂性、动态性与多元融合性的研究对象,传统空间研究的方法论已难以完整捕捉其核心特征与演化规律,更无法充分回应其在实践中涌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下文将围绕新形态空间的研究需求,系统阐述适配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体系。
如图2所示,新形态空间的方法论构建应当将历史分析、趋势分析、逻辑分析统一到系统方法论上,这个系统方法论表现为以场景为基础进行集成与融合。
任何学科的建立或研究对象的分析都需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提出的“历史和逻辑统一”的原则为根基。新形态空间的研究方法论也是如此,作为一门新兴研究对象,它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新形态空间的发展高度依赖技术的融合驱动,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形态空间的历史演进和未来趋势呈现出越来越强的关联性和一体化特征,其发展的走势问题也随之成为研究的关键维度。因此趋势分析与历史分析、逻辑分析共同构成新形态空间研究方法论的基础。
系统方法是新形态空间研究方法论的核心构成,这也与当前国家层面所倡导的系统思维高度契合。传统研究中“二元对立”的分析范式,已难以适配新形态空间的复杂性特征,而钱学森所构建的系统论框架强调“整体协同”逻辑,为突破这一局限提供了理论支撑。在新形态空间研究方法论体系中,系统方法的核心内涵是场景为基础,实现研究方法的集成与多元素的融合。这种集成并非方法的简单叠加,而是要在场景的载体下实现深度融合,最终形成适配新形态空间特质的研究范式。
图2 新形态空间的方法论
新形态空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科技与消费深度融合的产物,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已超越传统空间的范畴。当前,相关实践领域已涌现出大量新场景、新问题与新需求,而传统空间研究的思维方式、认识路径与方法论体系,已难以精准捕捉新形态空间的核心本质与演化规律,理论探索需要跟上实践发展的步伐。在此背景下,研究范式的重构成为必然选择,不仅为新形态空间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系统化的分析工具与理论指引,更实现了理论探索与实践发展的共同进步。
五、新消费形态下新形态空间理论与建构
新形态空间带来的研究范式得以建立,在新的方法论指导下,新形态空间理论建构已具备认知基础与方法支撑。本章聚焦新消费形态下新形态空间理论与建构,系统探讨新形态空间理论构建的特点、原则、基本理论框架等问题,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新形态框架基本理论体系,为后续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指引。
1、特点
(1)理论与实践高度一体化:新形态空间理论构建最核心的特点之一,便是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一体化,这一特征可从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演进逻辑中找到鲜明参照。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科学探索往往走在技术应用的前沿,基础科学的突破为技术创新提供理论依据与方向指引,进而推动技术成果逐步落地、迭代升级。而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科学与技术的边界逐渐模糊,形成了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新形态空间的理论与实践发展轨迹亦遵循这一逻辑。在新消费浪潮的推动下,依托文化、科技与消费深度融合的新形态空间实践,早已在商业、文旅、文创等多个领域蓬勃开展——从各类沉浸式体验场馆的落地运营,到虚实共生的数字空间场景开发,再到复合型文化消费空间的创新探索,相关实践在缺乏系统理论指引的情况下,已凭借市场需求的驱动积累了大量经验、暴露出诸多问题。也就是说,在新形态空间被学界纳入系统化研究视野、形成完整理论认知之前,实践层面的探索已先行一步,为理论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现实素材与鲜活的研究样本。因此,在当前新消费形态下推进新形态空间理论建构,必须牢牢坚守理论与实践高度一体化的核心准则。这意味着理论构建不能脱离实践空谈抽象逻辑,而应立足已有的实践成果,提炼其中的共性规律、破解实践中存在的核心难题。同时,所构建的理论体系又需具备实践指导价值,能够为新形态空间的创新发展提供方向指引与路径参考。
(2)认知高度依赖技术的发展:新形态空间理论的认知与建构,呈现出对技术发展高度依赖的鲜明特征,这一特征源于新形态空间本身的技术赋能属性——作为文化、科技与消费深度融合的产物,新形态空间的生成、演化与迭代,始终以技术突破为核心驱动力,而人类对其的认知边界,也必然随着技术的发展进程不断拓展与深化。技术发展不仅为新形态空间理论提供了研究对象与实践基础,更塑造了认知该类空间的思维工具与分析框架,成为理论建构不可或缺的核心支撑。在传统技术语境下,空间的形态、功能与价值相对固化,人们对空间的认知多局限于物理维度的实体属性,研究核心也聚焦于空间的布局规划、功能适配等表层问题,形成的认知体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崛起,从根本上重塑了空间的存在形态与运行逻辑。因此新形态空间理论的构建要立足当前技术发展现状,也要追踪技术迭代趋势,认清技术突破带来的空间形态变革与认知升级。
2、原则
(1)历史、趋势与逻辑相统一原则:这一原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适配新形态空间动态演化特征的必然要求。历史维度是理论构建的根基所在。新形态空间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依托文化传承、消费升级与技术迭代逐步演化而来的产物。新形态空间的发展高度依赖技术融合驱动,其历史演进与未来趋势呈现出极强的关联性与一体化特征。在理论构建过程中,关注趋势并非单纯的预判,而是要基于当前技术发展水平、消费需求变化与社会发展导向,科学研判新形态空间在形态、功能、价值等方面的未来演化方向。逻辑推演贯穿于历史梳理与趋势研判的全过程,是实现历史与趋势有机衔接的关键。这里的“逻辑”既包括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逻辑,也包括新形态空间自身的演化逻辑与学科研究的学术逻辑。唯有将历史、趋势与逻辑三者有机融合,才能构建起既扎根实践、又引领未来,既符合客观规律、又具备系统逻辑的理论体系,为新形态空间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
(2)系统性原则:新形态空间涵盖文化IP、技术载体、消费群体、运营模式、政策环境等多元核心要素,各要素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形成相互依存、相互赋能的联动关系。理论构建需梳理清楚各要素的核心内涵、存在形态及联动机制,避免仅聚焦单一要素而忽视整体关联。
(3)自洽性原则:自洽性原则是保障新形态空间理论体系科学性与严谨性的基础前提,核心要求理论内部的概念界定、逻辑推演、结论表述需保持前后一致、相互兼容,不存在逻辑矛盾或观点冲突
(4)张力性原则:张力性原则是新形态空间理论保持生命力与实践适配性的关键准则,核心在于承认并合理把握新形态空间理论构建中存在的多元辩证关系,在对立统一的张力平衡中实现理论的科学性与灵活性,避免因片面强调某一维度而陷入理论僵化的误区。新形态空间作为实践先行的新兴研究对象,其理论构建必然面临“稳定性与动态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等多重辩证关系,张力性原则正是处理这些关系的核心指引。
3、基本理论建构
(1)逻辑起点:在特定尺度时空,以场境为单元的消费综合体单元。“特定尺度时空”明确了理论分析的边界前提,空间形态与功能受到时间维度、空间维度的约束,新形态空间的研究不能脱离现实语境。“场境”指新形态空间是文化氛围、情感体验、技术支撑的多元复合场景,其核心属性既涵盖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基础功能,也包含文化消费、情感消费等延伸价值,是多元消费需求与空间形态的有机统一体。这一逻辑起点为后续理论体系的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理论构建从根源上贴合新形态空间的实践本质。
(2)要解决的问题:如何通过场景临界体验,为我们提供更多可能性与有意味的认知感悟综合体。新形态空间中体验是核心,这种体验不仅涵盖感官层面的愉悦感,更延伸至情感共鸣与认知提升的维度。基于这一认识,理论建构需要聚焦的问题在于:如何精准捕捉场景从稳态向临界态跃迁的核心节点,通过科学的场景设计与要素联动,打造出兼具沉浸感与突破性的场景临界体验,构建起集多元可能性与高阶价值感悟于一体的综合体验体系。
(3)核心:满足多样态、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消费需求。包括精神消费、交易消费和物质消费。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消费需求已从单一的物质满足转向物质与精神并重的综合诉求。新形态空间既包含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质消费,涵盖商品、基础服务等具象化需求;也包括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交易消费,适配不同群体的消费模式与交易场景;更聚焦于情感共鸣、文化认同、自我实现等精神消费需求。
(4)主线:创意——生产——消费——治理。首先源头是对IP文化内涵的挖掘、技术融合与场景创新构想,为空间形态与功能设计提供初步设想与文化创意。生产是落地转化环节,将创意构想转化为可感知、可体验的空间实体与服务产品。消费是价值实现终端,通过用户对空间体验、产品服务的参与和反馈,检验生产环节的适配性,同时反哺创意与生产的优化迭代。治理是保障支撑环节,规范空间运营秩序,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为全链条的顺畅运转提供制度保障。以上四个问题就是新形态空间的研究主线,涵盖了从设想到治理的全过程。
(5)结构:如图3所示,新形态空间基本理论系统结构主要分为几大板块:空间及形态、人及参与形态、新形态空间中的技术、新形态空间中的文化、场景与场境的转化、系统环境、生态与基础设施。
空间及形态即空间的尺度,包括互动空间、交互空间、数字空间、数智空间。作为承载人、文化、科技等要素的载体,其尺度研究在新形态空间理论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对空间的物理尺度、呈现形式的探讨是支撑后续相关研究的根本。
人及参与形态即人的尺度,在新形态空间中人始终是体验的主体。基于具身认知理论,人的参与并非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身体、心智与空间环境的互动,通过身体的感官体验、动作反馈建立起对空间的具象认知与情感联结。参与形式也就是体验的形式,包括传统体验、互动体验、沉浸式体验等。近年来,具身智能的概念不断被强调,成为新的热点。具身智能赋予空间“类具身”能力,让空间具备感知、响应人的行为的特质,形成人与空间的双向具身协同
新形态空间中的技术是实现空间形态跃迁与体验升级的核心驱动力。以元宇宙、VR/AR/MR等数字技术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基础技术共同构成了空间形态建立的底层保障。在此基础上,AI算法、智能交互技术进一步实现空间中用户的个性化、沉浸式体验需求。
新形态空间中的文化是空间的灵魂与核心内涵,是实现用户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的关键,其建设离不开IP文化的开发。IP是空间的独特标识,承载着鲜明的文化特质,且优秀的IP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文化内涵,为场景体验提供内容支撑与精神内核。
场景与场境的转化新形态空间体验升级的核心环节,本质是从“功能化空间设置”到“沉浸式意义场域”的跃迁。场景聚焦于空间的物理布局、功能分区与基础体验设计,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场境则在此基础上,融合具身感知、情感联结与文化内涵,构建具有情境化、智能化特征的体验氛围。转化的关键在于依托技术赋能与文化赋能,通过感知用户行为、适配个体需求,实现从“在场体验”到“在境沉浸”的升级,让用户在空间中获得感官、情感与认知的多重满足。
系统环境中新形态空间运转的外部支撑框架,涵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三个维度。政策环境为空间发展提供导向与保障、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市场环境聚焦用户需求变化,顺应审美文化兴起、精神消费崛起的趋势,适配年轻群体时尚化、个性化的体验诉求;社会环境则涉及文化共识、价值导向等层面,要求空间在满足娱乐需求的同时,承担文化传播、人文精神共建的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生态与基础设施是新形态空间可持续发展保障。基础设施为空间的稳定运行提供技术和物质基础。成熟的产业生态则实现多方主体共建共享,IP孵化、技术研发、运营服务、内容创作能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保障新形态空间的可持续发展与价值增值。
图3 新形态空间基本理论系统结构
(6)体系:场景、集成、融合、创造形成新形态空间的研究范式,新的研究范式形成新的理论体系:
①新形态空间的基本理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②新形态空间的基本理论体系:
a 人的内在尺度体系:针对人的生理感知、心理需求、情感偏好与认知模式等内在特质对新形态空间构建的约束与引导作用。重点探索不同群体的内在尺度差异如何影响空间体验的适配性,以及如何通过空间设计呼应人的内在需求,实现空间与人的精神共鸣。
b 空间尺度体系:聚焦新形态空间的尺度,包括其物理空间场地、空间的功能布局、空间中场景的设计等。
c 新形态空间文化体系:研究新形态空间中的文化资源转化、呈现,以及文化与消费体验、技术融合的问题。
d 新形态空间科技融合体系:主要研究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与新形态空间融合机制,包括技术在空间场景搭建、功能设计、体验优化中的应用等。
e 新形态空间媒介体系:主要探索新形态空间中的媒介,包括媒介的演进过程、信息传递方式以及各种媒介在空间中的协同作用机制等,厘清媒介如何影响用户对空间的认知与体验。
f 新形态空间体验体系:聚焦新形态空间的核心——体验,研究用户在空间中的全流程体验路径,包括体验的触发点、升级机制与价值转化逻辑,重点分析场景临界体验的营造方法,以及如何通过体验设计满足用户的多元需求。
g 新形态空间运营管理体系:围绕新形态空间的运营管理流程展开,涵盖空间规划、服务标准、场景维护、收益等内容,探索适用于新形态空间的运营管理模式,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h 新形态空间治理体系:研究新形态空间发展中的治理问题,重点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的协同治理,为新形态空间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六、结语:趋势与思考
新形态空间的研究范式与理论建构为我们把握这一新兴研究对象提供了系统性认知框架。在数字技术持续变革、新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新形态空间也是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伴随对新形态空间认知的逐步深化,实践层面的新挑战与理论层面的新命题也随之涌现。
1、趋势
(1)IP场景化,场景沉浸体验化是一条主线,更是一种趋势,更是新文旅发展的热点。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IP的场景化转化,将抽象的文化符号转化为可感知的空间场景,再通过沉浸体验设计强化用户的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形成“IP—场景—体验”的价值闭环。IP场景化作为IP价值释放的重要路径,在未来也需要贴合数字化的总体发展趋势朝向数智化的方向,呈现多维融合、技术驱动以及全球化渗透的发展趋势。13
(2)场景沉浸体验化由交互向数字转型,是一种大势。从传统的线下交互体验,到依托数字技术实现的虚实共生体验,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大势。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打破了物理空间的局限,推动沉浸体验从单一感官刺激向多维度、强交互的数字沉浸升级,极大拓展了体验的广度与深度。
(3)数智化场景沉浸体验期待大IP、大空间、高体验、大制作。未来,具备强大影响力的IP、规模化的空间载体、高品质的体验设计与专业化的精细制作,将成为数智化沉浸体验的核心追求。
(4)新形态空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会不断出现,井喷式的实践探索亟需理论创新。一方面,新形态空间的实践探索将呈现井喷式增长,各类创新场景与运营模式不断涌现,后续发展还会遇到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另一方面,实践层面的快速迭代也对理论创新提出了迫切需求,亟需更具系统性、前瞻性的理论体系为实践提供指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5)智慧空间到空间智慧的研究不断成为热点。这一转变的核心在于从“技术赋能空间”向“空间生产智慧”的跨越。在智慧空间阶段,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嵌入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通过技术与空间的融合,实现空间功能的智能化升级,推动空间更便捷、高效地解决大众化问题。而进入空间智慧阶段,则是强调空间能够主动适应人的个性化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价值的主动创造。
2、思考
(1)新形态空间的生产已逐步显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创新能力不断聚集与释放,但适配的运营与服务落后,亟需跟上。
(2)要突破形态空间生产的路径依赖,创新新形态空间的态势界限,不断推动新形态空间的样态,用新的样态进一步带动新形态空间的生产。
(3)进一步密切IP与新形态空间的融合,进一步打通大IP与新形态空间生产的界限,在新样态创新中完成大IP与新形态空间生产的跨界融合。
(4)重视新科技融合,如元宇宙、CGAI、SORA等技术的融合利用在科技融合创新中推动多样态的新形态空间生产,要“把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当代中国人精彩生活表现好展示好”。
(5)加强新形态空间生产与运营的实践案例研究,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形成系统理论与体系,更好地指导新形态空间的生产与运营实践。
结语:
空间作为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范畴,其内涵与价值始终伴随时代演进不断拓展。从传统空间形态到新形态空间的迭代跃迁,本质上是基于基础设施升级、新技术的应用、新的体验方式和运营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产生的系统性变革。在此过程中,空间所承载的权力结构得以调整、生产关系得以重塑、消费体验得以升级,而人们对空间的认知逻辑也历经持续的解构与重构,逐步形成适配新发展阶段的空间认知框架。
当前,新形态空间蓬勃发展,其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实践层面的丰富创新,更对理论研究提出了迫切需求。实践的探索呼唤着更为完善、深化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亟需以全新的研究方法论梳理新形态空间的发展规律、破解实践中的核心难题,实现理论对实践的科学指引。未来,唯有持续推动新形态空间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发展脉络,充分释放其在推动产业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中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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