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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医药行业利益输送案。

通报指出,某知名药房公司负责药品审批、销售的高管吴某,收受多名医药代理商“好处费”“感谢费”“节日费”等名义的转账、红包贿赂,持续为其代理的药品提供帮助。

2025年8月,吴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6年1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吴某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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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家药房公司的高管,吴某(化名)手握药品审批、销售等重要权力,本该恪守职业底线,为群众守护药品流通的公正与安全。可他却在金钱的诱惑下,渐渐迷失初心,将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多次收受医药代理商的贿赂,最终沦为阶下囚,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情回顾

凭借多年打拼,兢兢业业的吴某从基层岗位逐步晋升至某知名药房公司的高管,起初,他严格把控药品审批,获得同事和上级的认可。可随着职务升高,前来“拜访”的医药代理商越来越多,各种“好处费”“感谢费”的诱惑接踵而至。

早在2015年前后,一家医药公司销售负责人徐某(化名 已另处)主动找到吴某,为了让自己公司的药品顺利进入吴某所属公司及旗下药房销售,便提出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返利,并承诺逢年过节送上“节日费”。

看着徐某的“诚意”,又想到自己手握审批大权,“举手之劳”便能成人之美,吴某的心理来回摇摆。直到对方开始以转账、红包等形式送来“辛苦费”,吴某最终没有选择拒绝,而是“顺水推舟”收下了。

有了首次的“顺利”,吴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他不再觉得收受贿赂是违背原则的事情,反而认为这是自己权力应得的“回报”。短短几年间,吴某先后收受多名医药代理商贿赂,与对方达成“默契”后,便持续为其代理的药品提供帮助,大开“方便之门”。吴某自以为做得隐蔽,殊不知,每一笔贿赂、每一次交易,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2025年8月,吴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6年1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吴某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吴某从一名兢兢业业的药房高管,沦为贪婪的犯罪分子,未能抵御金钱诱惑,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仅破坏了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还可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最终身陷囹圄。

检察官提醒大家,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手握何种权力,都要牢记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权力变现”的诱惑,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权力观,绝不能以权谋私,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医药代理商等市场主体,要坚守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拓展业务,切勿试图通过行贿、输送利益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否则不仅会严重影响企业信誉,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要从源头上遏制贪腐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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