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笔者多次通过网络公开呼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积极履行法定债务,偿还西安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陇海路(嵩山路—钱塘路)道路改造工程中的拖欠款项。
文章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陈某虽与实际施工人取得联系,但其后续一系列操作,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一次次刷新底线,令人大跌眼镜。
第一篇维权文章发布后,该局陈某第一时间联系实际施工人,态度强硬要求删除网络文稿,甚至直言“不删文,后续就没有协商可能”。
这种以删文为前提、以停止协商相要挟的做法,暴露的不是解决问题的诚意,而是对舆论监督的抵触、对债务问题的回避。
第二篇文章发出后,该局陈某与施工方沟通,曾明确提出解决方案:先按拖欠总额的10%支付,剩余款项分五年分期偿还。即便这一方案对已被拖欠五年的施工企业而言杯水车薪,远不足以缓解资金绝境,但施工方仍抱着基本信任,期待政府单位能够信守承诺。
年关将至,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初承诺的10%付款,转眼就变了卦,从承诺的10%,到如今仅拿出11万元,如此出尔反尔、随意改口,让人心寒至极。
11万元,对于一笔拖欠长达五年、总额上千万元的工程款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既支付不了拖欠多年的农民工工资,也偿还不了材料款、机械费,更解决不了企业早已难以为继的生存危机,这种随口承诺、随意推翻、拿零头应付了事的做法,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敷衍了事、愚弄债权人。
作为公职人员,代表政府部门作出的表态,理应一言九鼎;作为政府单位,作出的承诺,理应说到做到,可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从强硬要求删文,到承诺10%付款,再到11万元,承诺不算数、说话不算话、协商无诚意,每一步都在透支政府的公信力,每一次变卦都在伤害企业的信任。
五年拖欠,让实际施工人早已陷入绝境: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下游供应商账款无力支付,无数家庭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企业明确表示,能够理解地方财政压力,只要先支付20%—30%的款项,剩余部分愿意在一两年内分期接受;可即便这样的退让,换来的却是从10%到11万的连续失信。
公职人员不讲诚信,政府部门出尔反尔,不仅违背基本契约精神,更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这不是可商量、可打折、可反悔的私事,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从要挟删文,到承诺缩水,再到11万元敷衍了事,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的一系列操作,本质上是责任缺位、诚信缺失。如此对待债权人、如此处理政府债务,寒的是企业的心,伤的是农民工的情,毁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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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债务不会因为敷衍就消失,信任不会因为失信就重建。拖延换不来安宁,打折应付不了民心。唯有正视债务、信守承诺、拿出实质性解决方案,尽早足额清偿拖欠工程款,才是重拾公信力、守住法治底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唯一出路。
换句话讲,一再出尔反尔、漠视民生、践踏契约,最终付出的诚信“代价”,将远不止一笔工程款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