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集团案件已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11点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这起备受关注的金融犯罪案涉及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等19名自然人,被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等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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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判决结果

根据现场旁听投资者透露的信息,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张劲(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他18名被告人:包括财务总监李婵娟等高管,分别被判处1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涉案全部资产依法追缴、处置,按比例返还投资者损失。

不过,ST雪发(002485)在2月1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判决书,具体结果以广州中院出具的判决书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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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背景与涉案主体

雪松控股曾是广州知名民营企业,连续4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2018-2021年),业务涵盖大宗商品贸易、化工、文旅、房地产及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2017年,雪松控股旗下雪松文旅入主ST雪发(原希努尔),张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涉案人员包括张劲、谢少彬、韩刚、卢松峰、李楠、范佳昱、杜晶、赵斌等19名自然人,涵盖财务、供应链、理财销售等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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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事实与涉案规模

1. 非法集资模式

自2020年1月起,雪松控股打着“供应链金融”的幌子,以虚构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通过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发行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面向自然人发售,总规模超200亿元。这些产品的底层资产多为虚假贸易形成的债权,实质是为雪松控股自身融资的“自融”工具。

2. 涉案金额

• 累计非法募集资金:约596亿元(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

• 未兑付金额:约200亿元。

• 涉及投资者:约6800人。

3. 资金去向

• 84亿元被张劲控制并形成“小金库”,用于个人挥霍,包括购买黄金、古董字画、奢侈品、海内外房产、私人飞机,以及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至境外。

• 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兑付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填补中江信托风险窟窿(约56亿元)、偿还银行贷款与并购债务等。

四、案件时间线与司法进程

1. 危机爆发:2021年4月,雪松控股理财产品首次出现大规模违约。

2. 公开致歉:2022年1月30日,张劲发布致歉信,承认无法完成兑付。

3. 立案侦查:2023年5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对雪松控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查处,对张劲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提起公诉:2024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等四项罪名对雪松控股及张劲等19人提起公诉。

5. 公开庭审: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广州中院连续五天公开开庭审理。

6. 一审宣判:2026年2月10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五、对上市公司ST雪发的影响

股权结构:张劲未直接持有ST雪发股份,而是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78亿股,占总股本的63.62%-69.40%。这些股份已基本被质押和司法冻结。

公司表态:ST雪发多次公告强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张劲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案件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市场反应:2026年2月10日,ST雪发股价涨停,报收4.81元/股,市值26.17亿元。

六、投资者兑付预期与追赃挽损

兑付比例:庭审中张劲表示,按照现有资产变现计算,预计兑付比例仅为3%左右。这意味着200亿元未兑付资金中,投资者可能仅能收回约6亿元。

资产处置:公安机关已对涉案房产、股权、资金等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但雪松控股的资产大多已被抵押、质押,且部分资产被转移至境外,追回难度极大。

后续程序:据投资者透露,一审结束后张劲等19人可能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七、案件性质与社会警示

雪松案是典型的民营企业脱离实业、通过金融违规手段实施集资诈骗的案件。其利用“伪金交所”通道规避监管,虚构底层资产,以高收益为诱饵,最终形成庞氏骗局。司法判决明确了“伪金交所自融”“虚构资产募资”的刑事属性,为同类违规行为划定了司法边界。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投资者,对于承诺远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的理财产品需保持高度警惕,同时也凸显了金融监管在防范此类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重要性。